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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全程法律顾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订4版

封面

作者:周丽霞

页数:44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09383155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当dang网销售五星图书,累计上万份读者阅读好评根据zui新规定修订“工伤”“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等部分内容增值服务:新增作者十堂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课程视频,扫码即可观看学习

作者简介

  周丽霞:金诺(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周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企业人力资源合规与劳动争议解决,已经和正在为多家大、中型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是在企业解约谈判及裁员项目、员工薪酬的法律筹划及股权激励设计、员工关系以及群体性劳资争议事件的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办理各类复杂、疑难的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能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的应诉方案,最程度保障客户的利益。办案同时,周律师一直坚持专业领域的法律研究和对外法律实务的宣讲培训,2014年创办劳动法实务公号:金诺周丽霞,坚持每周一篇劳动法原创文章,常年受邀到全国各地为多家机构、商会、工会、企业等提供劳动法实务讲座和培训。

本书特色

在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律咨询的过程中,笔者就时刻感受到HR的困扰和压力,一方面平时被大量具体和繁琐的人事工作所牵绊,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研究劳动法律;另一方面,劳动法律专业性较强,各类法律法规众多,实务操作中口径不一,因此,面对实际问题时,HR常常感到束手无策。由此,笔者萌发了编写一本真正面向HR,服务HR,为HR的实际工作提供指导的实务用书的想法。因此,本书突出以下三个特点:1.全面性笔者集结多年的劳动法律实务经验和研究成果,旨在打造一本劳动人事管理的全书,为企业HR提供用工管理的全程法务指导。本书涵盖了企业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法律事务,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流程为主线,辅之以用工管理中的特殊问题和特殊人群的劳动关系管理,内容全面完整,体例简洁清晰。本书共18章,既囊括了招聘录用,合同订立,合同变更和履行,合同解除、终止与续订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等HR日常法律事务,同时也关注了集体合同、工会等特殊劳动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三期”女职工等特殊劳动主体的用工管理给予了专门介绍和指导。2.实用性笔者编写本书的目的在于,从企业HR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切实解答HR实务中碰到的问题和困惑,为HR依法、灵活、高效地开展人事管理工作支招献策。基于这一出发点,在章节内容的编排上,既注重对基本法律背景知识的介绍和大量典型案例的分析,同时更对相关问题的实务处理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意见和解决方案,真正做到易懂实用。3.时效性由于近年劳动立法活跃,不少旧法被废止,新法不断出台,各地的审判指导意见也层出不穷,这使得HR在寻找法律依据解决实务问题时经常被搞得一头雾水。本书依据国家颁布的最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地方的审判实践,深入分析和把握了劳动立法精神,充分吸收了仲裁和司法机关的审判意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成熟性。

