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德阔
页数:348
出版社: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56761452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研究路径分为三个层面: 首先是儒家伦理和新教伦理的核心教义的比较, 其次是论证儒家伦理孕育了徽商精神, 呈现徽商精神的主要特征 ; 最后, 用徽商经验研究评判余英时与韦伯的争论, 检验“韦伯式问题”, 这是书研康闹氐恪H书共分为五? 主要内容包括: 导论 ; 徽商的“
作者简介
梁德阔,男,安徽省霍邱县人,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社会学和徽商研究。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2部、译著1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韦伯式问题’的经验研究”(11CSH049),参与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徽州村落的研究与开发”(02JAZJD840024)等若干项科研项目。
本书特色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韦伯式问题”的经验研究》的终期成果,旨在与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以及余英时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的核心观点进行学术对话,在方法论上弥补了“韦伯式问题”的经验研究缺失问题。研究发现,徽商有“超越性动机”,把宗教精神转化为社会责任感;徽商也有“理性化过程”,选择有效手段达到商业成功目标;徽商勤俭持家,敬业求精,将诚信作为经商准则,具备“入世苦行”品格;他们对世界不是消极适应而是采取一种积极的改造的态度。研究结论回应了“韦伯命题”和韦伯的“中国命题”,进一步支持了余英时的主要观点。
目录
第一章 导 论 ……………………………………………………………………1
第一节 “韦伯式问题” ……………………………………………………1
第二节 徽州概况 …………………………………………………………16
第三节 徽商与儒学 ………………………………………………………27
第二章 徽商的“超越性动机” ………………………………………………45
第一节 “入世” 与“出世” ……………………………………………45
第二节 强固宗族 …………………………………………………………56
第四节 回馈社会 …………………………………………………………92
第五节 家国关系 …………………………………………………………108
第三章 徽商的“理性化过程” ………………………………………………117
第一节 理性主义 …………………………………………………………117
第二节 徽商的贾道 ………………………………………………………124
第三节 徽商的资本运作 …………………………………………………133
第四节 徽商的企业制度 …………………………………………………161
第四章 徽商的“入世苦行” …………………………………………………192
第一节 儒家的节制有为 …………………………………………………192
第二节 徽商的勤劳节俭 …………………………………………………200
第三节 徽商的艰苦奋斗 …………………………………………………218
第四节 徽商妇的贞节刚烈 ………………………………………………230
第五章 徽商的职业观 …………………………………………………………238
第一节 儒家职业伦理 ……………………………………………………238
第二节 徽州宗族的职业观 ………………………………………………250
第三节 徽商的儒贾观 ……………………………………………………260
第四节 徽商的职业实践 …………………………………………………274
第五节 徽商的职业教育 …………………………………………………284
结 语 ……………………………………………………………………………297
主要参考文献 ……………………………………………………………………318
节选
《“韦伯式问题”的徽商经验研究》: 徽州古村落多为一村一族,族有族长,族长下有支、房长之设,每房之下有数量不等的小家庭,从而组成了以族长为核心,以祠堂为象征,以血缘关系相联系且等级森严的宗族组织。村落内的每户小家庭按其血缘关系的远近,分别属于不同的房系、支系,构成乡村聚落内在的网络结构。村落的领域界限和分布,往往也是由宗族势力所决定的。族与村、血缘与地缘的结合,是乡村聚落形成的内在关联因素。血缘的亲疏远近,是划分聚落内部空间的标准,村落内部不同的建筑方向、位置关系和联系紧密程度,都是血缘亲疏的一种反映。⑦如休宁茗洲吴氏村落,自元代迁居至此,宅屋群体排列规则,每列巷道设有门道,按房系嫡居住,他姓人不许混杂其间。 在这样的宗族制度下,祠堂作为家族重要的公共活动中心,也成为聚落成员的精神生活中心。在聚落布局上,祠堂必然成为聚落中起主宰作用的、规模最宏大的建筑,是民宅组团和整个聚落空间形态的核心,一切其他建筑都以此为核心而布局,正如清代《宅谱指南·宗祠》中所言:“自古立于大宗子之处,族人阳宇四面围位,以便男妇共祀其先,切不可近神坛寺观。”宗祠建筑成为礼制空间的核心体,其他居住建筑为围合体,核心体与围合体的关系是社会伦理与家庭秩序的象征。祠堂的平面型制采用以享堂和寝堂为主要核心,并在其形成的中轴线,对称布置厢房、冥室,以及天井、庭院等次要部分,这种轴线明确、对称方正、主次分明的布局方式,正是宗法观念的具体体现。男尊女卑、阳贵阴贱、左尊右卑等一系列规则在祠堂空间划分上皆有鲜明的烙印。在建筑形体处理上,徽州祠堂往往以其宏丽的规模、高耸的形象成为村中心的标志性建筑。祠前建牌楼作为整个祠堂建筑空间序列中第一道象征性的大门,以它高耸的形象,在人们心理上对祠堂产生一种神秘、压抑、肃穆、恐惧之感,以收到“祭祀务须以诚敬”之效果。同时,牌楼又是高贵、庄严的象征,宗族以此来炫耀家族的政治地位。徽州盛行佃仆制,在村落选址上佃仆村庄呈现零星、无规律地分布在大庄园的边缘,导致甬道式宅居组团的出现。甬道是密集的宅居之间极为狭长的交通空间,提供仆人来往于堂前屋后,而不必在厅堂中穿越。凡相邻两宅对着甬道所设的侧门,均不直接相对,总保持一定的错位。甬道两端各有直通户外的大门,以及通往宅后的次门,其空间只供相邻两户共享,并不作为公共通道。这种宗族的土地私有观念,在一定程度上维系着村落内在构成和外在形态,以至于长期稳定地保存并且缓慢地变迁着。 《黄帝宅经》强调的“人伦之轨模”,在徽州民居建筑中体现得最充分。几千年来,徽州民居建筑都是在礼制和伦理的双重限制下发展定型的。为了体现儒家思想的主次分明、秩序井然的空间位序,徽州民居空间在轴线上是以厅堂为中心的基本几何关系,以“前公后私”“前下后上”“正高侧低”为空间位序的基本原则。主厅堂在整个民居院落中地位最重要,位序最高。为了烘托主厅堂(正厅、中堂)的地位,往往在前面再加造前厅(下厅、下堂),有的居民在正厅之后也设置后厅(上堂),这样主厅堂、前厅、后厅就组成了一组核心空间,加强了中轴线的地位,此做法在徽州地区也被称为“三堂”,即上堂、中堂、正堂。中堂往往等级最高,开间最大,空间最宽敞。厅堂正中供奉祖宗牌位,其下置一桌两椅,为家庭中最尊者位置,其他成员亦按主次分座两侧。厅堂是长辈主持家法、训诫子弟、宣扬家规的场所。在其起居生活中,“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女无故不窥中门”①等伦理观念,严格地界定了宅居内部空间范围,以中门为界,前庭是会见男宾之处,后庭为女眷活动之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