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页数:59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
ISBN:978750958270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编著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供相关企业单位参考实施。
作者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管理全国会计工作;起草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等;拟订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国会计人才工作,组织全国会计人员表彰评选;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制订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导会计理论研究等。
本书特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编著了《应用指南》,供相关企业单位参考实施。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关于适用范围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
(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三、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
(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四、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二)后续计量
(三)不在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四)终止确认
五、关于持有待售类别和终止经营的列报
(一)资产负债表列示
(二)利润表列示
(三)附注披露
(四)特殊事项的列报
六、衔接规定
附录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附录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起草说明
二、关于适用范围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
(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三、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
(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四、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二)后续计量
(三)不在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四)终止确认
五、关于持有待售类别和终止经营的列报
(一)资产负债表列示
(二)利润表列示
(三)附注披露
(四)特殊事项的列报
六、衔接规定
附录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附录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