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孟祥泽
页数:244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
ISBN:978751986858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为“电力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岗位培训教材”《安全员》分册。
本书主要介绍了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应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以及有关的法规、标准等。全书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概述、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大型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拆除工程和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施工现场防雷及防火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与季节性及特殊环境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
作者简介
孟祥泽,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一线工作经验。参与编写多部科技书,发表数篇论文。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安全生产概述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第二节 建筑业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第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事故预防
第三节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四节 事故档案
第三章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第一节 土石方工程施工
第二节 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工程
第四节 特殊构筑物
第五节 砖石砌体与装饰工程
第六节 锅炉安装
第七节 汽轮发电机组安装
第八节 电气设备安装
第九节 热控设备安装
第十节 焊接施工._
第十一节 架线工程施工
第十二节 风电工程施工
第四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第一节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节 施工现场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与职责
第三节 施工现场电气照明安全
第四节 施工现场带电作业防护
第五节 触电急救
第五章 大型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第一节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第二节 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第六章 拆除工程和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第一节 拆除工程
第二节 高处作业
第三节 交叉作业
第七章 施工现场防雷及防火安全管理
第一节 接地和接零及防雷措施
第二节 施工现场防火
第八章 文明施工与季节性及特殊环境施工
第一节 文明施工
第二节 季节性和特殊环境施工
……
第九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章 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一章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附录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附录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附录D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附录E 特种设备目录
节选
(1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13)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3.确定事故原点在事故调查中,必须先查清和验证事故原点的位置,然后才能对事故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如果不首先查到事故原点,事故调查就很难深入下去。如果在事故原点没确定就对事故原因做结论,其结果必是错误的,所采取的措施也是无针对性的。确定事故原点的方法有以下三种:(1)定义法,就是用事故原点的定义,查证落实事故的最初起点。定义法适用于事故发生过程比较明显,凭直观便可基本确定事故原点和事故原因的事故。(2)逻辑推理法,就是将发生事故的劳动生产过程的工艺条件,结合事故的发生过程的因果相关顺序进行逻辑推理。这种方法适用于事故过程不明显,而破坏性又比较复杂的事故。(3)技术鉴定法,就是利用事故现场的大量物证进行综合分析,使事故过程逐步复原,将事故原点暴露出来。这种方法适用于事故过程极其复杂,造成了整个系统机毁人亡的重大事故。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4.事故分析的基本步骤事故分析的基本步骤如下:(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按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七项内容进行分析。这七项内容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中有详细规定。(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属于直接原因的情况如下: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属于间接原因的情况如下: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即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5.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基本原则事故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其中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为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为领导责任者。一般从间接原因确定领导责任。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为主要责任者。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如下:凡因以下原因造成的事故,应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1)工人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3)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4)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5)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致使重复发生同类事故;(6)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凡因以下原因造成的事故,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6.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办法如下:(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