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徐永前 主编
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
ISBN:9787801976307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为企业破产所涉及的相关辞汇,也包括部分与《企业破产法》相关的法规文件以及基本名词辞汇,书中对有关概念作了简要解释,并对相关法律条文予以引用注明。
目录
一画
一次分配
二画
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二个月内未通知对主当事人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仰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延展的债权申报期限
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特殊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核对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裁定不发生效力的境外破产程序
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三画
及时予以登记
及时行使财产权利
及时变卖财产
三十日内未答复
三资企业的破产
上交国库
个人担任管理人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对《企业破产法》的适用
个体工商户破产
个别债权人
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
工会代表列席债权人会议
工会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
已开始尚未终结的财产诉讼
已发运但买受人尚未收到的买卖标的物
已对全部到期债务进行了清偿
已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已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转移财产
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
……
四画
五画
六画
七画
八画
九画
十画
十一画
十二画
十三画
十四画
十五画
索引
一次分配
二画
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二个月内未通知对主当事人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仰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延展的债权申报期限
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特殊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核对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裁定不发生效力的境外破产程序
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三画
及时予以登记
及时行使财产权利
及时变卖财产
三十日内未答复
三资企业的破产
上交国库
个人担任管理人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对《企业破产法》的适用
个体工商户破产
个别债权人
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
工会代表列席债权人会议
工会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
已开始尚未终结的财产诉讼
已发运但买受人尚未收到的买卖标的物
已对全部到期债务进行了清偿
已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已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转移财产
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
……
四画
五画
六画
七画
八画
九画
十画
十一画
十二画
十三画
十四画
十五画
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