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继良,褚江丽,叶立周著
页数:417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1619870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立宪主义与近代中国政治变革》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考察和研究近代中国政治变革,并通过对近代中西方所处的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文化价值的比较,探讨立宪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演变与近代中国立宪运动、议会运动、民主共和制度的创立、中西文化论争、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新民主主义宪政实践及中国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变化的关系,分析立宪主义在中国演变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根源,探寻和分析近代中国政治变革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总结近代中国政治变革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教训,进而为顺应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探讨应采取的战略和策略。
作者简介
张继良,河北河间市人,1959年3月21日出生。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原院长、教授,主要致力于政治哲学、宪法学理论研究。 褚江丽,女,1965年4月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叶立周,男,河北隆尧人。199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现为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比较法学、立法学。
目录
一、写作目的
二、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立宪主义的概念、内容与价值
第一节 立宪主义的概念
一、宪法的含义
二、立宪主义的界定
三、宪法与立宪主义的关系
第二节 立宪主义的内容
一、立宪主义理论
二、立宪主义实践
三、立宪主义制度
第三节 立宪主义的价值
一、价值与法律价值
二、立宪主义价值的内涵
三、立宪主义的基本价值
第二章 立宪主义在近代中国的传播
第一节 传播的动因
一、晚清时局的变化
二、立宪救国思潮的兴起
三、对西方宪政文明的向往
第二节 传播的过程和内容
一、对宪政制度的初步介绍
二、立宪主义理论的传播
第三节 立宪主义的演化
一、演化的原因
二、演化的表现
三、演化的后果
第三章 中央政府主导的立宪
第一节 清政府的立宪
一、清政府的立宪动机
二、清政府的立宪过程
三、清政府立宪的历史反思
第二节 北洋政府的立宪
一、袁世凯统治时期的制宪历程
二、“后袁时代”军阀的立宪历程
三、北洋政府的立宪评析
第三节 国民政府的立宪
一、南京国民政府对孙中山训政思想的扭曲
二、维护“一党专制与个人独裁”的立宪闹剧
第四章 资产阶级立宪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革命派的立宪理论与实践
一、民主权利意识
二、三民主义
三、宪政制度设计
四、立宪实践
第二节 人权派的诉求与抗争
一、揭露与抗争
二、人权观念
三、国家功用
四、法治价值
五、人权运动的终结与评价
第三节 中间路线的形成与失败
一、中间路线的形成及特征
二、中间路线的失败及其评价
第五章 新民主主义宪政的构建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宪政理论
一、新民主主义宪政的概念
二、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内容
三、新民主主义宪政的特质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宪政实践
一、宪法性文件的颁布
二、选举法的制定实施
三、人权立法与人权保障
第三节 新民主主义宪政制度
一、苏维埃制度
二、参议会制度
三、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四、新民主主义宪政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转变
第六章 近代中外立宪政治比较
第一节 实行立宪政治的基础比较
一、实行立宪政治的经济基础不同
二、实行立宪政治的政治基础不同
三、实行立宪政治的思想基础不同
四、实行立宪政治的社会基础不同
第二节 近代中外立宪目的与价值取向比较
一、西方国家的立宪目的及价值取向
二、中国不同时期的立宪目的及价值取向
第三节 近代中外立宪主体与宪政进程关系比较
一、近代西方立宪主体与宪政进程的关系
二、近代中国立宪主体与宪政进程的关系
结语
一、构建实施民主的政治基础
二、确定符合本国实际的改革目标
三、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制度及其实现形式
四、培养与现代政治生活要求相适应的理性公民
参考文献
后记
节选
《立宪主义与近代中国政治变革》: 一、晚清时局的变化 19世纪中期是中国历史由封建时代向现代转型的一个拐点。清政府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等历史事变的沉重打击,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清末立宪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为了回应朝野改良派强烈要求立宪的呼声,抵制蓬勃兴起的资产阶级革命,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统治,清政府被迫启动了立宪进程。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八日(1906年8月26日),载泽的‘《奏请宣布立宪秘折》集中反映了清朝政府立宪的动机和态度。他说:“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日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籍,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①当时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以三民主义为旗帜,以建立民主共和政治为追求目标,以自由、平等、博爱相号召,接连发动反清武装起义。在民间,会党、道门等社会组织也不断发动反对清朝统治、洋教和列强侵略的起义、民变、抗捐、抗税斗争。尤其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斗争锋芒直指封建君主专制,主张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代替封建主义专制政治,建立民主宪政的国民政府。清王朝内部的一些权贵大臣也认为,与其由革命党以实行民主共和为由,推翻清朝政府,不如由清朝政府自己实行宪政改革,这既可以消除革命派推翻清王朝的借口,泯灭人民的革命意志,也可以达到巩固清朝政权的目的。 在野的立宪派强烈呼吁实行宪政改革,也是促使清政府实行立宪的重要原因。戊戌变法失败以后,维新派的政治主张仍有很大市场,并且逐渐形成了以实行君主立宪为诉求的政治阵营,在帝制存废问题上,他们与资产阶级革命派相对立,被称为立宪派或改良派。这些人对清朝政府推行的“新政”也心存芥蒂,认为中国如果不改变君主专制政体、实行立宪政治,武备、实业皆不能兴,而清政府推行的“新政”只不过是弥合、缓兵之计,不能真正挽救民族危机和政治危机。当清朝政府宣布实行预备立宪时,他们欢呼雀跃,热烈拥护,竭力推动,并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纷纷组织团体,宣传自己的宪政主张。在预备立宪期间,影响较大的立宪团体,海外有帝国宪政会和政闻社,国内有预备立宪公会和宪政讲习会。此外,还有一些有影响的地方性立宪团体,如粤商自治会、湖北宪政筹备会、贵州宪政预备会、湖南宪政公会等。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国内外建立的立宪团体有80余个。①这些团体的政纲虽然存在分歧,但在要求实行君主立宪政体方面,却大体相同。国会请愿运动发生以后,各立宪团体,或互相联络,或遥相呼应,组织了全国性的大联合,壮大了立宪派声威。 1906年9月1日,清政府在宣布实行预备立宪的同时,还颁布了《议院未开以前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但仅把改革官制列入筹办大事,对于政体改革问题竭力回避,而且一再拖延立宪,甚至规定了九年预备立宪期限,反映了清朝政府消极立宪的态度。例如,在筹备立宪事宜清单中,对于和实行宪政密切相关的“司法独立”“地方自治”,要拖拖拉拉筹备七年才能完成:而对于立宪派要求最迫切的“开国会”,则要拖延到第九年才能办理,因此引起了立宪派的强烈不满。1907年10月,宪政讲习会负责人熊范舆领衔向都察院上书,请求速设“民选议院”,以实际行动开国会请愿运动之先河。他们在请愿书中声称:“国家不可以孤立,政治不可以独裁。孤立者国必亡,独裁者民必乱。”并要求赋予国会三项职能:第一,行使立法权力;第二,监督政府行政;第三,监督全国财政。②请愿书明确提出了在一两年内迅速开设民选国会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