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本书编委会
页数:336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0938409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第四版共有51种,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
作者简介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本书特色
1、权威文本——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最文本。2、专业解读——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3、简约实用——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最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应用”部分增加最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目录
适用导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1蓖恋乜梢月蚵袈?2迸┟穹课菘梢月蚵袈?宅基地和房屋是否属于同一概念?3焙挝“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4惫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5笔裁词枪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第四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6蓖恋厮有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否改变土地用途?第五条【土地管理机构设置】7惫土资源部在土地管理方面主要有哪些职能?第六条【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8蓖恋毓芾矸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第七条【奖励措施】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土地所有权归属】9蹦男┩恋厥粲诠家所有?10蓖恋厮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存在争议、归属不明时,怎么办?11迸┟窨刹豢梢月蚵羝渥杂玫恼基地、自留地、自留山?12倍耘┟癯て谑褂玫未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土地应如何确定权属?13贝地入社土地的权属性质如何确定?第九条【土地使用权】14惫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方式有哪些?15惫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后,其使用权可否进入市场流转?16狈律对各类土地使用权有无期限的限制?第十条【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17笔粲谙(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能否由乡(镇)政府经营管理?18惫┫合作社能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十一条【土地登记发证制度】19蓖恋氐羌怯ψ裱怎样的具体程序?20钡笔氯耸欠窨梢宰灾骶龆ㄈゲ蝗ネ恋氐羌腔关办理土地登记?21痹谟泄赝恋氐羌堑男姓诉讼中应以最初作出土地登记的原行政机关还是变更后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第十二条【土地变更登记】22蹦男┣樾蜗卤匦肷昵胪恋乇涓登记?分别需要持有哪些材料?23奔坠司将其全资拥有的独资企业转让给乙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第十三条【土地登记的效力】24蓖恋氐羌堑男Яμ逑衷谀男┓矫?25币婪ǖ羌堑耐恋厮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害时,法律提供了哪些救济途径或保护措施?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6迸┟窦体所有的土地可由哪些主体承包经营?27蹦男┲魈蹇梢宰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合同的发包方?28迸┐逋恋氐姆包方依法应当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29迸┐逋恋氐某邪方依法应当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30痹谕恋爻邪经营期限内,可否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31狈包方和承包方签订了五年果园承包合同,该合同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且经过公证,若发包方单方终止合同,将果园发包他人,承包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32北炯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满足哪些条件?第十六条【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33蹦男┌讣不能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34钡笔氯诵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35蓖恋厝ㄊ粽议当事人可否不经行政处理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6焙挝饺嗣裾府的“处理”,其性质是什么?37钡笔氯硕匀嗣裾府的处理不服的,应该怎么办?38蓖恋氐羌欠⒅ず筇岢龅恼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39蓖恋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40备鞯厝嗣裾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遵循什么要求?第十八条【规划权限】41惫赜诓煌层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主体有何规定?第十九条【编制原则】第二十条【编制要求】42笔裁词峭恋乩用区?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43蹦男┩恋乩用总体规划属于国务院的审批权限范围?44蹦男┩恋乩用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范围?45庇墒〖度嗣裾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也可以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级审批制?46蓖恋乩用总体规划何时生效?第二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47毙枰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有哪些?第二十七条【土地调查】48蓖恋氐鞑榈哪谌莅括哪些?第二十八条【土地分等评级】49逼蓝ǖ耐恋氐燃督峁是否是一成不变的?50蓖恋氐燃镀蓝ū曜既绾稳范?第二十九条【土地统计】51倍杂谕恋赝臣莆シㄐ形将如何处罚?第三十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第四章耕 地 保 护第三十一条【耕地占用补偿】52笨垦耕地的具体责任人应当如何确定?53币婪ㄕ加酶地用于农业建设的单位,是否也要适用占用耕地补偿制度?54闭加酶地的单位应当如何进行补偿?55痹谀男┣樾蜗拢占地单位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第三十二条【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第三十三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56笔〖度嗣裾府可采取哪些措施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57比绾谓行易地开垦?第三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58被本农田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被占用或被征用?59狈律规定在经过国务院批准的特殊情况下,基本农田被占用后必须采用哪些措施予以补救?第三十五条【土壤改良与提高地力】第三十六条【节约使用土地】60狈律上是否一律禁止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61蔽シ捶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等毁坏种植条件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第三十七条【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第三十八条【开发未利用土地】62狈律对开发未利用土地作了哪些要求?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土地】63倍杂诳垦未利用的土地,法律做了哪些限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4笨发者开发的对象是什么?65笨发单位或个人能否自动取得其所开发的土地的长期使用权?66币淮涡钥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批准权限是如何划分的?67彼谓“长期使用”到底有没有时间限制?第四十一条【土地整理】68狈律上对土地整理有什么要求?69蓖恋卣理的费用由谁承担?70惫家对土地整理的鼓励有何具体表现?第四十二条【土地复垦】71蓖恋馗纯训脑鹑沃魈迨撬?72蓖恋馗纯训姆段Ь咛灏括哪些情况?73蓖恋馗纯芽刹捎媚男┓绞浇行?74蓖恋馗纯咽欠癖匦牖指吹酵恋氐脑利用状态?75备纯押蟮耐恋赜Φ比绾卫用?第五章建 设 用 地第四十三条【建设用地的申请】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审批】76痹谕恋乩用总规划内占用农用地,应当如何办理?77痹诔鞘型恋乩用总体规划外占用农用地,如何办理?