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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封面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

页数:165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

ISBN:9787516173336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而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有效化解执行难。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进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等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为了考察《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成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组成联合评估组,在梳理已有执行改革实践做法的基础上,对深圳执行进行第三方评估,为全国层面解决执行难提出对策和路径参考。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的联合评估组项目主持人:田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高树,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项目成员:吕艳滨、张斌、冯江、王小梅、章成、兰才明、张晓东、栗燕杰、徐斌、刘雁鹏、王颖、赵千羚、赵凡、张誉、慕寿成。

本书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 目组长期关注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现已发布中 国司法透明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中国检务透明 度、西部司法透明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北京法院 阳光司法等系列司法指数报告以及《司法透明国际比 较》《人民论坛·浙江法院特辑》等系列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 合课题组编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 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 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 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了执行审查监督,在权利保障、执行强度、规 范廉洁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还应在执行惩戒 措施、精细化管理、终本结案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深圳经验对全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就全国 层面而言,解决执行难,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 理顺体制、确立标准、推动立法、加强信息化、完善 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

目录

一  评估背景  (一)最高法院的部署与举措  (二)广东高院的探索与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权集约改革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二  评估主体、对象与方法  (一)评估主体  (二)评估对象  (三)评估方法三  《实施标准》的外部优势  (一)政治保障:党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护航:地方立法勇于创新  (三)环境优化:争创一流法治城市四  《实施标准》的科学性  (一)科学界定执行难之范畴  (二)尝试构建执行行业标准  (三)完善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执行程序审查监督  (五)实体指标客观且可量化五  《实施标准》的施行效果  (一)有效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二)强制执行力度大幅提升  (三)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畅通  (四)执行活动透明规范廉洁  (五)执行效益效果双重提升六  深圳执行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执行惩戒措施亟须常态化  (二)被执行人知情权保障待强化  (三)进一步完善终本结案机制  (四)数据的精细化管理须提高  (五)部分实体指标的设置待调整七  从深圳经验看解决执行难的顶层设计  (一)提升认识,拒执对抗法律应严惩  (二)改革体制,确保执行机构的强制力  (三)确立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规范化  (四)推动立法,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五)互联网+,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六)畅通渠道,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结论附件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试行)附件二  法官问卷附件三  深圳律师问卷附件四  其他地区律师问卷附件五  案卷抽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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