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邓李梅
页数:307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
ISBN:978751945744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共十四章, 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 从词源学、科学观、源流史上探讨教育实习的观念。第二部分, 对教育实习进行定位, 并探寻教育实习的主体与客体。第三部分是本书的重点, 着重探讨教育实习的意义与原则、教育实习的目的、教育实习的方法、教育实习的条件、教育实习的过程、教育实习的内容等。第四部分通过调查研究的形式对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及完善和促进教育实习改革的策略进行深入思考。第五部分是探讨教育实习的管理、实习评价的总结与反思。
作者简介
邓李梅,女,1969年2月生,湖北省松滋市人,中共党员,教育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黄石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湖北省级教师培训专家。主要从事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实习、师德。师风研究,已在《教育研究与实验》《教育理论与实践》《高教发展与评估》等杂志发表论文60余篇。
目录
第一节 从词源学上辨析
第二节 从科学观上甄别
第三节 从源流史上观照
第二章 教育实习的定位
第一节 教育实习的定位
第二节 教育实习的类型
第三节 教育实习的准备
第三章 教育实习的主体
第一节 实习主体的构成
第二节 实习主体的角色
第三节 实习主体的定位
第四节 实习主体的素养
第四章 教育实习的客体
第一节 实习客体的错位
第二节 实习客体的界定
第三节 实习客体的选择
第五章 教育实习的意义与原则
第一节 教育实习的意义
第二节 教育实习的原则
第六章 教育实习的目的
第一节 实习目的的意义
第二节 实习目的的依据
第三节 实习目的的定位
第七章 教育实习的方法
第一节 实习方法的作用
第二节 实习方法的体系
第八章 教育实习的条件
第一节 实习条件的作用
第二节 实习条件的类型
第三节 实习条件的运用
第九章 教育实习的过程
第一节 实习过程的界定
第二节 实习过程的特点
第三节 实习过程的阶段
第十章 教育实习的内容(上)
第一节 实习内容的特点
第二节 教育教学实习
第十一章 教育实习的内容(下)
第一节 班主任工作实习
第二节 教育科研实习
第十二章 教育实习的管理
第一节 实习管理的意义与原则
第二节 实习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三节 实习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第十三章 教育实习的评价
第一节 实习评价的原则和过程
第二节 实习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第三节 实习评价的总结与反思
第十四章 教育实习的调查
第一节 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教育实习问题的归因
第三节 促进实习改革的策略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前言
教师和教师教育历来是各国学术界关注的主题,《世界教育年鉴》曾于1963年和1980年两度以教师和教师教育为主题。1996年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以“加强变化世界中教师的作用”为主题,再次强调教师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并建议从以下四方面予以实施:一是通过给予教师更多的自主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的专业地位;二是在教师的专业实践中运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三是通过个人素质和在职培养提高其专业性;四是保证教师参与教育变革,以及与社会各界保持合作关系。
为了应对世界教师教育变革的局势,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正如火如荼、紧锣密鼓地开展。师范院校作为高等教育中具有特殊地位与作用的组成部分,作为基础教育的“工作母机”,加强自身的教育教学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显得尤为重要。面对时代的呼唤与形势的需要,各师范院校的态度是积极的,他们正努力吸取近年来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并积极借鉴国外师范院校成功的经验,踊跃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但是,作为师范院校教学计划中最具师范性的综合实践课程——教育实习,其改革的步伐严重滞后,许多师范院校,特别是地方师范院校,基本上还在沿用几十年来的老模式,严重制约着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应当引起各师范院校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社会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这一决定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师范教育体系正由封闭走向开放。同时,随着教师资格制度的逐步健全与完善,以及师范院校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师范生就业压力大增。师范生的就业不仅存在着自身之间的竞争,更面临着综合性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的竞争,师范生已不能独享各级各类教师岗位。加上师范生在找工作的面试过程中和走上教师岗位后会面临许多教育教学实践方面的问题,因此如何保证师范生在竞争教师岗位上的优势和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是当前摆在师范院校师生面前的共同现实问题。所以,应充分重视和大力加强具有师范特色,促进教师职业化、能力专业化的实践教学环节——教育实习工作。
