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吕忠梅
页数:249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
ISBN:978704047336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学习者对于环境法的实践性理解,在对环境法现象进行法学原理解释的同时,将环境法的知识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对社会上发生的环境事件、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指导学习者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本书特别为学习者设计了资料摘录与案例导读,帮助学习者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方面学习应用环境法律。
作者简介
吕忠梅,女,湖北人,法学博士。现为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 主要社会兼职有: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农工中央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湖北省委主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团联副主席。 吕忠梅长期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发表科研成果600余万字。在环境法方面的主要著作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主要论文有:《论公民环境权》、《再论公民环境权》、《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论“绿色民法典”的人性标准》等。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科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转载;多次参加司法部、教育部经济法统编教材编写并担任副主编.曾获得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二十余项。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获得“司法部教书育人奖”,1999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中国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4年被选为“2003年度海内外有影响力的《中国妇女》时代人物”,2005年入选中国法学名家。
目录
第一节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一、环境
二、环境问题
三、环境保护
四、生态文明的思想与建设
第二节 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发达国家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三、新《环境保护法》
四、环境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二章 环境法的含义
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二、环境法的特征
第二节 环境法的本质、目的和价值
一、环境法的本质
二、环境法的目的
三、环境法的价值
第三节 环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环境法律关系的运行
第四节 环境法律体系
一、环境法律体系概述
二、我国现行的环境法效力体系
三、环境法律体系的内部整合
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护优先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的含义
二、保护优先原则的实现
第二节 预防为主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第三节 公众参与原则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实现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
一、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
第四章 公民环境权
第一节 公民环境权理论的变迁
一、公民环境权的提出
二、立法与司法实践
第二节 公民环境权的含义
一、公民环境权的语义
二、对公民环境权的一般认识
第三节 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一、对公民环境权的批评
二、公民环境权的人权属性
三、公民环境权的特殊性
第四节 公民环境权的内容与保障
一、公民环境权的内容
二、公民环境权含义的分解组合
三、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障
第五章 国家环境管理
第一节 国家环境管理的义务和权力
一、国家的环境管理义务
二、基于义务的国家环境管理权
第二节 国家环境管理权
一、国家环境管理与国家环境管理权
二、国家环境管理权的性质
三、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内容
四、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
第三节 国家环境管理体制
一、外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
二、中国的环境管理体制
三、环境管理机构
四、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环境监管基本制度
一、环境标准制度
……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生态保护法
第九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十章 环境侵权救济
第十一章 国际环境法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