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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命安全课教师指南

封面

作者:马焕灵主编

页数:244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

ISBN:978750197646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生命安全课教师指南(初中)》紧密结合初中阶段学生的特点,依据安全教育大纲的要求,从六个方面对初中学段学生面临的安全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预防和应对策略:一是社会安全类事故的预防与应对;二是公共卫生类事故的预防与应对;三是意外伤害类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四是网络信息安全类事故的预防与应对;五是自然灾害类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六是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此外,书中还对初中学段的安全教育的课程教学提出总体设计,既利于指导教师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也方便教师开展校园生命安全教学。

作者简介

  马雷军,教育学博士,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特约观察员,《少年素质教育报》顾问,教育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    马焕灵,男,汉族,山东省诸城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教育法制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秘书长。

本书特色

本书是帮助初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进行安全知识授课的指导书,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依据不同学段学生心理和生理特点,以分类的方式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进行认知性描述,具有知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二是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素材和知识链接四个层面。课程设计的安全知识深入浅出,充分考虑到不同学段学生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和现实需求的需要。

目录

第一部分 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
第一课 娱乐场所要远离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课 恶意性侵必提防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课 敲诈恐吓慎留意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部分 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类事故
第一课 青春期来要关注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课 艾滋病毒要防住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课 毒品危害如虫蛀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部分 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类事故
第一课 交通法规要遵守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课 设施使用要安全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课 校园活动要平安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四部分 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第一课 网络安全要强化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课 网络诈骗要提防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课 沉溺网络不应当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五部分 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类事故
第一课 沙尘暴来不慌张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课 泥石流到心不伤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课 雷电常识须牢记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六部分 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第一课 和睦相处远离校园暴力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二课 青春烦恼要抛弃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第三课 人际交往要护己
一、教学内容
二、教学设计
三、教学素材
四、知识链接

节选

  《生命安全课教师指南(初中)》:  第三课 敲诈恐吓慎留意  一、教学内容  敲诈,是指用暴力、恐吓手段,或滥用法律或官方职权等,从一个不情愿的人手中索取财物。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触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①  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中感到畏惧恐慌,在许多国家是一项刑事犯罪,无论有无向对方恐吓,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对方),有死亡威胁或伤害当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财产权等,包括死亡威胁、诈弹威胁、以自杀相威胁等。若意图以此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或利益而实行者,称为“恐吓取财”。我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实际上已经有其他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这属于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他情况则是: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①  未成年人容易受到敲诈、恐吓和暴力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近年来,对于校园敲诈,中学生被抢劫敲诈的事件比较多,有许多学生诉说自己曾遭受过抢劫、敲诈,甚至搜身和殴打……这些遭受过抢劫、敲诈的学生,遭劫后多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有的学生因怕家长担心或责备,更是怕受到报复而不敢告诉家长、老师,受到很大的伤害。恐吓、敲诈、抢劫是一种不良行为,我们要远离这种不良行为,更应该学会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以免自己受到伤害。  (一)通过以下几点来防敲诈  (1)在学校上厕所最好有同学或朋友陪伴。  (2)放学后,与同学结伴而行,尽早回家。  (3)书包里放些零钱以备遭遇歹徒时,用之保护自身安全。  (4)不要在人烟稀少的地方逗留,绝对不要独自走夜路。  (5)万一遇到有陌生人问路,无论如何,你都绝对不要带他去。一旦被歹徒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报警求救。  (6)若有陌生人打电话来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时,不用加以理会就将电话挂掉。  (7)在游玩或外出购物要结伴同行,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受欺骗、不上当。当发现坏人在后面跟踪,可以机警地向走在前面的或附近的成年人身边走。切忌往偏僻、行人稀少的地方走。  (8)及时向老师报告,由警方依法惩治不良之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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