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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与执法

封面

作者:李莉霞

页数:193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030435095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环境法与执法/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教材系列》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环境法的基本内容。  《环境法与执法/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教材系列》共分八章,阐述了环境法概述、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自然资源保护法及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定。  《环境法与执法/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教材系列》特别注意吸纳新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环境政策的新内容和新精神。  《环境法与执法/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教材系列》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环境保护专业学生的教材,也可供各级环境管理、环境法制、环境监理、环境管理干部自学或培训人员学习参考。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保护
第二节 环境法的概述
第三节 环境法体系

第二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
第二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第三节 环境责任原则
第四节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原则
第五节 公众参与原则

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二节 “三同时”制度
第三节 排污收费制度
第四节 限期治理制度
第五节 清洁生产制度
第六节 现场检查制度
第七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

第四章 环境行政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第三节 环境行政纠纷的解决

第五章 环境民事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
第四节 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程序

第六章 环境刑事责任
第一节 环境犯罪概述
第二节 我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保护土地、水和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保护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资源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特殊环境保护法

第八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概述
第二节 防治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防治海洋污染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防治放射性污染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法律规定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参考文献

节选

  《环境法与执法/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教材系列》:  环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不同,随中心事物的变化而变化。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是指人类的环境。按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人文环境是指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文环境是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长期有意识的劳动,加工改造自然物质所创造出来的,如生产环境、交通环境、居住环境、旅游环境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按人们对环境要素的依赖和利用程度,人类环境又可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是指人们居住、生活、生产和学习的场所;生态环境是指生活环境以外的各种自然要素。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或可能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现象。环境问题根据其产生原因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环境问题,又称原生环境问题。人们通常将其称为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地震、洪水、冰川运动等。人类对这类环境问题主要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第二类环境问题,又称次生环境问题。它是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不恰当地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这类环境问题又分为两种,一种指人类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违背客观规律,任意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超过了环境容量,破坏了环境的自净能力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另一种是指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超过其恢复和增殖能力,向自然索取物质和能量所造成的自然环境破坏,如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土壤盐碱化、水源枯竭、物种灭绝等。  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法律等各种行动和措施的总称。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化学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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