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奇著
页数:100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
ISBN:97870305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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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关税政策的选择》围绕“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关税政策的选择”这一主题展开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关税政策概述、中国当前经济环境下关税政策研究和我国及国外自贸试验区关税政策创新制度研究,书中政策分析与操作建议相结合,对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发展与制度创新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关税政策的选择》可作为国家关税政策方面的研究人员或相关学者的参考用书。
目录
第一节 对自贸试验区的认识
一、自贸试验区的概念及设立意义
二、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
三、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的共性分析
四、对我国自贸试验区未来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自由贸易区与保税区、物流园区的区别
第二节 关税的经济效应及关税政策的影响
一、关税与关境的内涵
二、关税的经济效应
三、关税政策的影响
第二章 中国当前经济环境下关税政策研究
第一节 当前经济环境下的关税政策研究综述与分析
一、财政政策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综述
二、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综述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搭配问题的理论演进与研究现状
四、财政视角下价格形成机制研究综述
五、中国通货膨胀治理问题研究综述
第二节 货币政策调整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关系
一、汇率制度改革前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变化
二、货币政策调整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总体特征
三、货币政策杠杆效应研究
第三节 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科学发展
一、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容
二、五大发展理念的科学思想方法及理论内涵
三、积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章 我国及国外自贸试验区关税政策创新制度研究
第一节 我国自贸试验区关税政策创新制度研究
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研究
二、中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关税创新制度
第二节 国外自贸试验区关税政策创新制度研究
一、国外自贸试验区的税收模式和机理
二、国外自贸试验区的税率和税种的设置原则
三、国外自贸试验区的税收范围及税种
四、国外主要国家的自贸试验区关税模式
五、国外税收征管便利化模式及经验
六、国外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关税政策
参考文献
节选
《自贸试验区背景下关税政策的选择》: 四、对我国自贸试验区未来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大自贸试验区己成为中国新一轮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地,将倒逼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从“一枝独秀”的1.0时代,进入“雁阵齐飞”的2.0时代,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一项更加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明确方向、找准定位。 1.在国家层面成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构 四大自贸试验区覆盖了我国东部沿海华北、华东、华南三大区域的经济核心区域和三大城市群,这将带来与以往不同的运行规则和管理体制。虽然有省一级政府协调,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可能导致区域间、城市间的不良竞争。自贸试验区的改革领域众多,其中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并非单一地方的利益调整,而事关区域和全局,单靠地方政府本身无法完成。全球许多国家在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上采取中央政府层面设置管理机构的做法,以充分保障自贸试验区运行的统一性与便利性。中央层面的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应具有全面的行政权力,甚至有充分的法律授权。 为了保证各个自贸试验区在全国范围内的政令统一,真正实现高效精简的制度目的,应该考虑在中央层面成立主管机构或对口部门,如设置统领全国的“中国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这一管理委员会可作为国务院的一个部委,在职权上涵盖涉及自贸试验区的全部行政职权,同时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并且可视情况在各个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垂直领导的分支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自贸试验区改革过程中的法律创设和制度架构,参与制定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和支持地方政府的改革突破,根据现有四个省市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按照国家战略需求,分别予以战略定位,给出各自承担的战略任务,以及对战略推进的路径和时间表等予以原则指导,整合、协调不同区域的发展,及时评估、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真正走出一条国家战略、上下联动、地方突破、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的新路径。 同时,国家也应鼓励四个自贸试验区结合各自特色开展自主创新、自主实践,赋予自贸试验区足够的自主权,调动其积极性,注重项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互动,提升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创新度。如2.0版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应重点考虑自贸试验区建设如何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结合,对接“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打造金融创新示范区,放松资本管制,拓展离岸功能,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广东自贸试验区则应侧重粤港澳金融合作、贸易自由化,注重要素、商品与服务的跨境流动;天津自贸试验区要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建立要迎合“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更加注重服务业开放和两岸贸易平衡等。此外,针对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中存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对自贸试验区内海关、检验检疫、海事、金融等部门不具有行政隶属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职权范围,适时增强其独立地位,使其在行使综合执法权时起到统一受理、统一许可、统一处罚的作用。 2.尽快制定《自由贸易区促进法》 国家应尽快制定《自由贸易区促进法》为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和运行厘定法律框架,避免政出多门,防止自贸试验区“寻租”。 一是促进经济运行体制和管理体制的协同。统筹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设立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战略目标,做好前瞻性的战略部署,明确政府监管的范围,优化职责分工,避免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和管理与实际脱节。二是促进宏观改革和微观改革的协同。制定统一的法律体系,应坚持合宪性原则、属地管辖原则、立法统一原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进行国家层面的立法,然后在国家立法的指导下,完善地方立法和配套细则,最终形成法律、法规、规章等协调配合的法律体系。三是促进政府改革和市场改革的协同。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我国的产业立法也将发生两个明显的转变,即由地方立法、部门立法向国家立法转变,由单领域向宽领域转变。简言之,未来双边、多边、国家级负面清单的决定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对限制政府权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也给政府改革带来了契机,在此情形下,应未雨绸缪,尽早研究、设计适应新情况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四是促进法治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协同。要深度介入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使中国经济真正融入国际贸易格局,使国际和国内投资者都能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自由化的营商环境:①尽快清理与自贸试验区协议、国际规则不相符或相抵触的相关法规政策,将我国根据相关国际协议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规。②根据国际惯例进行制度引进和制度创新。例如,公平竞争条款需要通过试验实现与国际规则的接轨。③加强依法行政和司法监督,在考虑国内规则合法的基础上也要兼顾国际上的相关规则,从把握相关法律的适用性、贯彻正确的法律程序等方面入手,为自贸试验区健康发展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