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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

封面

作者:汤健主编

页数:391

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56670799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以企业财务会计要素为对象, 从理论与实务等方面阐述了企业一般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体系及主要报表的编制方法。本书以案例导入作为每章开篇, 在章节中穿插案例分析、阅读材料、前沿导读等内容。

本书特色

《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可作为高校会计学专业的本科生教材及非会计专业人员学习会计实务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会计学专业教师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参考书。

目录

第1章 总论
第一节 财务会计的概念
第二节 财务会计的理论结构
第三节 财务会计规范

第2章 货币资金
第一节 金融资产概述
第二节 库存现金
第三节 银行存款
第四节 其他货币资金

第3章 应收款项
第一节 应收票据
第二节 应收账款
第三节 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第四节 坏账及其核算

第4章 金融资产
第一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二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第三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四节 长期股权投资
第五节 金融资产减值

第5章 存货
第一节 存货概述
第二节 材料存货
第三节 商品存货
第四节 周转材料
第五节 存货减值及存货的信息披露

第6章 固定资产
第一节 固定资产概述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三节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四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六节 固定资产减值
第七节 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第7章 无形资产、生物资产与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节 无形资产
第二节 生物资产
第三节 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信息披露

第8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初始计量
第二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确认与计量
第三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终止确认与计量

第9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
第三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信息披露

第10章 负债
第一节 负债概述
第二节 流动负债
第三节 长期负债
第四节 借款费用
第五节 负债的信息披露

第11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 所有者权益概述
第二节 实收资本
第三节 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
第四节 留存收益

第12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 收入
第二节 费用
第三节 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13章 财务会计报表
第一节 财务报表列报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 利润表
第四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五节 现金流量表
第六节 会计报表附注

参考文献
后记

节选

  《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  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除衍生工具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该账户下设“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账户。同时确认与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还可能用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账户。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计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格一般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一般情况下初始计量时,公允价值就是指实际交易价格。  (2)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发生的交易费用不构成该金融资产的成本,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减少投资收益)。除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都应当计人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3)企业取得所有类别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日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资本市场具有“学习”的功能,交易双方在买卖该项股票或债券时,就已经知道在未来不久能够收到该项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双方最终成交的价格已经体现了该项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因而对于买方而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具有垫付性质,故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人账价值,而是单独计人应收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账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成本”、“应收股利”、“投资收益”,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垫付的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即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增加或减少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其原有账面价值时,一方面增加或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化属于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所以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投资收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股利或利息应当在宣告日或计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但初始计量时已经计入应收项目的除外。现金股利宣告日或债券利息计息日,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终止计量  (1)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收到的价款与出售前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将与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表示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增加或减少,是一种未实现的潜在损益。会计上使用投资收益来反映实现的损益。所以,当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后,未实现的损益转为实现的损益,需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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