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向广宇 著
页数:286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
ISBN:978701022867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一、重点研究明代中后期很为重要的立法成果《问刑条例》,注重三版《问刑条例》之间的比较;
二、把中央巡视官员与地方官员所发布的榜文告示等地方性立法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明了地方立法对于中央立法的补充与联动作用;
三、通过研究明代该时期的立法成就,总结其立法与立法实施中的经验,对一些具体学术问题进行较为清晰与客观的评价,如厂卫机关是否具有合法的司法权来源,内阁是否对司法权有侵夺嫌疑,治贪立法与边疆治理等;
四、将立法内容与其他史料相结合,从立法角度体现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等的发展变化,如《大明律》中未曾提及对伪造盐引的处罚,《问刑条例》中却有专门规定,就体现了“开中法”实施以后,盐业中不法官商的犯罪因盐引的使用而曾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危害。
作者简介
向广宇 ,男,1983年生,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2006年于郑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于海南师范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17年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明代法律史、中西早期法律交流史、黎族习惯法及科技创新法律制度等。曾于《中国高校科技》、《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核心期刊发表《高校科研项目技术经济合同的法律性质及保护》、《日本校园欺凌现状、防治经验与启示—以为主视角》等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启蒙时期欧洲政治思想转型与中国元素》(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主持、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租界法制与中国法制现代化”(14BFX01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全球史观研究”(07BSS001)等多项第一最、省部级科研资助项目。
目录
第一章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的发展阶段016
第一节 立法酝酿与修订阶段(弘治元年至弘治十三年)016
第二节 修订立法初步适用阶段(弘治十四年至嘉靖二十九年)020
第三节 立法快速发展阶段(嘉靖三十年至万历十三年)024
第四节 立法平稳发展阶段(万历十四年至万历四十八年)026
第二章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法制的法律渊源029
第一节 法典029
第二节 单行条例038
第三节 诏令047
第四节 地方条约与告示063
第三章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的内容098
第一节 打击贪污犯罪099
第二节 打击贿赂犯罪121
第三节 打击特殊领域贪腐犯罪136
第四章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的实施155
节 法律实施的主要机关155
第二节 对贪腐人员的纠劾、审判与执行程序167
第三节 打击贪腐犯罪的用刑170
第四节 立法实施效果183
第五章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的特点
节 整体立法上比较宽缓190
第二节 各级官员立法主体地位较高198
第三节 “以例辅律”与”律例并行”的出现207
第六章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的相关问题216
节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与该时期政治经济之关系216
第二节 明弘治至万历朝治贪立法对后世之影响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