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本书编委会
页数:6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51971556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删去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中的“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本书特色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删去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中的”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节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节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