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英)约翰·奥斯丁(JohnAusti
页数:497
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53927277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奥斯丁生前落魄,本书在他死后出版,由奥斯丁夫人整理,并大放异彩。奥斯丁夫人说:“这本书在我眼中是神圣不可冒犯的。”新分析实证主义的头面人物、牛津大学教授哈特说:“在他去世后的几年中,显然他的著作在英格兰已经建立起了对法学的研究……奥斯丁对英格兰法学发展的影响要比其他任何作者都重要。”
作为法学史上的经典文本,当代学人对这本书的整体解读尚显不足。英国法学家兰伯说:“当下对奥斯丁法律哲学最有影响力的阐释有明确的局限。在它们说明奥斯丁法理学的某个面相时,就倾向于遮蔽奥斯丁法理学的其他面相。”
作者简介
约翰·奥斯丁(1790—1859),英国法学家,“现代法理学之父”,分析实证法学的首创者,功利主义在法学领域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法理学的范围》和《法理学讲演录》等。他的法学思想影响深远,现代资产阶级法学的两个重要派别——纯粹法学派和现代分析法学派都是从他的法学理论发展而来的。
本书特色
奥斯丁法学思想的主导论题是:法律是功利主义政府的工具。他将法学与伦理学彻底分离,使其成为有自己独特研究对象的科学体系。他认为,法理学乃是关注“实在法”的科学思想,应以功利主义原则替代启蒙学者们的理性、自由和天赋人权等反封建思想,功利原则才是确立现代社会秩序的实践原则。这些闪光的思想在本书中都有集中体现。
目录
前 言
演讲课程大纲
前述大纲的概要
《法学演讲录》被界定之法学的范围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第十二讲 对几个常见概念的分析
第十三讲
第十四讲
第十五讲
第十六讲
第十七讲
第十八讲
第十九讲
第二十讲
第二十一讲
第二十二讲
第二十三讲
第二十四讲
第二十五讲
第二十六讲
第二十七讲
译者后记
演讲课程大纲
前述大纲的概要
《法学演讲录》被界定之法学的范围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第十二讲 对几个常见概念的分析
第十三讲
第十四讲
第十五讲
第十六讲
第十七讲
第十八讲
第十九讲
第二十讲
第二十一讲
第二十二讲
第二十三讲
第二十四讲
第二十五讲
第二十六讲
第二十七讲
译者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