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杨光斌
页数:232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30020952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在阐述新中国政治发展和当代中国政治基本性质的基础上,系统、深入地考察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权力组织结构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实际运作过程;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以及监督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状况;三大权力主体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行政机构的权力结构关系,及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同的行为模式;作为“非政府政治”的国家一社会关系、统治结构中的单位体制和农村基层政治在改革中的变化与问题。本书既包含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方面,又追踪了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型的政治一经济一社会关系,是全景式和动态式了解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入门之作。
作者简介
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二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政治评论》创刊主编。研究领域为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当代中国政治、中国国内政治经济与对外关系。著作有《让民主归位》、《政治学的基础理论与重大问题》、《政治变迁中的国家与制度》、《制度的形式与国家的兴衰》、《制度变迁与国家治理:中国政治发展研究》、《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国家权力》、《中国政治变迁中的观念与利益》、《中国国内政治经济与对外关系》等。
目录
第一节 新制度的建立
第二节 制度的曲折与衰退
第三节 制度的恢复、建设与新走向
第一部分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
第一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与原则
第一节 中国政治制度的法律性渊源:宪法与党章
第二节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与原则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与领导体制
第一节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节 党的归口管理体制
第二部分 政府体制
第三章 立法体制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性质与原则
第二节 选举制度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第四章 中央政府
第一节 政府领导体制
第二节 国务院
第五章 地方各级政府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地位、产生和任期
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四节 农村基层政权与基层民主
第六章 司法制度
第一节 党的政法委员会
第二节 人民法院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
第三部分 政治关系与政治过程
第七章 国家与社会关系:从全能主义到国家统合主义
第一节 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变
第二节 单位体制
第八章 政治与市场的关系
第一节 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与市场的关系
第二节 政治经济过程中的利益集团问题
第九章 中央-地方关系
第一节 关于中央-地方关系的政体结构与利益结构
第二节 中央-地方的经济关系
第十章 公民参与政策过程
第一节 公民参与
第二节 政策过程
结语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节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第二版)/新编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三、国务院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1.国务院的全体会议、常务会议 2008年3月21日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则》规定,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提请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总理确定;会议文件由总理批印。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权决定开会日期、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等事项。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纪要,由总理签发。 2.国务院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根据现行《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务院工作总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一,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等,由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国务院各部门提请国务院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国务院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坚持依法行政。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制定行政法规,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行政措施或决定。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行政法规实施后要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各部门制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涉港澳台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国务院;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国务院批准。部门规章应当依法及时报国务院备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查并定期向国务院报告。提请国务院讨论的法律草案和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行政法规的解释工作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承办。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三,推进政务公开。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国务院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四,健全监督制度。国务院要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行政法规;自觉接受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国务院报告。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健全政府层级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章备案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五,加强廉政建设。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国务院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牟私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