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开国
页数:1245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
ISBN:9787503644375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十一章,介绍了民法的概念、性质、主体、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内容。
作者简介
李开国,男,1944年3月7日生,四川华蓥市人。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系主任,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民商法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
目录
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方法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二章 民法的本体
第一节 民法的语源及含义
第二节 民法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民法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的关系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
第三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五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民事主体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基本内容
第二节 民事主体资格
第三节 我国民事主体的四元结构
第六章 公民
第一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 公民的姓名、住所、户籍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七节 个人合伙
第七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特征和条件
第二节 法人的实质
第三节 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节 法人财产权的性质
第六节 法人的民事责任
第八章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一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性质和意义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相关概念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节 欠缺有效要件的民事行为
第八节 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九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
第十节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制度的性质和意义
第二节 代理与类似代理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代理行为
第五节 委托代理
第六节 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第七节 复代理
第八节 无权代理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时效的立法例与我国诉讼时效的性质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节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六节 诉讼时效完成的法律效果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方法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二章 民法的本体
第一节 民法的语源及含义
第二节 民法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民法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的关系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
第三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五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民事主体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基本内容
第二节 民事主体资格
第三节 我国民事主体的四元结构
第六章 公民
第一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 公民的姓名、住所、户籍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七节 个人合伙
第七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特征和条件
第二节 法人的实质
第三节 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节 法人财产权的性质
第六节 法人的民事责任
第八章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一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性质和意义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相关概念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节 欠缺有效要件的民事行为
第八节 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九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
第十节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制度的性质和意义
第二节 代理与类似代理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代理行为
第五节 委托代理
第六节 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第七节 复代理
第八节 无权代理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时效的立法例与我国诉讼时效的性质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节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六节 诉讼时效完成的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