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编写组
页数:206
出版社:中国统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
ISBN:978750378691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统计史简编》记述了从先秦到1840年之间的中国统计发展历程。该书克服了古代统计史“领域界定难、史料收集难、脉络梳理难、特点归纳难”等一系列难题,审慎考量了古代官僚制度与统计组织的交叉、经济领域与统计领域的粘合等因素,从中国古代统计组织、统计法规、统计活动、统计制度与方法以及统计思想五个方面,对我国古代统计史进行了系统梳理,用翔实客观的史实与严谨细致的分析,为我们全景展现了一幕幕前人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身影与奋进的足迹,忠诚客观记录了中国古代统计从萌芽到初具雏形、完善发展到走向成熟繁荣的光辉旅途……
目录
第一节 先秦统计组织——初具雏形
第二节 秦汉统计组织——逐步完善
第三节 隋唐统计组织——全面发展
第四节 宋元统计组织——有所创新
第五节 明清(1840年前)统计组织——基本健全
第六节 中国古代统计组织的几个特征
第二章 中国古代统计法规
第一节 先秦统计法规——初露端倪
第二节 秦汉统计法规——起步发展
第三节 隋唐至明清(1840年前)统计法规——繁盛与承袭
第四节 中国古代统计法规的几个特征
第三章 中国古代统计活动
第一节 人口统计
第二节 土地统计
第三节 赋税统计
第四节 矿冶统计
第五节 驿传和漕运统计
第六节 仓储统计
第七节 商业统计
第八节 其他统计
第九节 统计资料汇编
第四章 中国古代统计制度与方法
第一节 统计报告制度
第二节 统计标准
第三节 统计调查方法
第四节 统计计算方法
第五节 统计分析方法
第五章 中国古代统计思想
第一节 中国古代统计思想概述
第二节 先秦统计思想代表人物
第三节 秦汉统计思想代表人物
第四节 魏晋南北朝统计思想代表人物
第五节 隋唐统计思想代表人物
第六节 宋元统计思想代表人物
第七节 明清(1840年前)统计思想代表人物
节选
《中国古代统计史简编》: 宋代的地方机构最初为州(府)、县两级。宋太宗末年,在全国置十五路,路逐渐成为高级行政区划,开后代省制先河。 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设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宪司和仓司,其中漕司又称转运司,负责全路的财赋和监察,其长官称转运使;宪司又称提点刑狱司,负责全路刑狱,其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仓司又称提举常平司,负责全路的仓储,其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帅司,即安抚司或经略安抚司,其长官为安抚使,同时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和某州(府)的知州(府)。上述各司中,负有相关统计之责的主要是漕司和仓司。 州置节度使,通判为副手,州的文书须经节度使和通判联署才有效。州还设有诸曹官,其中户曹参军掌管户籍、赋税、仓库受纳等的统计和会计核算。府以知府为长官,京师所在之府则设府尹为长官,少尹二人佐之。 州(府)下为县,置县令;县衙置与中央相对应的判、司、簿、尉等官吏,其中司户、司仓分掌户籍、贡赋等的统计和会计核算。 宋初,县以下是乡和里。里是最基层的缴税和统计单位,里正负责督促赋税徭役和编报各种户籍统计报告。后推行保甲法,确立保甲制,沿用至清。宋时,乡村民户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为一都保;县城内民户则以三十户为一甲。保甲组织具体承办赋税征收及相关统计工作。 辽作为与宋、西夏等并立的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采取契丹人与汉人分开管理的政策。与这一国策相适应,辽建立了一套独特的中央官制体系,统计组织亦附属于这套官制体系之中。对于汉人,在中央设“南面官”,负责掌管汉人州县、军马,以及人口、文化等事务,其属官分别兼管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对于契丹人,保留其家长奴隶制的部落管理机构,在中央设“北面官”,负责宫室、部族、属国以及军队、诸侯范围内的政务,其属官分别兼管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在地方,辽效仿唐初官制,分州、县两级,长官分别为刺史、县令,其属官与中央相对应,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此外,辽还在五京(上京临潢府、东京辽阳府、南京幽都府、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及长春、辽西、平州设置了盐铁、转运、度支、钱帛等司,掌管财计出纳,同时负责相关的统计。 金作为又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割据政权,全面采取汉化政策。在中央,仿照唐代三省六部制。尚书省掌实权,兼管全国的综合统计;其下分设六部,分别兼管各部门的业务统计。同时,又仿照宋制,设有劝农、盐铁、度支三司,与宋代的户部、盐铁、度支三司相对应,掌管、统筹全国的财政,并兼管全国的财经统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