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卢林主编
页数:35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
ISBN:9787511892546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破产制度对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调整作用,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但在企业破产制度全面建立以后,其他经济主体尤其是自然人的破产问题却一直未能解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热心于破产制度研究的实务工作者,尝试就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提出建议稿草案与条文释义,并附有其他国家和地区与个人破产相关的立法条文。本书借鉴了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个人破产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结合中国深圳地区发展的实际,对深圳经济特区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提出建议草案,在国内个人破产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具有理论创新的先导性与实务操作的实用性。
作者简介
卢林,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破产清算业务负责人。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国际破产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委员会主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公司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强制清算、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重组改制、重整等法律业务。从事清算工作20余年,成功完成近60余宗破产案件的申请和管理人工作,其中包含20余宗非破产清算案件和涉外清算案件。在绝大多数清算案件中,卢林律师均担任清算组组长或管理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清算工作经验。
卢林律师专著有《公司犯罪论:以中美公司犯罪比较研究为视角》,主持编写了《律师从事破产清算业务指导标准》(上述书籍在法律出版社出版),还曾参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起草或修订工作。除了丰富的清算业务经验,卢林律师还曾远赴美国留学,专注于中美破产法与公司清算业务的比较研究工作,发表了《论破产清算中企业逃废债务的特点及对策》、《企业法人逃废债务的特点与破产立法的完善》等数十篇论文。
本书特色
破产制度对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调整作用,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但在企业破产制度全面建立以后,其他经济主体尤其是自然人的破产问题却一直未能解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热心于破产制度研究的实务工作者,尝试就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提出建议稿草案与条文释义,并附有其他国家和地区与个人破产相关的立法条文。本书借鉴了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个人破产的第一研究成果,同时结合中国深圳地区发展的实际,对深圳经济特区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提出建议草案,在国内个人破产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具有理论创新的先导性与实务操作的实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