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玥著
页数:208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
ISBN:978756825156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背景,通过文献研究、市场调研等手段,研究“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并从税收政策和企业应对两个方面对现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可对致力于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的学者以及专业会计从业人员提供有益帮助,也可为其他相关读者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
张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 研究方向 财税理论与实务研究。曾在税务部门挂职工作,在《财会通讯》《商业经济研究》《商业会计》《财会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教材1部,参编“十二五”规划教材2部,主持省级课题3项,参与省级课题3项。
目录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现状与研究综述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体系
第二章 “营改增”的背景与目的
第一节 税法与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
第三节 增值税转型的经济效应
第三章 全面“营改增”实施与发展
第一节 “营改增”的背景
第二节 “营改增”的意义
第三节 “营改增”对经济的影响
第四节 “营改增”试点情况
第四章 “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第一节 现代服务业的划分及发展趋势
第二节 “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第五章 “营改增”对邮电通信业的影响和对策
第一节 “营改增”对邮政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二节 “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六章 “营改增”对金融保险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的整体影响及对策
第二节 “营改增”对我国银行税收负担的影响
第三节 “营改增”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第七章 “营改增”对现代物流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现代物流业发展现状和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二节 “营改增”对现代物流业的影响
第三节 现代物流业“营改增”后的应对建议
第八章 “营改增”对技术服务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技术服务概述
第二节 “营改增”对研发技术服务的影响及对策
第三节 “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的影响及对策
第九章 “营改增”对电子商务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电子商务概述
第二节 “营改增”对电子商务的影响
第三节 完善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制度建议
第四节 电子商务在线交易“营改增”后的应对策略
第五节 “营改增”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和对策
第十章 “营改增”对鉴证咨询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鉴证咨询业概述
第二节 “营改增”对鉴证咨询服务业的影响
第三节 鉴证咨询业“营改增”后的应对措施
第十一章 “营改增”对医疗卫生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医疗卫生业税制概述
第二节 医疗卫生机构“营改增”政策解读
第三节 “营改增”对医院财务的影响及对策
第十二章 “营改增”对旅游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旅游业“营改增”背景
第二节 “营改增”对旅行社的影响及对策
第三节 “营改增”后旅游服务税收监管问题及对策
第十三章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第二节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影响
第三节 房地产业在“营改增”下的对策
第十四章 “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及对策
第一节 融资租赁业概况
第二节 我国融资租赁业税收政策发展现状
第三节 “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
第四节 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节选
《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一)完善现行流转税制度 从税收理论的中性原则出发,税制安排不应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产生影响,不改变纳税人在消费、生产、储蓄和投资等方面的抉择。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鉴于当时我国第三产业并不发达,且改革难度大,为了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并未实行全面的增值税制度,导致增值税与营业税在现行流转税制格局中“两税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型产业开始兴起。这类产业兼具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性质特点,难以确切地划分其产业归属。这种新型产业的蓬勃发展在我国现行流转税“两税并行”的体制下造成了税源确定的困难。不仅给纳税人一方在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问题上留有不必要的选择空间,而且在国家与地方两套税务机关之间产生了由于征管范围模糊带来的摩擦。由此看来,“营改增”是一项完善我国制度建设的基础性改革措施。 (二)有效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三)破解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人们可以把所有的课税对象看作一个光谱,分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纯货物;另一个极端是纯劳务。在货物和劳务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很多种商品和劳务,它们相互包含,即劳务中包含着货物,货物中也包含着劳务。在“营改增”以前,货物缴纳增值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有的时候很难区分一个课税对象是货物还是劳务,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营改增”实施后对全部课税对象都征收增值税,从而解决了混合销售、兼营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扰,可见它对税收征管具有积极意义。 (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后,外需萎靡的国际环境给我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挑战,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已经成为我国的不二选择。2009年,实行了15年的生产型增值税退出历史舞台,消费型增值税取而代之,这实际上是减少计税基数的减税措施,第一、第二产业无疑由此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为平衡三大产业的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我国果断出台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的实质性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营改增”是一项颇具规模的减税措施。有数据显示,若是“营改增”全面推广,预计每年将实现结构性减税100亿元以上,推动GDP增长大约0.5%。这对第三产业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新的机遇。货物劳务税负整体下降,将扩大内需,为国民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二、“营改增”面临的问题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营改增”也同样面临着不少问题与挑战。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涉及面较广,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些新增试点行业中有近1000万户纳税人受到改革影响。涉税规模大,涉及营业税纳税额约1-9万亿元,占到了原营业税收入的八成左右。本次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涉税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私企、国企、跨国公司等,其中不乏行业巨头以及利税大户。除此之外,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来看,由于营业税一直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收入来源,“营改增”必然导致部分利益的重新分配,附着在营业税之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一并转移到国税系统,地税收入势必出现萎缩。因此,如何协调好不同纳税人之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以及国税系统与地税系统之间的关系,是摆在“营改增”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税收收入减少,地方更为显著 营业税改革,最大的问题是税收收入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首先服务业要降低税负,服务业不降低税负,营业税改革就没有意义。同时,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制造业也降低了税负,这是因为制造业扩大了扣除的范围。原制造业购买服务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改成增值税以后,购买服务时取得的是增值税发票,那么就可以抵扣。所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但降低了服务业企业的税负,也降低了制造业企业的税负。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话,我国所有企业将全面降低税负。 在税收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地方税收收入的减少更为明显。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我国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问题。“营改增”之后,最为直接的结果就是中央财政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对比出现变化。在本次改革之前,营业税一直都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以“营改增”试点开始的2012年为例,营业税占到了全国税收总额的15.6%,且营业税税源广泛、稳定可靠,以及税收成本相对较低等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税收最主要的税种。目前地方债问题形势严峻,风险暴露增多,加上经济增速下滑和基本建设投资减速,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取消营业税,切断地方原本稳定可控的、能充分掌握主动权的收入渠道,将使地方财政更加吃紧,对于地方的经济形势稳定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为解决这一问题,在短期内可以实施一些过渡政策,如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配比例由75%:25%改为50%:so%,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进行税收返还、对地方营业税缺口进行实质性补贴。但这只能作为过渡阶段的应急之策,不是长久之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