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亮采
页数:151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58119262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作者夙有改良风俗之志,认为要理解并改良当时的风俗,不可不先述古俗。《张亮采:中国风俗史(典藏版)》将黄帝以前至明朝的历史,分为浑朴、驳杂、浮靡、由浮靡而趋敦朴四个时代,希望通过分析总结古俗,“正风俗以正人心,或亦保存国粹者之所许也”。《张亮采:中国风俗史(典藏版)》初版于1911年,是中国风俗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
作者简介
张亮采(1870—1906),江苏常州人,晚清学者,张太雷之父。饱学有识,推崇宋明理学,但一生落拓,曾在煤矿任文牍之职。著作有《中国风俗史》等。
本书特色
《张亮采:中国风俗史(典藏版)》是中国社会史的部专著,具有开拓之功,至今仍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目录
第一编浑朴时代
第一章黄帝以前
第一节太古人民之饮食衣服居处
第二节畜牧
第三节农耕
第四节贸易
第五节金属器物之使用
第六节婚姻
第七节丧葬祭祀
第八节歌舞
第二章黄帝至夏商
第一节饮食衣服
第二节宫室
第三节文字
第四节漆器陶器之使用
第五节人民之程度
第六节婚姻
第七节丧葬
第八节祭祀
第九节养老
第十节谚语
第三章周初至周之中叶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饮食
第三节衣服
第四节阶级制度
第五节家族主义
第六节名姓氏族之辨
第七节冠婚
第八节乡饮酒养老
第九节丧葬
第十节祭祀
第十一节蛊毒
第十二节言语
第二编驳杂时代
第一章春秋战国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阶级制度之破坏
第三节义侠
第四节游说
第五节周末之学风
第六节周末人民之程度
第七节婚姻废礼及春秋时变礼之始
第八节淫祀渐兴
第九节谚语见道
第十节隐语之起源
第二章两汉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饮食
第三节衣服
第四节仕宦之一班
第五节任侠刺客
第六节家法
第七节分居
第八节居乡
第九节乡评
第十节婚娶
第十一节丧葬
第十二节淫祀
第十三节佛道
第十四节奴婢
第十五节诗歌
第十六节言语
第十七节汉末风俗之复古
第三编浮靡时代(浊乱时代)
第一章魏晋南北朝隋
第一节清议
第二节流品
第三节门第
第四节氏族及名字
第五节仕宦
第六节名节
第七节清谈
第八节佛老
第九节鲜卑语
第十节美术
第十一节婚娶
第十二节丧葬
第十三节言语
第二章唐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饮食
第三节衣服
第四节科举之观念及仕宦之现影
第五节忠义之缺乏
第六节人民之规避税役
第七节朋党
第八节清议
第九节氏族
第十节家法
第十一节婚娶
第十二节赌博
第十三节斗鸡走马养鹰
第十四节游宴
第十五节任侠刺客
第十六节械斗
第十七节巫觋
第十八节言语
第三章五代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氏族及名字
第三节言语
第四编由浮靡而趋敦朴时代
第一章宋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饮食
第三节衣服
第四节忠义
第五节廉耻
第六节学风
第七节婚娶
第八节丧葬
第九节巫觋
第十节言语
第二章辽金元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崇重忠义
第三节好尚儒雅
第四节人民之性质
第五节方言
第三章明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仕宦骄横
第三节才士傲诞
第四节势豪虐民
第五节官民交通
第六节奸豪胥役与词讼
第七节结社
第八节风节
第九节朋党
第十节忠义
第十一节衣服
第十二节丧葬
第十三节淫祀与巫觋
第十四节奴婢
第十五节赌博
第十六节拳搏
节选
前人观察风俗,其眼光所注射,不外奢俭、劳逸、贞淫、忠孝、廉节、信实、仁让等方面。而尤以去奢崇俭,教忠教孝,为改良风俗之先著。历代帝王之诏令,士夫之训诫,每兢兢于此焉。是书亦存此意,故于各章列饮食、衣服、婚娶、丧葬等条,所以觇奢俭也;列忠义、名节、风节、廉耻等条,所以励忠节也。
诗歌乡评,为民情舆论之所发表。周采诗歌,汉魏六朝重乡评,公是公非,无所假借,此风俗之所由厚也。后世此意渐失,天子不采风,而民间亦无复存三代之直道。且见东汉党锢,成于标榜,辄引为清议之戒。不肖官绅,复以裁抑舆论为快事。故上德不宣,而民情难以上达。书中列诗歌、乡评、清议等条,欲据民情舆论,以知风俗之厚薄也。
淫祀巫觋之盛,固由于民智未开,而医药之不讲求,实为其总因。今酬神赛会,各省皆有此俗,而吴楚尤甚。然都会之地,及商业发达之区,商人藉神会以联商团,尚无足异。可怪者,若吾萍及湖南土俗,有病必曰神为祟,辄延巫觋救治,不问其有无效验也。甚者求医药于神,冥冥何知。杂投温补,病者服之,即因而死,不归咎于神,但归之于命而已。于是木瘿石溜,动号神奇,持斋者死,辄云仙去。庙宇日增,斋匪日众,识者忧之,而当事者固置若罔闻也。故书中列淫祀、巫觋二条,以醒时俗。
风俗有为此时代所有,而为彼时代所无者,则仅著于此时代中。如周之阶级制度,周末之游说,魏晋南北朝之清谈、鲜卑语、门第流品,明之结社,是也。有为数时代所有,而非各时代所均有者,则仅著于数时代中。如周及魏晋南北朝之氏族,周末及汉唐之任侠刺客,是也。有为各时代所均有,而不必于各时代全列此条者,则仅著于一时代或数时代中。如周之蛊毒,周末之隐语,汉之佛道,魏晋南北朝之美术,唐之械斗游宴、斗鸡走马养鹰,明之势豪拳搏,汉明之奴婢,是也。
周末学术,汉代经学,宋代理学,亦一时风俗所趋,然究属学术史部分中。故于周末学风一条,略言其关系外,至宋代学风,则专论士习之坏焉。
言语随时代而异,即扬子《方言》所载,今就其地求之,往往不能通晓。非已失其语,则所传多讹。是书于各章之末,系以言语,亦从其时代而别也。且风俗所传,以言语为确。如以《仪礼》“妇人侠床”为庖牺以前之遗语,即可知庖牺以前有男女杂乱之俗。(日本加藤宏之曰:蒲斯门人种,以同部女子为男子所公有。故无夫妇配偶之言。妇人处子,语亦无所区别。按《仪礼·士丧礼》“妇人侠床”注:妇人谓妻妾子姓也。此亦语无区别,与蒲斯门种无殊,可断为庖牺以前之遗语。)因汉有“金不可作,世不可度”之谚,而知其俗好神仙。因六朝有“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之谚,而知其俗信风水,是也。故书中于言语一条,搜集独多。
风俗有附见各条,而未别行标目者,如鸦片附于周之蛊毒条,风水附于魏晋南北朝之丧葬条,火葬附于宋之丧葬条,是也。
各章首节之概论,有以当时人论说代之者。如汉之概论,以《史记·货殖传》、班氏《地理志》代之。明之概论,以《歙县志·风土论》代之,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