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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14-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研究

封面

作者:雷珺著

页数:226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

ISBN:9787516196762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从历史和政治的视角,对中国—东盟司法合作进程进行研究,通过将中国与东盟司法合作发展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萌芽期(1991—1996)、成长期(1997—2002)、提升期(2003—2014),对中国与东盟不同政治互信背景下开展司法合作的疏密程度进行分析,揭示中国与东盟司法合作制约因素,借鉴欧盟、东盟区域司法合作经验,从功能主义理论的视角提出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法律框架纵向包括中国—东盟(10 1)、大湄公河次区域、中国与东盟国家间三个层次,横向应由除了第一轨道官方外交外的第二轨道——半官方智库外交和第三轨道——民间交流,而且应更大效应发挥二、三轨道的作用。

作者简介

雷珺,史学博士,云南大学周边外交研究巾心特约研究员。1975年3月生于云南昆明。1993~1997年,就读于两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2002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2~2015年,就读于云南大学世界史专业,获史学博士学位。重点开展中国与东盟司法合作研究,曾参与同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警务执法合作机制研究”。在《南洋问题研究》《和平与发展》等刊物上发表系列学术论文多篇。

本书特色

   雷珺最的这本《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研究(1991- 2014)》从历史和政治的视角,对中国—东盟司法合 作进程进行研究,通过将中国与东盟司法合作发展进 程划分萌芽期(1991—1996)、成长期(1997—2002) 、提升期(2003—2014)三个阶段,对中国与东盟不同 政治互信背景下开展司法合作的疏密程度进行分析, 揭示中国与东盟司法合作制约因素;借鉴欧盟、东盟 区域司法合作经验,从功能主义理论的视角提出在相 当长的时期,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法律框架纵向包括 中国—东盟(10 1)、大湄公河次区域、中国与东盟国 家间三个层次,横向的第一轨道官方外交外、第二轨 道半官方智库外交和第三轨道民间交流来共同构建, 而且第二轨和第三轨应发挥最大作用。

目录

绪论第一节 选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第二节 概念辨析第三节 研究现状述评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 冷战后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背景、动力和历程第一节 冷战时期中国与东盟司法合作的缺失第二节 冷战结束后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动力第三节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简要回顾
第二章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萌芽期(1991—1996年)第一节 为政治经济关系正常化奠定司法合作基础第二节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起步
第三章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成长期(1997—2002年)第一节 政治经济关系改善促进司法领域合作第二节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成效显著第三节 解读毒枭谭晓林团伙贩毒案
第四章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提升期(2003—2014年)第一节 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司法合作第二节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取得突破第三节 中国—东盟“三轨”法律外交第四节 湄公河“10·5”案件的历史启示
第五章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一节 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第二节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存在的法律方面问题第三节 影响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政治互信的因素第四节 制约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其他因素
第六章 关于推进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思考第一节 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原则第二节 构建中国—东盟司法合作法律框架第三节 完善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组织机构第四节 提升中国与东盟开展司法合作的能力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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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Title:《1991-2014-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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