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周逸先著
页数:223页
出版社: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
ISBN:9787557879679
电子书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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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学术专著,本书采用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在广泛、深入查阅原始资料和数据,并作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首先对乡村教育运动的历史源流和社会背景进行了系统考察,其次从实证的角度,分别阐述了定县实验和邹平实验的主要内容及全过程,最后着重从理论基础、思想体系和方法论等方面对定县模式及邹平模式进行归纳提炼和比较分析,并结合当今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和农村教育改革探讨其历史意义与启示。
作者简介
周逸先,男,1964年3月生,籍贯:江西赣州。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研究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全国教育史志研究会学术交流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课程与教学论、中国教育史、农村教育。在《中国农村经济》《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
本书特色
本书用的是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两种方法,考察的是乡村教育
运动的历史源流和社会背景,并进行了实证,对定县模式和邹平模
式的比较分析最为贴切,适合研究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和农村教
育改革的历史意义和启示的专家学者研读。
目录
第一章 乡村教育运动溯源
第一节 西方近代思想的启蒙与“五四”新文化运动
第二节 近代中国农村的破产与走向
第三节 美国、丹麦乡村教育的影响和启示
第四节 乡村教育运动的勃兴与流派
第二章 晏阳初与定县实验
第一节 都市边缘的人文定县
第二节 “博士下乡
第三节 “定县时代
第四节 县政建设的前前后后
第三章 梁漱溟与邹平实验
第一节 三十年代山东一小县——邹平
第二节 从理想到现实:梁漱溟的早期乡村教育实践
第三节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缘起与邹平实验的开展
第四节 县政改革与邹平实验的扩展
第四章 定县模式与邹平模式之比较
第一节 定县模式与邹平模式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定县模式与邹平模式的实施方案
第三节 定县模式与邹平模式的方法论
第四节 结论与评说
余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节选
《定县模式与邹平模式:晏阳初、梁漱溟乡村教育比较研究》: (二)县政建设的工作内容 1.政府机构的改革 在县一级,设县政建设委员会,置委员7~11人,由县长商承研究院院长聘任,其中6人为管科委员,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的实施,其余5人为不管科委员(名誉职位),重在专门学术的研究,给予学术上技术上之辅助;在政府各机关实行裁局并科,将原公安、财政、建设、教育四局改为科,添设自卫、经济两科,各科实行合署办公,一方面为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约开支。 在乡镇一级,设乡镇建设委员会以代替原乡镇公所。乡镇建委会设委员6~12人,“以容纳当地之有资望阅历者”。乡镇建委会虽为地方自治组织,但仍负有行政的使命,故下分政务、教育、经济、保健四股,其职责是对上接受县政府的政令,对下主持服务工作。 最基层一级成立公民服务团,县、区、村三级均有公民服务团,全县人民都是公民服务团成员,但按年龄分为现役、预备和后备三种。其中,以现役为基于,人员由“既无稚气又敢于有所作为”的少壮分子组成,分政务、教育、经济、保健等组。公民服务团团员的义务是:①随时辅助各种建设工作的进行;②随时接受继续教育和特别训练;③严守纪律;④在设计上技术上接受本乡镇学校教师的指导;⑤各组工作受该乡镇建委的指挥监督。由此可见,公民服务团实际上是以少壮分子为中坚、以教育为基础、以各种建设为工作内容、以军队纪律为精神的一种政治初步组织。① 2.新县制下的几项具体工作 霍六丁于1933年5月13日就任县长以后,7月开始按照研究院拟定的九项施政方针开始施行新政,这九项施政方针是:①实施困难教育;②推行民众教育;③整顿小学教育;④救济农村金融;⑤推行经济合作;⑥励行公民卫生;⑦清理地方财政;⑧改进地方公安;⑨整顿县保卫团。 新政施行不久,即出现可喜的“清廉气象”:司法工作效率较前提高三分之二,清理积案,卓有成效;拒毒工作雷厉风行,规定连坐办法,随时查禁,土豪劣绅,俱不能免;反对贪污更是成效显著,使贪污现象几近灭迹,这一点连反对新政的县中失意人员“皆认为无”;看守所及监狱的改良亦“为其他各县所不及”。①但是,由于霍六丁严格施行新政,导致与地方士绅冲突加剧,以致影响到整个县政工作不能进行。所以,在实验区成立刚刚一年多的时候,霍氏不得不辞职,继任的县长为保守派人物、燕京大学教授吕健秋(复)。从此以后,定县的县政建设实际上名存实亡了。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在短短一年多的县政建设实验期间,研究院的领导和县长霍六丁虽有大刀阔斧进行改革的设想,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却只能做一些枝节的事情,真正有成效又能够坚持下去的只能是延续平教会原有的工作,如调查工作、民众教育的实施、经济建设、保健工作等。对此,晏阳初也不得不承认“以种种不虞之波折,其成绩之表现,远不逮吾人之所预期。”②这就是说,县政建设的实验实际上是失败的。 (三)定县县政建设失败的原因及省政改革的转移 任何社会政治的改革都必然要触及到既得利益者或某些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所以,其阻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要想使改革能够获得成功,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定县的县政建设也不例外。瞿菊农在经历了定县的县政建设实验以后,认为县政建设的成功应该有这样几个条件:第一,治安。保障治安是基础的工作;第二,经费。一种新的事业,尤其是在开始阶段,总是需要有相当的款子;第三,人才。包括行政与技术人才,也不光是设计的领袖人才,下级干部人才在实施上更为重要;第四,时间。任何一项改革,特别是长久历史社会的变革,必定是需要时间的。时间短则必因“揠苗助长”而失望,此种失望则足以摧毁县政建设实验工作而有余;第五,既得的利益。县政机构的改进使许多人丧失了一部分或全部的既得利益,“即此一点可以成为县政建设实验的最大阻碍”;第六,运用。即原有的组织、人才、乡村领袖还可以适应现在种种需要的因素运用;第七,实权。“政治原是一种力量,若不能用到此种力量,则一切实验都无从说起”;第八,这也是最根本的一点,那就是民众的训练与组织的问题,民众的教育是县政建设实验的基础工作,也是其成功的一个根本条件。①瞿菊农还援引何尔康的话说,认为要改革行政机构实在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最重要的是要能得到大家的信任。而政治实验也不能象自然科学实验那样,人是有动机的,人的动机是如此复杂而难以预测,所以政治实验格外困难。此外,政治实验也经不起失败,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运用试错改正的办法,政治实验一旦失败,就会失去信任,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这也是它本身难于克服的一个困难。②瞿氏的这一番话是在定县县政建设实验失败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所有这些都应该说是定县县政改革失败的原因,试举几例来说明。 从时间上来说,定县的县政实验仅维持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便无法继续下去,许多工作根本没有机会去做,当然不可能有多大的成效。又比如既得利益者的问题,定县县政机构改革后,六个区的区长换了四个,公安局长也易人;定县合作制度的建立更使200多户高利贷者几乎全部关闭;县政府颁布的禁赌拒毒法令和过去有令不从的现象完全不一样,真正做到有令必行,令行即止,等等,这都严重触犯了在农村有相当势力的土豪劣绅、贪官污吏们的利益,引起他们的激烈反抗也是不可避免的。再比如民众的信任,大多数的民众连最起码的普通教育都没有,更毋宁说政治教育的训练培养与组织了,国民远未养成政治自觉的习惯。在这种情况下,民众能给予多大的合作与支持实在是个问题。此外,在经费上、人才上也都没有足够的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