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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2.04(总第208辑)

封面

作者:人民法院出版社编

页数:120页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

ISBN:9787510935152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是一套以为新法律规范提供同步“解读”为主的系列丛书,分为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与执行4个分册,按月出版。  本丛书以“解读”为重点,突出全、专、新、快、准等特点,通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弥补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类出版物没有同步阐释、解读内容的不足,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新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信息平台。

目录

法律、法律性文件与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4月20日)
全面提升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监管效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与实施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与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11月13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财政部
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2022年5月31日)
《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中国证监会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4月29日)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说明

地方司法业务文件与解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指南(2022年4月25日)

指导案例、典型案例与解读
北京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节录)(2022年4月20日)
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2022年4月25日)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江苏软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韩某法合同纠纷案
[评析]预先放弃违约金调整请求权的合同效力

节选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2年第4辑,总第208辑)》:  第六十八条 期货经营机构不得违反规定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担保。  第六十九条 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期货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期货交易。  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活动中,执行所属的期货经营机构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期货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十条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期货经营机构持续性经营规则,对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条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保证金存管、合规管理、风险监管指标、关联交易等方面作出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  第七十一条 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十二条 期货经营机构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股权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以及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时,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期货经营机构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配合期货经营机构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第七十三条 期货经营机构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或者出现经营风险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期货经营机构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期货经营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的,或者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正在被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调查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或者暂停部分业务;  (二)停止核准新增业务;  (三)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四)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五)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限制期货经营机构自有资金或者风险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  (七)认定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八)责令负有责任的股东转让股权,限制负有责任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对经过整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的期货经营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对经过整改仍未达到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期货经营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撤销其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其部分或者全部分支机构。  第七十四条 期货经营机构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期货市场秩序、损害交易者利益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期货经营机构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监督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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