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法律出版法规中心主编
页数:30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
ISBN:978751189115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 权威文本 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释 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注释,每条提练条文主旨★ 实用信息 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流程图等实用工具★ 相关规定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本书特色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对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附录保险领域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是大众和专业人士了解我国保险法律相关规定的实用法律工具书。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适用提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保险的定义第三条适用范围最第四条合法原则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最第六条经营主体最第七条境内投保第八条分业经营第九条监管机构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条保险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最第十一条合同订立的原则最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最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最第十四条保险合同的效力最第十五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最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义务最第十七条格式条款提示与说明义务最第十八条保险合同的内容最第十九条无效的格式条款最第二十条保险合同的变更最第二十一条出险后的通知义务最第二十二条提供资料义务最第二十三条事故保险责任的核定赔偿最第二十四条拒绝赔付最第二十五条先行赔付最第二十六条诉讼时效最第二十七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最第二十八条再保险最第二十九条再保险与原保险的独立性最第三十条格式条款的解释最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十一条保险利益范围、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法律后果最第三十二条申报年龄不实的后果最第三十三条死亡保险的限制最第三十四条死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转让最第三十五条保险费的支付最第三十六条逾期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后果最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的恢复最第三十八条诉讼方式的例外最第三十九条受益人的指定最第四十条受益人的顺序及份额最第四十一条受益人的变更最第四十二条保险金作为遗产的情形最第四十三条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之一最第四十四条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之二最第四十五条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之三最第四十六条人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禁止最第四十七条因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退费最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四十八条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法律后果最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的转让最第五十条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最第五十一条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最第五十二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最第五十三条降低保险费的情形最第五十四条因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退费最第五十五条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最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最第五十七条防止或减少损失的义务最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部分损失后的合同解除最第五十九条保险标的的权利归属最第六十条代位权的行使最第六十一条被保险人放弃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后果最第六十二条禁止代位请求赔偿的情形最第六十三条协助行使代位权的义务最第六十四条合理费用的承担最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金的支付最第六十六条责任保险的其他费用最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六十七条设立的审批第六十八条设立条件第六十九条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十条申请设立应提交的资料第七十一条设立申请的审批第七十二条筹建工作第七十三条开业申请及其审批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第七十五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的资料第七十六条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第七十七条工商登记第七十八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第七十九条设立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第八十条外国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的审批第八十一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资格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资格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违法的赔偿责任第八十四条公司重要事项的变更第八十五条精算与合规报告第八十六条重要文件的报送第八十七条账簿、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存第八十八条聘请、解聘中介服务机构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的解散第九十条保险公司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第九十一条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第九十二条人寿保险业务的转让第九十三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注销第九十四条公司法的适用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九十五条业务范围第九十六条再保险业务最第九十七条保证金最第九十八条责任准备金最第九十九条公积金第一最百条保险保障基金第一最百零一条最低偿付能力第一最百零二条当年自留保险费第一最百零三条最大赔偿责任及分保第一最百零四条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巨灾风险安排方案的备案第一百零五条办理再保险遵循的原则第一百零六条资金运用第一百零七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一百零八条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第一百零九条关联交易的限制第一百一十条重大事项的披露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第一百一十三条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第一百一十四条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拟订原则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平竞争原则第一百一十六条禁止的行为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第一百一十八条保险经纪人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资格条件第一百二十条注册资本第一百二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第一百二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第一百二十三条经营场所和专门账簿第一百二十四条缴存保证金、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第一百二十五条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代理限制第一最百二十六条委托代理协议第一最百二十七条有权代理的效力及表见代理第一最百二十八条保险经纪人的过错赔偿责任第一最百二十九条保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第一百三十条保险佣金的支付第一最百三十一条禁止的行为第一百三十二条其他条款的适用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一百三十三条监管原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章的制定第一百三十五条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审批、备案第一百三十六条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法的后果第一百三十七条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第一百三十八条重点监管对象及措施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因违法行为影响偿付能力的处理第一最百四十条整顿第一最百四十一条整顿组的权力第一百四十二条整顿期间业务的开展第一百四十三条整顿的结束第一百四十四条接管第一最百四十五条接管组第一百四十六条接管的延长第一百四十七条接管的终止第一百四十八条被整顿、接管保险公司的重整、破产清算第一百四十九条保险公司的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料的义务第一百五十一条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后果第一最百五十二条监管谈话第一百五十三条对直接责任人员的限制措施第一百五十四条监管措施及程序第一百五十五条有关单位、个人的配合义务第一百五十六条保险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第一百五十七条信息共享机制、配合调查义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五十八条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五十九条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经纪业务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条超出业务范围经营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二条擅自变更公司重要事项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三条违法承保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四条未提取保证金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五条保险中介机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六条保险中介机构未缴存保证金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七条违法聘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八条违法使用许可证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六十九条未报送有关资料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七十条虚报有关资料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第一最百七十二条个人保险代理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七十三条外国保险机构非法设立代表机构,及代表机构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七十四条保险诈骗活动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七十五条民事责任第一最百七十六条对妨碍公务的行政处罚第一最百七十七条终身禁业第一最百七十八条保险监管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最百七十九条刑事责任最第八章附则第一百八十条保险行业协会第一百八十一条其他保险组织第一百八十二条海上保险第一百八十三条涉外保险公司的适用第一百八十四条农业保险、强制保险第一百八十五条生效日期附录一一、综合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10.19修订)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4.4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9.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3.5.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5.11.25)二、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8.7)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9.25)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2.11)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10.19修订)三、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2.5)四、业务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2013.1.6)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7.1)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2015.1.4)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15.10.19修订)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10.19修订)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10.19修订)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3.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4.24)附录三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