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魏真,华灵燕主编
页数:219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301263846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基础课程,本教材在扼要介绍我国当前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的特点、作用、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概述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分别对现行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主要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内涵进行深度、准确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结合具体案例阐述并讨论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责、学前教育中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与法律责任等;介绍国外学前儿童教育与保育的政策与法规等。本教材既可作为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教材,也可作为学前教育师资继续教育或培训教材使用。
作者简介
魏真,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学部书记,教授,研究领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学前心理学等。
本书特色
本教材既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学前教育师资继续教育或培训教材使用。
目录
第一章教育法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教育法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三节教育法律关系
第四节教育法律责任
第五节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
第二章我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览
第一节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学前教育方针和重要的政策法规解读
第三章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
第一节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学前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章学前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概述
第二节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
第三节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学前教育机构中幼儿的权利与保护
第一节幼儿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幼儿权利的保护
第三节幼儿与幼儿园的法律关系
第六章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
第一节幼儿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第三节幼儿园的保育工作
第七章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一节学前教育机构的园长
第二节学前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第三节学前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
第八章学前教育中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违反《教育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节违反《教师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违反《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节幼儿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附录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目录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节选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 (1)对教育性质的规定。教育的性质问题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宪法》第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 (2)对教育目的和任务的规定。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教育的核心问题,它规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发展方向。《宪法》第46条第2款拟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关于教育任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第23条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对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及对特殊群体的教育保护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均等,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保护妇女受教育的权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力,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力(见《宪法》第36、42、45、46、47、49条)。 (4)对教育行政管理的规定。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教育,人民行使管理教育的权利的基本方式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种国家权力机关来实现,国家管理教育是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来完成的(见《宪法》第70、89、107、119、122条)。 (5)规定了从事教育工作的公民有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自由(见《宪法》第47条)以及父母或监护人的教育义务(见《宪法》第49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