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他们的综合素质如何,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发展,还关系到我国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我们决不允许把一件不合格的教育产品输向社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倡导“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实现职前培养与职后教育的融合应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师范院校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建立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的教育体系。但是,作为师范院校,又该如何把好“质量”关呢?笔者认为,重视和抓好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是其中的关键之一。教育实习不仅会拓宽师范生的专业知识面,而且会带动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的学习,从而提高师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教师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虽然教育实习的重要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然而师范生教育实习状况堪忧。近年来,教育实习在师范院校教育和教学中,在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原来教育实习的内容和形式、教育实习的管理体制等方面,进一步暴露出许多弊端,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各地各校实习时间长短不一,实习内容多少有别;联系实习场所越来越困难;另外,有的院校对实习不重视,组织管理不规范;有的带队教师责任心不强,实习指导不力等。这些都说明当前教育实习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教育实习应有的作用。所以,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做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教师是一个职业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职业,因而教育实习的质量直接影响即将毕业的师范生的择业竞争能力和任教后的从业水平。研究师范院校教育实习工作既具有深化对这一工作本质的认识、丰富教育实习理论的理论意义,也具有为改革师范院校教育实习提供对策咨询、保障其教育实习运行的实践价值。
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是人才培养的一级学段,相关启蒙(Enlisting)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将影响受教育者一生。所以,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行为,对于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
节选
《教育实习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一节 教育实习的定位
一、实习定位的意义
实习是在实际工作场地实践练习或者训练,是操作性的学习。南宋时期诗人陆游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美国现代著名教育家杜威说过:“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种雏形的状态。”他们说的是同一个道理:任何人在进入任何职业领域之前,都需要在真实的环境中把学习的知识和技能加以演练、操作,这样才能在真实的体验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感受,获取职业入门的资格。教师职业作为一门专门职业,其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长期的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从法律上明确了教师的专业人员地位,并使得教师劳动具有的复杂性、示范性、创造性、专业性、知识性、多样性等特点更加深化。这不仅增加了这一行业规范性、科学性的要求,而且提升了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艺术性、伦理性的要求。如果没有职前对于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感知和细节的体验,就难以满足教育工作越来越高的要求。特别是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综合性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进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尽管他们的学科专业知识面宽广和扎实,而且经过了教师专业资格笔试和面试环节,但由于纸上谈兵和实际操作的落差,许多人就显得措手不及,难以做到驾轻就熟、游刃有余。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没有身体力行地接触过真实的教育情境。而教育实习作为师范院校“准教师”毕业前夕演练的实践环节,是教育者特别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师范生积极自觉地学习怎样做教师的实践活动,是师范生集中进行教育和教学专业训练的一种实践形式,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中小学教师的综合实践环节。其定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有利于师范院校重视教育实习工作
我国师范教育的创立始于近代。1896年,梁启超发表《论师范》一文,主张自办师范教育,培养自己的师资。梁启超还提出:“以师范学堂之生徒,为小学之教习,而别设师范学堂之教习,使课之以教术,即以小学堂生徒之成熟,验师范学堂生徒之成就。”这一论述实际上就是强调师范生到小学去实习实践。所以,《论师范》一文不仅是中国近代倡导师范教育的开始,而且是从理论上倡导教育实习的开端。我国教育实习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主要是以借鉴外国经验为主。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了第一所专门培养师资的学校——南洋公学师范院,随之也产生了近代师范教育实习。南洋公学分为四院,其中师范院下设附属小学,“令师范生分班教之,比及一年,师范诸生,且学且诲,颇得知行并进之益”。这一规定强调师范生分班进行教育实习一年,可以算是我国最早的教育实习。因此,上海南洋公学是中国最早包含大、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教育机构,其附设师范院是中国师范教育的开始。1902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师范馆的学习内容是第一学年学教育宗旨、第二学年学教育原理、第三学年学教育原理及学校管理、第四学年实习,正式确立了教育实习制度。1903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更强调对师范生的教育理论训练和“教育演习”。1912年颁布的《师范教育令》和1913年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等文件明令师范学校设置附中、附小,规定“本科各科都要十分重视师范附设中学校、小学校实地练习。专修科、选修科学生最后学年亦如之”,这里的“实地练习”即教育实习。1916年颁布的《修正师范学校规程》又规定,要增加教育实习时间,“教育实习时,除各科教授外,凡关于管理等事项规章应随时指导”,这种模式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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