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隋彭生著
页数:440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300244976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根据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最近几年的司法真题进行修订
作者简介
隋彭生,男,1956年2月出生,江苏省徐州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教学特点:善于分析复杂法律关系.
本书特色
本书是一本适用于法学本科的民法学教材,按照司法考试民法学科的大纲体系来编写,但不包括知识产权法部分。本书以简洁生动的语言,以短小精悍的案例,来阐述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让学生能够轻松掌握民法学的内容。尤其对于在本科教学中侧重面向司法考试的院校来说,本书无疑是最为适用的民法学本科教材。在本次修订中,作者根据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进行了全面修订,而且增加了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例,非常适合应用型法学本科使用。
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渊源、适用范围及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营利法人 第四节 非营利法人 第五节 特别法人 第六节 非法人组织 第四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 人身权 第三节 财产权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特征和要件 第二节 代理的类型 第三节 违反代理职责、代理事项违法及其他违法代理行为 第四节 代理权与无权代理 第五节 代理终止 第七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 不可抗力与民事责任 第三节 正当事由 第八章 时效、期限及用语解释 第一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期 限 第三节 用语解释第二编 物权法 第九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效力和分类 第二节 物权的变动 第三节 物权的保护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第五节 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第十一章 共 有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 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五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 第十四章 占 有 第一节 占有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第三编 债与合同法 第十五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第二节 债的发生 第三节 债的分类 第十六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 债的履行规则 第二节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第十七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一节 债的保全 第二节 债的担保 第十八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一节 债的移转 第二节 债的消灭 第十九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第二节 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第二十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第三节 情势变更原则 第二十一章 合同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十二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赠与合同 第三节 借款合同 第四节 租赁合同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十四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 第二节 保管合同 第三节 委托合同 第四节 行纪合同 第五节 居间合同 第二十五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第一节 不当得利之债 第二节 无因管理之债第四编 婚姻继承法 第二十七章 婚姻、家庭 第一节 结 婚 第二节 离 婚 第三节 夫妻关系 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 第二十八章 继 承 第一节 继承与继承权 第二节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 第三节 法定继承 第四节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五节 遗产的处理第五编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九章 侵权责任概述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第四节 共同侵权行为 第五节 侵权责任 第三十章 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一节 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二节 产品责任 第三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节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节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节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七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八节 物件损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