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
页数:179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1621282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民政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版)》内容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布局、宪法、行政法以及行业管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度。全书采取宣讲要点、以案释法的形式,紧紧围绕普法宣传的重点、法律规定的要点、群众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司法实践的难点,结合普法学习、法律运用和司法实践进行全面阐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对于提高行业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增强管理对象的法治意识具有积极意义。
目录
第一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以案释法01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从严治党
以案释法02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三节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以案释法03化解矛盾终究须靠法
以案释法04权力不能越出制度的笼子
第四节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概述
以案释法05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功能
第五节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第三章 我国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我国依法行政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行政组织法
第三节 行政行为法
以案释法06违法行政决定被撤销
第四节 行政监督法
以案释法07行政不作为被判败诉
第四章 我国民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我国民政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我国民政法律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我国民政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第五章 社会组织管理
第一节 社会团体
以案释法08某总工会诉某市卫生防疫站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
以案释法09王某与李某、某英语学校合伙协议纠纷案
以案释法10某职业学院诉某技术学校租赁合同纠纷案
第三节 外国商会
以案释法11太湖公司与卡拉卡托公司、某银行保函欺诈纠纷案
第四节 基金会
以案释法12郭某某事件
第六章 优抚安置
第一节 抚恤优待
以案释法13军人抚恤金纠纷案
第二节 烈士褒扬
以案释法14烈士纪念日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
第三节 军休安置
第四节 退休安置
以案释法15侯某诉某设备厂遗失人事档案索赔案
第七章 减灾救灾
第一节 灾情核查
以案释法16突发事件应对行为被诉案
第二节 应急救助
以案释法172008年汶川大地震
第三节 捐赠及款物管理
以案释法18赠与合同纠纷案
以案释法19返还捐赠余款纠纷案
第八章 社会救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以案释法20河北广宗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现“并轨”
第二节 城市低保
以案释法21纪某诉A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救助案
第三节 农村低保与农村五保供养
以案释法22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
第四节 公益慈善捐赠
以案释法23捐赠助学协议纠纷案
第九章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第一节 街道办事处
以案释法24行政处罚纠纷案
第二节 劳居民委员会
以案释法25何某诉某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财产权属案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以案释法26薛某与郇封村委会承包合同纠纷案
第四节 社区建设
第十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福利机构管理
第二节 福利彩票管理
以案释法27何某、何某某诉用某、陈某、周某某彩票案
第三节 老年人权益保障
以案释法28韩某与金色夕阳老年公寓健康权责任纠纷案
第四节 孤残儿童权益保障
以案释法29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
第五节 残疾人权益保障
以案释法30徐某与被吴某侵权经营纠纷案
第十一章 社会事务
第一节 婚姻登记
以案释法31刘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第二节 收养登记
以案释法32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
第三节 殡葬管理
以案释法33郭某甲、郭某乙诉郭某某侵权纠纷案
第十二章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第一节 社会工作
以案释法34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开展“认识自己、理解他人”儿童关爱工作
第二节 志愿服务
附录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节选
《民政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版)》: (2)关于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的使用。赈灾捐赠是特殊的捐赠,是指为救助因受地震、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陷入困难、无力自救的个人或群体而捐赠财产的行为。我国地域辽阔,自然灾害常有发生,并且有些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大,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性,如大兴安岭森林大火、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因此法律对赈灾捐赠作了特别规定,赈灾捐款必须专款专用。 (3)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性事业的资金数额比例。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资助公益事业是基金会财产使用的归宿,如果资金不用于公益事业,基金会便没有存在的意义。由于基金会要保持长期运作,并且每年资助的项目情况不同,基金会还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要保证有一定的风险基金,因此基金会每年可以留取一部分资金用于基金本金。为了避免基金会以公益性非营利为名,行非公益性营利之实,基金会每年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公益性事业,最低的比例数额由国务院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