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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革时代的中国法治现代化

封面

作者:公丕祥著;钱弘道丛书主编

页数:414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01018053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收入作者近些年来公开发表的15篇文章,分别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议程、区域法治发展的分析架构、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现代化三个方面研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具有自身独特的逻辑系统与运行轨迹。倡导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状况,研究大变革时代的法治现代化路径,把握中国

作者简介

公丕祥,1955年出生,男,山东蒙阴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全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出版《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法制现代化的挑战》等个人专著8部,主编《全球化与法制现代化》等著作13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项成果荣获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优秀科研成果奖。

目录

前言第一编 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议程 第一章 当代中国法治发展道路的内在逻辑 一、引言 二、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政府推动与保持社会活力的有机统一 四、法治发展的变革性与连续性的有机统一 五、借鉴国际法治经验与立足本国法治国情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探索之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二、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深化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进程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法治道路的艰辛探索 二、中国法治道路的形成 三、中国法治道路的丰富 四、中国法治道路的拓展 五、中国法治道路的历史新阶段 六、结语 第四章 新发展理念引领下的中国法治现代化 一、引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发展准则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法治需求 四、以新发展理念统领中国法治现代化全局 五、结语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公法发展 一、问题的研究范式 二、中国公法发展的第一次转型 三、中国公法发展的第二次转型 四、中国公法发展的第三次转型 五、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公法革命 六、一个尚需深入探讨的重大论题 第六章 加快建设法治经济 一、法治经济的基本内涵 二、加快建设法治经济的重大意义 三、加快法治经济建设拟应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加快建设法治经济的主要路径 第七章 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的法治逻辑 一、聚合创新发展的法治动能 二、构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法治基础 三、划定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的法治机理 四、结语第二编 区域法治发展的分析架构 第八章 法治中国进程中的区域法治发展 一、问题的重大意义: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与策略选择 二、国家发展与国家法治发展 三、区域发展与区域法治发展 四、余论 第九章 区域法治发展的概念意义 一、若干概念之含义与本章的讨论范围 二、“多样性统一”的命题 三、个别化方法的分析原则(上) 四、个别化方法的分析原则(下) 五、小结 第十章 还是区域法治概念好些. 一、问题讨论的必要性 二,关于“区域”的概念内涵 三、关于“区域法治”与“区域法制”的概念关系 四、关于区域法治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五、关于区域法治与地方法治的概念关系 六、小结 第十一章 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概念与功能 一、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概念设定 二、法治建设先导区域何以可能 三、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功能取向 第十二章 区域法洽发展与文化传统 一、引言:法治发展的文化意义与本章论题的重要性 二、文化传统的思维类型 三、区域法治发展与文化大传统 四、区域法治发展与文化小传统 五、小结第三编 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十三章 全球化、中国崛起与法制现代化 一、问题的复杂性 二、中国的全球地位及其变动 三、制度反思与制度优势 四、从“华盛顿共识”到中国模式 五、初步的小结 第十四章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制现代化议题 一、全球化体现的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过程 二、超越狭隘的东方主义与西方主义模式观 三、法制现代化道路必须与我国的传统和条件相契合 四、结语 第十五章 全球秩序重构进程中的法治中国建设 一、全球化时代是否已成过去 二、当代全球化运动的新趋向 三、全球场域中的中国方位及其法治状态 四、坚定地走出一条自主型的法治中国之路

节选

  《大变革时代的中国法治现代化(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第一辑)》:  推动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艰巨、复杂的历史性的过程。在这里重要的是要进行目标定位,深入分析这一过程中多方面的变量因素,着力考察影响这一过程的外部的与内部的条件,以期设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充分彰显建设法治先导区域的价值意义。由此,我们应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推进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事业,首先要直面当下的区域法治状况,深入总结本区域法治发展的进展及其经验,悉心把握本区域法治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而探寻推动本区域法治先行发展的动力,建构有利于本区域法治先行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放眼历史前进的大尺度,对本区域法治发展的既有水准进行准确具体的事实的与价值的判断,综合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和条件,确定本区域法治发展的近期、中期与长远的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从而着眼未来,立足当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推进本区域法治发展,使之努力走在不同区域法治发展的前列。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全局与重点的关系。法治先导区域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区域法治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而处理好全局与重点的关系尤为重要。“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把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形成与发展放置到法治中国建设这样一个全局之中加以推进,细心把握法治发展的中国道路的总体要求,深刻理解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对建设法治先导区域提出的重大问题,努力把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贯穿于建设法治区域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事业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还要把法治建设先导区域的形成与发展放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加以推进,深入考察变革时代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需求,着力探寻服务与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机制,努力形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法治建设以及法治建设先导区域之间的互动关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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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Title:《大变革时代的中国法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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