目录

  第一章招聘录用与入职管理第一节招聘广告与录用条件/第二节录用通知的发放/第三节拟录用员工的入职审查和管理/第四节单位的如实告知和禁止担保的义务/一、员工入职前,单位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二、禁止单位扣押证件、要求担保和收取财物/第二章订立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形式/二、订立时间/三、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四、劳动者久拖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第二节劳动合同的主体/一、用人单位/二、劳动者/第三节劳动合同的条款/一、第一条款/二、约定条款/第四节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五节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二、无效劳动合同/第三章试用期管理第一节试用期期限/一、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试用期的延长和缩短/第二节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试用期工资/二、试用期福利待遇/第三节试用期的约定限制/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二、试用期不得单独设定/三、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四、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第四节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规章制度第一节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一、内容合法/二、民主程序/三、公示程序/四、企业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第二节规章制度的制定/一、内容合理/二、细化标准/三、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关系/第五章保密与竞业限制第一节商业秘密/一、商业秘密的认定/二、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第二节保密措施与保密制度/一、建立完善严格的保密规章制度/二、签订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三、建立商业秘密侵权索赔机制/第三节保密协议实务操作/一、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与联系/二、保密协议的内容/第四节竞业限制协议实务操作/第六章培训与服务期第一节服务期/一、什么是服务期/二、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三、服务期期限/四、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法律后果/五、支付违约金的情形/第二节培训协议签订实务技巧/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一节工作时间/一、标准工时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不定时工作制/四、有关加班加点的规定/五、考勤管理和加班审批/第二节休息休假/一、休息日/二、法定节假日/三、丧假/四、婚假/五、产假/六、探亲假/七、社会活动假/八、事假/九、带薪年休假/十、病假/第八章员工薪酬管理第一节薪酬管理中的各项基本概念和制度/一、工资/二、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三、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四、最低工资标准/五、克扣工资/六、拖欠工资/第二节工资支付的各项规定/一、工资支付的程序性规定/二、工资支付标准的确定/三、未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第三节加班费的实务操作/第四节薪酬管理的常见误区/一、月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以实物或购物卡等形式支付工资/三、不按时支付工资/四、直接规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费/五、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费/第九章社会保险实务第一节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一、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法定性/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后果/第二节基本养老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基数与比例/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三节基本医疗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比例/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四节失业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比例/三、失业保险待遇/第五节生育保险/一、征缴范围/二、缴费比例/三、生育保险待遇/第六节工伤保险/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二、工伤认定/三、工伤保险待遇/第七节社会保险实务疑难热点/第十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节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第二节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二、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第三节企业单方调岗实务疑难热点/第四节劳动合同变更技巧/一、岗位约定/二、调岗约定/第十一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一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三、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第三节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第四节离职手续的办理/一、企业应当办理的离职手续/二、企业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后果/三、员工应当办理的离职手续/第十二章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一节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第二节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第三节劳动合同终止的例外情形/一、劳动合同终止的例外情形/二、例外情形下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四节劳动合同终止和续签的实务技巧/一、及时决定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三、劳动合同终止的后果/四、续签劳动合同实务/第十三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第一节经济补偿金/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四、经济补偿金的实务疑难热点/第二节赔偿金/一、企业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二、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第十四章集体合同和工会第一节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二、集体合同的订立/三、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四、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处理/第二节工会/一、工会的性质/二、工会的组建/三、工会办公场所和工作时间/四、工会委员/五、工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六、工会的工作职能/第十五章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第一节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二、劳务派遣的“三性”岗位/三、劳务派遣的用工数量限制/四、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要求/五、劳务派遣的主体/六、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七、劳务派遣的退回和劳动合同的解除/八、违法劳务派遣的法律后果/九、劳务派遣新规应对/第二节非全日制用工/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第十六章“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三期”的休假与休息/一、产前休息时间和产前假/二、产前检查假/三、保胎假/四、流产假/五、产假/六、护理假/七、哺乳时间和哺乳假/第二节“三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第三节“三期”的劳动保护与岗位调整/一、“三期”劳动保护/二、“三期”岗位调整/第四节“三期”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五节“三期”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六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管理/一、未婚生育和已婚夫妻违法再生育/二、未婚先孕流产和计划外生育的流产/第十七章涉外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涉外劳务派遣/第二节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一、外国人就业的条件/二、外国人就业的程序/三、外国人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第十八章劳动