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教育社区
www.teccses.org

法典论

封面

作者:[日]穗积陈重著

页数:112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13

ISBN:978710010268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是日本近代有名法学家穗积陈重的代表作,初版于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本书是一部立法史与立法技术的专门著作,在本书中作者对法典的性质、沿革、法律家与法典编纂、非法典编纂论,以及法典编纂的治安策略、守成策略、统一策略、整理策略、更新策略五种目的进行了历史考证,同时对法典的体裁、法典编纂的组织,以及程序进行了论证。本书在立法学上属于扛鼎之作。

作者简介

  李求轶,1963年生于福建福鼎,2007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毕业,获博士学位。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11-2013年分别在北京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访学。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民商法硕士导师。  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法学论文百余篇;出版专著《消灭时效的历史与展开》《民商法探索》《公司诉讼类型化探析》等。  学术研究领域:民商法、金融商品交易法、比较法与外国法律史。

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法典编纂论的性质
第二章 法典编纂论的沿革
第三章 法律家与法典编纂
第四章 非法典编纂论
第一法典 不能伴随社会的进步
第二法典 不能包含法律之全部
第三法典 不能终止单行法
第四法典 不能终止裁判例之必要
第五法典 编纂未必会减少诉讼

第二编 法典编纂的目的
第一章 治安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二章 守成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三章 统一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四章 整理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五章 更新策略的法典编纂

第三编 法典的体裁
第一章 沿革体的法典
第二章 编年体的法典
第三章 韵府体的法典
第四章 论理体的法典

第四编 法典编纂委员
第一章 准备委员
第二章 起草委员
第三章 审查委员
第四章 修改委员
第五章 编纂委员长
第六章 外国人委员
……

第五编 法典编纂的程序

节选

  《法典论》:  法律伴随社会的进步,亦愈加复杂。在原始社会,民俗淳朴,人事并不复杂,以数条政令就足以制御人民,故而古代的法律极为简约。一国成文法仅不超数十条之多。近时在希腊克里特岛,发掘出的《哥尔琴法典》(Gortyne)的古法典,其只不过是刻在法庭石壁上之十二条法令而已。在罗马开始制定颁布的成文法是登载于公共市场的十二铜表。本邦上官太子的宪法也只有十七条而已。正如贞永建武的式目、德川氏的律令,与现今法令相比,繁简固然是不能同日而语。近江朝廷以来的律令格式颇为完备,然后世朝纲每每弛缓,而武门执掌政权,乱世相继,社会退步之际,法令亦以简约为主。  在中国,有制定帝尧五刑之传说。其他三代律令之端绪,此可从书礼等古典之编纂而得知,然其规定极其简单。其后正如称之为郑国之子产、晋国之范宣公的鼎铭之律,条项就固然知之,然以铭刻其鼎观之,就可知其为颇简短之法令。战国时始于魏国文侯之臣李悝制定法经六篇,其后汉代萧何进行增补制作律九篇,三国之时魏律成十八篇,晋律成二十篇,接着从南北朝及至明清,其律典各有增损,总之其条项具有逐渐精密之倾向。  在英国维多利亚女皇(Queen Victoria,1819-1901)治世50年间所发布的法令数量,比起诺曼战捷以来五百年间所发布的法令远远为多。法令伴随社会进步而呈现细密复杂之倾向。而伴随社会新事物的产生,亦须制定新法律。归纳之则恰如伴随着人智之开发,新思想、新事物倍增,随之亦等于增深所表达其之言语。依此观之,法令之疏密正是与社会之进步成正比例,其愈加烦杂,亦是理所当然的,此可谓是与社会进化相伴的显像。  如此,伴随法令累积以致极度烦杂,人民知其法令甚难,虽有才能学识之士专攻法律者,则易知悉法律。然其弊害正如古代不成文法时代所推行的“民可使依之,不可使知之”的主义之时,法律知识亦成为法律家之专利,法律是所谓“公开的秘密”,其意义不仅在于将之公诸于天下,而且在于“避免法律的不识”之原则,而一般人民实际上亦难以有知悉之能力。此时,立法者应将复杂之法令归类编辑,编成人民易知之题材的一部法典,此可称之为整理策略的法典编纂。  ……

下载地址

立即下载

(解压密码:www.teccses.org)

Article Title:《法典论》
Article link:https://www.teccses.org/1097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