第四十五条【国家建设土地征收】78闭魇胀恋氐纳笈权如何划分?第四十六条【征地方案的实施】79笔裁词钦鞯胤桨?80笔裁词峭恋夭钩サ羌?第四十七条【征地补偿】81笔裁词峭恋卦用途?什么是按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82笔裁词堑厣衔锊钩シ?83笔裁词乔嗝绮钩シ?84笔裁词遣说乜发建设基金?85痹谕恋爻邪经营期内,某农民一家将户口迁离本村到小城镇并转为非农业户。在此期间,该村土地被征收,该农民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86闭鞯夭钩グ仓梅咽欠袷粲谛姓事业性收费?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87庇泄厥小⑾厝嗣裾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履行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职责以及听取意见的职责?第四十九条【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和管理】88闭鞯夭钩シ延霉樗所有,由谁管理?补偿费用如何发放?89比绾稳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第五十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90惫家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问题是如何解决的?91闭鞯夭钩ズ鸵泼癜仓米式鸢括哪些费用?如何计算、批准和执行?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92苯ㄉ柘钅坑玫卦ど笠饧的有效期是多久?第五十三条【建设用地的审批】93比沸枋褂猛恋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并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如何办理申请?第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94笔裁词枪有土地使用权出让?95惫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应认定为行政行为还是民事法律行为?96笔裁词枪有土地使用权划拨?97笔裁词钦斜瓿鋈霉有土地使用权?98笔裁词桥穆舫鋈霉有土地使用权?99笔裁词枪遗瞥鋈霉有土地使用权?100笔裁词切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01蔽シú扇』拨方式获得的酒店经营土地应该如何处理?第五十五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和使用】102毙略鼋ㄉ栌玫氐耐恋赜谐ナ褂梅阎傅氖鞘裁?103毙略鼋ㄉ栌玫赝恋赜谐ナ褂梅训恼魇辗段О括哪些?104币孕议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出让金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105背鋈猛恋赜猛颈涓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做何种调整?第五十六条【土地用途的变更】106比粢蚰承┲卮蟮摹⒉豢煽咕艿脑因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履行怎样的审批程序?107蓖恋赜猛颈涓经有权机关批准但未经出让人同意的,出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第五十七条【临时用地】108绷偈庇玫匕括哪些情形?109绷偈笔褂猛恋卣哂心男┮逦?110鼻老站仍值燃毙枋褂猛恋氐模能否先行使用临时用地?第五十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111笔栈毓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法定事由?112被拨土地使用权可否收回?如何补偿?113惫土资源局因某建行分行需要扩大营业用房决定收回一些居民住宅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说明该决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14比绾未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115笔栈亟ㄉ栌玫厥褂萌ǖ模如何分配土地增值的归属?第五十九条【乡、村建设用地的范围和审批】第六十条【乡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第六十一条【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116笔裁词“一户一宅”制度?117奔体经济组织能否将权利人已取得的宅基地无偿收回?118迸┐逭基地使用权能否进行流转?第六十三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119痹谑裁刺跫下土地使用权可以变动用于非农业建设?第六十四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第六十五条【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120蹦男┣榭鱿驴梢允栈丶体土地使用权?第六章监 督 检 查第六十六条【土地监督检查机关和人员】121毕丶兑陨系胤饺嗣裾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行使职权?第六十七条【监督检查措施】122蓖恋毓芾聿棵乓婪ㄐ惺雇恋丶嗖熘叭ǎ有权采取哪些措施?第六十八条【出示监督检查证件】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监督检查的配合义务】第七十条【行政处分】第七十一条【案件的移送与土地行政处罚】123蹦男┩恋匚シò讣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的处理】124倍杂谀男┪シㄐ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章法 律 责 任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125甭蚵艋蛘咭云渌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26币猿鋈梅绞饺〉玫耐恋厥褂萌ㄔ谀男┣榭鱿虏豢勺让?127币曰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第七十四条【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128逼苹蹈地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129倍云苹蹈地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第七十五条【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130蔽淳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责任】131蹦男┬形可被视为非法占用宅基地?第七十八条【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132狈欠ㄅ地行为有哪些表现?133狈欠ㄅ地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134笔裁词欠欠ㄅ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法律有何规定?第七十九条【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拒不交还土地的法律责任】135本懿唤换雇恋赜Τ械J裁捶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律责任】136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的执行】137苯ㄉ璧ノ换蛘吒鋈硕栽鹆钕奁诓鸪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如何救济?138钡笔氯硕源Ψ>龆既不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又不行使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的,如何处理?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139比绾卫斫狻锻恋毓芾矸ā返84条所列举的渎职行为?140比艄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渎职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八十五条【三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第八十六条【施行时间】配 套 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2016年5月30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5月8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土地调查条例(2016年2月6日)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1月5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年12月3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1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6年11月29日)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11月29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0年11月30日)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11月30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008年5月9日)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节录)(201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