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和解与调解/一、和解/二、调解/第二节申请仲裁/一、仲裁申请的受理范围/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四、劳动争议仲裁主体/五、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六、劳动争议“终局裁决”/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第三节提起诉讼/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二、劳动争议管辖法院/三、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四、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第四节举证实务操作/一、举证责任的分配/二、举证期限/三、证据种类与提交规则/第五节裁决的执行/一、申请执行的条件/二、受理申请执行的法院/三、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四、先予执行/五、执行异议/六、执行和解/七、暂缓执行/八、中止执行/九、终结执行/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6月19日)本版修订概要案例问题索引案例问题索引1钡ノ蝗绾问视“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新员工? /2甭加猛ㄖ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3逼笠的芫芫录用乙肝病原携带者吗? /4逼笠狄求具有本地户口的人员出具担保有效吗? /5辈渭痈谇芭嘌的芊袢隙ㄊ墙立劳动关系? /6泵癜煲皆阂缴属于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动者主体吗? /7被峒剖κ挛袼员工属于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动者主体吗? /8狈灯溉嗽鄙习嗦酚龀祷觯能算工伤吗? /9痹谛4笱生能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10惫ぷ鞯氐阌θ绾卧级? /11崩投合同欠缺第一条款,企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12庇Χ┝⑽薰潭ㄆ谙蘩投合同而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13绷续工作满10年后,是否能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中提出变更合同期限? /14崩投合同中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员工有效吗? /15崩投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6逼笠邓嬉庋映な杂闷冢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17蔽シㄔ级ǖ氖杂闷谝崖男械模企业应如何承担责任? /18笔杂闷谀诤喜缓细瘢谁说了算? /19比绱“行规”写进员工手册,能合法吗? /20逼笠倒嬲轮贫扔θ绾喂示? /21逼笠倒嬲轮贫热绱斯娑ǎ是否合理? /22痹惫さ暮沃中形构成“严重违纪”? /23蔽床扇”C艽胧┑男畔⒛芄钩缮桃得孛苈? /24笨突名单能构成商业秘密吗? /25逼笠狄员工保密,必须支付保密费吗? /26痹惫ぷ远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能要求补偿金吗? /27辈恢Ц恫钩ソ穑员工还需要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吗? /28备谇芭嘌的茉级ǚ务期吗? /29狈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30崩投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能要求劳动者继续履约吗? /31逼笠低锨饭ぷ剩员工能解除服务期劳动合同吗? /32“做六休一”,合法吗? /33泵咳展ぷ8小时,包含午休和用餐时间吗? /34逼笠的茏灾魇敌凶酆霞扑愎な敝坡? /35笔敌凶酆霞扑愎な敝坪螅员工的工作时间就完全由企业安排吗? /36辈扇〔欢ㄊ惫ぷ髦疲还需要记考勤吗? /37笔羌影啵还是值班? /38痹惫ば莸氖欠ǘ年假,还是额外年假? /39币滴裉岢墒抢投者的工资吗? /40笨凸墼因导致工资未发,构成无故拖欠吗? /41崩投合同中的工资标准约定不明,发生争议如何确定? /42奔影喾鸭扑慊数如何确定? /43庇萌说ノ荒苡肜投者约定发补助代替缴纳社保费吗? /44苯煞鸦数低于员工月平均工资,员工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45逼笠的芡=煽豕ぶ肮さ幕本养老保险费吗? /46辈渭恿嘶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吗? /47逼笠的芤求员工个人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48蔽フ伦饕抵律四苋隙ㄎ工伤吗? /49逼笠德鞅üど耍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50狈欠ㄓ霉ぃ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赔偿? /51崩投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52痹惫げ皇と喂ぷ鳎企业就能随意调岗吗? /53逼笠岛驮惫ぞ途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 /54逼笠到獬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解除决定违法吗? /55痹惫ひ搅破诼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56本济性裁员,可以随时通知员工走人吗? /57崩投合同被企业违法解除后,员工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58痹惫ご侵埃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吗? /59痹惫つ芊褚云笠滴唇缮缁岜O辗盐由解除劳动合同? /60痹惫ご侵埃企业能要求赔偿猎头费用吗? /61痹惫だ胫昂螅还能要求年终奖吗? /62逼笠的茉级ɡ投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63币酝瓿梢欢üぷ魅挝裎期限的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64狈止司被撤销,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65惫司投资人变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66崩投合同终止后,员工方知怀孕能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吗? /67崩投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也未终止,劳动关系能随时终止吗? /68痹惫ち续工作满10年,是否必须续签劳动合同? /69崩投合同期满终止,员工不同意续订的,企业还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70奔扑憔济补偿金时,如何确定本单位工作年限? /71逼笠抵Ц杜獬ソ鸷螅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72痹惫なе案企业造成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73逼笠的芊裱∪≈肮ご表来订立集体合同? /74崩投合同的工资标准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吗? /75奔体合同生效后入职的员工,能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吗? /76惫せ嵛员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77惫せ峋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78崩臀衽汕苍惫ひ求同工同酬,能得到支持吗? /79迸汕苍惫し⑸工伤,工伤保险待遇由谁负担? /80“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工”的约定有效吗? /81崩臀衽汕参シǎ谁该承担责任? /82崩臀衽汕不故且滴裢獍? /83狈侨日制用工日工作时间可以超过4小时吗? /84逼笠的芊癜才欧侨日制员工加班? /85狈侨日制员工能主张加班费吗? /86绷偈惫し⑸工伤事故,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吗? /87辈假逾期能否定为旷工? /88“三期”女职工工资,到底该怎么发? /89毙萘瞬假就不能加工资吗? /90庇萌说ノ荒芊穸“三期”内的女职工调岗降薪? /91“三期”女职工工作时间流产,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92“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93蔽シń獬“三期”劳动合同,企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94惫司解散,“三期”内的女职工还能享受生育待遇吗? /95蔽シ醇苹生育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后能休产假吗? /96逼笠的苡胛シ醇苹生育政策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97迸职工计划外生育流产能享受流产假待遇吗? /98蓖馄蟠表处可以直接招用中国员工吗? /99蓖夤人能同时在我国境内两家企业兼职吗? /100逼笠瞪米云赣猛夤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101逼赣猛夤人,能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102逼笠登方缮缁岜O辗眩员工能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吗? /103庇η┪辞┦槊胬投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应如何计算仲裁时效? /104逼笠的茉诶投合同中约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吗? /105比范ㄊ欠袷粲“终局裁决”,其金额是分项算,还是合并算? /106痹惫ぶ髡偶影啵到底该由谁举证? /107钡缱佑始能否作证据? /108卑讣执行程序中,双方能达成和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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