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孔金凤主编
页数:436
出版社: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
ISBN:9787564348588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包括: 概论、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人员及高施、空城管理、航空器和飞行高度层、飞行规则等。
目录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理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三节 飞行情报服务
第四节 告警服务
第二章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人员及设施
第一节 民航管理机构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第三节 空中交通管制员
第四节 空中交通服务设施
第三章 空域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空域分类
第三节 空域划分
第四节 空域使用与管理
第五节 基于性能导航
第四章 航空器和飞行高度层
第一节 航空器
第二节 气压高度
第三节 过渡高度、过渡高度层与高度表拨正程序
第四节 飞行高度层配备与缩小垂直间隔(RVSM)
第五节 飞行分类
第五章 飞行规则
第一节 目视飞行与仪表飞行
第二节 目视飞行规则
第三节 仪表飞行规则
第六章 空中交通服务通信
第一节 航空通信系统
第二节 领航计划报(FPL)
第三节 无线电陆空通话
第七章 飞行组织与实施
第一节 民用航空飞行计划
第二节 飞行服务中心的工作
第三节 航班正常情况统计
第四节 通用航空
第五节 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我国领空飞行管理
第八章 机场管制
第一节 机场管制塔台的职能
第二节 机场管制塔台的管制范围
第三节 机场交通信号
第四节 地面管制
第五节 起飞管制
第六节 着陆管制
第七节 机场起落航线飞行的管制
第八节 跑道侵入
第九节 平行跑道运行
第十节 特殊情况下的机场管制
第九章 程序管制服务
第一节 程序管制概念
第二节 程序管制间隔标准
第三节 进近管制服务
第四节 区域管制服务
第五节 特情管制服务
第十章 空中交通监视服务
第一节 监视系统概述
第二节 雷达管制概述
第三节 雷达管制规定?
第四节 雷达管制的基本程序
第五节 雷达在机场管制和航行情报服务中的使用
第六节 雷达管制特殊情况处置
第十一章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第一节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概述
第二节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方法与措施
第三节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系统
附录
附录一:AFTN电报中英文简字简语表
附录二:国际民航组织8643文件(Doc8643/32)机型代码及尾流分类
节选
《空中交通管理基础/飞行技术专业系列教材》: (四)升放和系留气球的有关规定 按《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的分类方法,气球一般分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 kg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 m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 m3、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针对升放和系留气球主要有如下规定: (1)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分类、识别标志和升放条件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在拟升放2天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升放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升放1天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申请,通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升放的单位、个人和联系方法; ②气球的类型、数量、用途和识别标志; ③升放地点和计划同收区; ④预计升放和回收(结束)的时间; ⑤预计飘移方向、上升的速度和最大高度。 (5)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并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告升放动态;取消升放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 (6)升放系留气球,应当确保系留牢固,不得擅自释放。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 m,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 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 m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并设置识别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