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军红,侯新著
页数:132
出版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50918405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为推进我国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对国内浙江、江苏、山东、北京等10多个省市在推行“河长制”方面的经验进行了详细调研和总结,同时结合国外河流治理的经验,对我国正在全面实施的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 《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可供从事水资源规划与管理、河道管理的工作人员及高等院校水利、环境类专业教师、学生学习参考。
目录
第一章 中国水资源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第一节 水资源概况
第二节 中国水资源现状、面临的问题及水资源安全对策
第二章 河长制出台的背景
第一节 中国水环境治理历程
第二节 河长制出台的历程
第三章 河长制的内涵与要求
第一节 河长制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推行河长制的意义
第三节 河长制的工作重点
第四章 国内省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一节 浙江省杭州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二节 山东省烟台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三节 江苏省徐州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四节 北京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五节 天津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六节 贵州省遵义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七节 云南省昆明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八节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九节 湖南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节 安徽省肥西县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一节 福建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二节 广东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三节 海南省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十四节 四川省广元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五章 流域管理机构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一节 太湖局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二节 长江委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三节 黄委实施河长制的实践
第六章 国外河流治理的经验
第一节 莱茵河治理经验
第二节 多瑙河治理的实践与启示
第三节 美国州际河流污染的合作治理模式
第四节 湄公河的治理与开发
第七章 重庆市实施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
第一节 重庆市实施河长制的探索
第二节 重庆市实施河长制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节选
《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 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治水的大局,做出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对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和水污染行动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长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决策创新、机制创新。通过河长制的推动,把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而且把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的责任也具体地落到实处了。通过这种责任的落实,领导成员都有各自的分工,大家会自觉地把环境保护、治水任务和各自分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大的工作格局,把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在治水方面充分体现出来,就有利于攻坚克难。 水污染防治计划是面向未来三四十年,到2050年的国家水污染防治战略计划,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以及细化和分工,这是非常好的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必将有利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 环保部门推行河长制与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工作的举措,可概括为“一个落实、三个结合”。 一个落实,就是要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的要求,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同时结合“水十条”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行政约谈和区域限批,推动各地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这是在全面落实的方面可以推动的工作。 第一个结合是与依法治污有机结合。前不久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修正案将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环保部门将会按照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个结合是与科学治污有机结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落实这个规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环保部门将会立足流域的每一个控制单元,来统筹建立污染防治、循环利用、生态保护的综合治理体系,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个治污的主体。环保部还会指导各地科学地筛选项目,务实、具体、有力地推动流域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持续进步。 第三个结合是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环保部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改革,同时在部分流域探索建立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的改革试点。环保部争取尽快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重要支撑和补充。 河长制有利于推动化工园区等产业的结构调整。河长制会把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发挥出来,有攻坚克难的作用。在水污染防治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个很大的拦路虎,就是一些地方的产业结构比较重,布局也不够合理。当推动这些工作的时候,会遇到环境与发展两难的问题。如何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地方党委、政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所以当党委、政府的责任落到实处,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对每一个河段都负起责任来的时候,相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推动一些像化工园区产业的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就会更加有利。 各地实践表明,河长制能不能取得实效,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考核是不是严格。考核的重点是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要解决好考核谁的问题。《意见》规定县级及以上的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就是谁考核谁的问题,在《意见》里说得非常清晰。 二是要解决考核什么的问题。主要是考核推行河长制的进展情况。《意见》规定的六大任务是不是落实了,推行河长制的成效怎么样,原来是黑臭的水体,通过推进河长制的一段时间的治理是不是见到实效了。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河湖面临的主要问题各不相同,有的地方河湖面临的是侵占河湖比较厉害,有的面临的是排污量比较多,污染比较厉害,所以需要各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体现问题导向。 三是解决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意见》提出要把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上一级组织部门对下一级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考核,河长制是一个重要的依据。如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就是追究河长的责任。 解决好这三个问题,这次河长制的实施,最后的考核一定能见到成效。 落实责任首先在于细化责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后,环保部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与各省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工作分工细化到各个地方。各个地方又参照国家的做法进一步细化到各个市、各个县,细化到基层,使每一级党委、政府,每一个治污的责任主体都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环保部正在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对照各自的责任检查落实情况。一些地方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问题的背后是责任不够落实,对相应的地方包括有关人员就涉及问责的问题。只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把任务细化,通过河长制这样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创新,进行良好的运转,再加上督察问责工作,计划一定会逐步落到实处。 河长制的实施没有改变原来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原来是水利部门管的还是水利部门管,环保部门管的还是环保部门管,关键是搭建一个合作与协作的平台,在党委、政府的统筹和统一领导下搭建这样一个平台。河长制实施以后,在中央层面,水利部跟环保部协商,将一起成立一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重大的问题要提交这个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协调。 水利和环保关于水量、水质的信息共享,前几年已经开始着手做这项工作。每年水利部门的水文站监测的水质数据,都向同级环保部门提供,能够做到信息共享,作为水污染防治的一个重要依据。涉及一些水污染事件,比如一些突发的水污染事件,环保部门主导,水利部门配合,水利部主要做的,一是加强水质监测,二是加强工程的调度,来减少突发的水污染事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这方面有很好的配合。河长制实施以后,水利和环保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方面会合作得更好,合作得更顺畅,取得的效果会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