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何恒攀,江东丽等译
页数:238页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6533084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铁道警察学院铁路公共安全研究译丛”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首次组织翻译国外警学著作,也是国内首次组织翻译国外铁路公共安全研究文献。从构思设计、资料搜集、书目确定、译者遴选到合同签订、翻译撰写、进度把控、质量监控、编校出版等,历时近两年。 《英国铁路法(2005)/铁道警察学院铁路公共安全研究译丛》详细介绍了英国铁路法。
目录
第二章 铁路公共部门资金管理机构
第三章 铁路乘客议会与铁路乘客委员会
第四章 网络的变更
第五章 进一步的杂项规定
第六章 一般及补充规定
附录
后记
节选
《英国铁路法(2005)/铁道警察学院铁路公共安全研究译丛》: 27.资金监管机构所提出的中止铁路客运网络的动议 (1)本条适用于: (a)资金监管机构根据第41条所提出的动议,要求中止网络或部分网络的运作; (b)该网络,或其中的一部分,在过去5年内的任何一段时间里,已被用作铁路客运服务或者与铁路客运服务有关; (c)该网络或该网络的一部分未被保障; (d)该网络或该网络的某部分不属于根据第38条的规定而排除本条之适用的情形; (e)这项动议不属于轻微变更。 (2)属于下列情形的,或者与下列情形有关的服务,不属于第(1)款(b)项所规定的服务: (a)试验性客运服务; (b)往返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的客运服务; (c)该条线路或车站的日常运行计划之外的客运服务。 (3)资金监管机构作出的动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向有关管理部门就该动议作出报告,但有关管理部门作出动议的除外; (b)依据附录7之规定,召开一个关于该动议的讨论会; (c)经讨论会研究后,驳回该动议或者将该动议(未经修改的或经过修改的)提交铁路监管办公室。 (4)依据第(3)款(a)项之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作出的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中止动议的详情描述,具体而言,包括: (i)动议所涉及的网络的内容; (ii)动议的日期(拟中止的日期)。 (b)依据第(5)款规定所进行的结果评估的摘要。 (5)在实施以下行动之前: (a)依据第(3)款(a)项之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就该动议作出报告,但有关管理部门作出动议的除外; (b)在任何其他情况之下,在依据第(3)款(b)项之规定召开讨论会之前,作出动议的铁路资金监管机构必须就该动议是否符合关闭指引中相关部分所规定的情形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必须依照关闭指引的要求来执行。 (6)如果相关网络项下的协议约定在过渡期内,这些网络可以中止运营的,有关管理部门必须确保这些网络在过渡期内继续维持运营。 (7)如果依据前述第(3)款(c)项之规定,铁路监管办公室签发了不批准关闭的通知,则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在过渡期间结束后,保障动议所涉及的网络得以继续维持运营。 (8)本条所称的“有关管理部门”是指: (a)如果动议仅仅涉及苏格兰范围内的网络,则该部门是指苏格兰部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