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法律出版社
页数:2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
ISBN:978751973111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靠前款修改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本书特色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将第八条最款修改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