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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封面

作者:王红云

页数:362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

ISBN:9787040385038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税法/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系列教材》采用了截至2013年7月出台的最新的税收法律规章制度,介绍了税收的基本理论,突出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将学习和考试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进行了醒目的“提示”。同时,考虑到读者参加有关职称及资格考试的需要,教材中的例题和习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部分相关的考试真题进行解析。教材每章后均附练习题。  《税法/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系列教材》既可以作为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税收学专业本科教材和各类成人教育本科教材,也可以作为广大会计人员、税收征管和稽查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习参考书。

本书特色

《税法(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系列教材)》编著者王红云、陈红。
本书介绍了税收的基本理论,突出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将学习和考试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进行了醒目的“提示”。同时,考虑到读者参加有关职称及资格考试的需要,教材中的例题和习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部分相关的考试真题进行解析。

目录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节 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
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练习题

第二章 纳税管理制度
第一节 税务登记
第二节 纳税申报
第三节 税款征收方式
第四节 纳税申报期限
第五节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练习题

第三章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管理规定
第一节 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
第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练习题

第四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四节 增值税的税率
第五节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第六节 增值税的计算
第七节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八节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练习题

第五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消费税的税率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五节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表
练习题

第六章 营业税法
第一节 营业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铁路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
第三节 建筑业的营业税
第四节 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
第五节 邮电通信业的营业税
第六节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
第七节 娱乐业的营业税
第八节 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
第九节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练习题

第七章 关税法
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第三节 关税的纳税申报
练习题

第八章 资源税法
第一节 资源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表
练习题

第九章 土地增值税法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练习题

第十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与教育费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练习题

第十一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练习题

第十二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练习题

第十三章 其他税法
第一节 房产税法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
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五节 车船税法
第六节 印花税法
第七节 契税法
第八节 烟叶税法
第九节 社会保险法
练习题

第十四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第一节 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营改增的计算
练习题
附录 练习题参考答案
参考文献

节选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给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级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发现后,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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