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晁金典
页数:218页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
ISBN:978751944706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的主要观点、学术价值、主要创新在于:网络运营商、产品、服务提供商对网络安全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在特定情况下还应负有高于普通网民的“更高的注意义务”,网络侵权过错的认定更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求在激发网络活力与网络生态良好之间寻求二者的共生点,以求在网络法律规制与网络活力与创新之间寻求二者的平衡点。
作者简介
晁金典 男,汉族,山东嘉祥人,法学副教授兼律师。先后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三部,主持、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六项,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百件,有一定的法律实战经验和较厚实的法学素养,曾任教于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进修学院、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现任教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与本书有关的学术成果主要有,《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再考量》法律适用杂志社(南大版核心期刊)2014(7)出版;《网络传播法律前沿问题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2016ISBN978-7-313-15222-02论著(独著);江西省级人文课题《网络法律规制若干问题研究》QA2014004;浙江省级人文课题《网络传播与法治之契合研究》Yc2016010
本书特色
本书的主要观点、学术价值、主要创新在于:网络运营商、产品、服务提供商对网络安全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在特定情况下还应负有高于普通网民的“更高的注意义务”,网络侵权过错的认定更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求在激发网络活力与网络生态良好之间寻求二者的共生点,以求在网络法律规制与网络活力与创新之间寻求二者的平衡点。
目录
一、法律人工智能化
(一)法律检索智能化、自动化
(二)法律文件自动化
(三)法律服务标准化、商品化,法律人工智能预测将深刻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和法律纠纷的解决
(四)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法律援助,将极大降低诉讼成本,消除司法鸿沟
(五)法律市场评价透明化,法律职业新型化
(六)计算法律、算法裁判,或将成为法律的重要形态
二、人工智能法律化
(一)人工智能犯罪问题
(二)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问题
(三)人工智能是否可以替代司法者的问题
(四)人工智能侵权责任问题
(五)人工智能与人的伦理挑战问题
(六)人工智能的数据保护问题
第二章网络版权侵权思辨
一、网络版权侵权典型行为
(一)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二)侵权性链接行为
(三)侵犯网页版权行为
(四)抄袭、剽窃行为
(五)侵犯版权的其他行为
二、网络版权侵权主体资格及其认定
(一)被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二)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三、网络版权纠纷中对网络服务商“明知”或“应知”的认定
(一)对“明知”的认定
(二)对“应知”的认定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的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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