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页数:276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
ISBN:9787521632927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等财产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等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等纠纷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推荐参考书。
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编委会主任 刘贵祥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接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司法案例研究。
本书特色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法律新规则的价值功能、理解适用、新旧法衔接处理难点,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目录
(一)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1. 保险标的转让后投保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受到严格限制
——蒋某诉财保盐城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2. 保险合同约定机动车推定全损的计算标准低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时,应以保险金额作为推定全损的依据
——王某诉人保成都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3. 保险人对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事由的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审查
——廖某、朱某诉人保泉州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4. 保险人在承保时知道实际车主隐名投保的,应认定实际车主为投保人
——南某诉人保连云港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5. 保险事故中查勘、定损责任分担方式及次生损失赔偿规则
——牛某诉人保北京分公司保险合同案
……
(二)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四)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一)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三)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