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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MAIC流程的我国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研究

封面

作者:吴泽斌

页数:167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51415968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遵循DMAIC的“定义——测量——分析——改进——控制” 流程,分别对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定义阶段、测量阶段、分析阶段、改进阶段和控制阶段进行了探讨,内容主要分为以下部分: (一)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定义:在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定义阶段,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耕地保护的利益矛盾,界定耕地保护利益相关者,明确耕地保护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及其角色定位和冲突类型。(二)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测:DMAIC流程的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中的测量阶段,其主要任务是采用恰当的测量指标、恰当的测量方法、保证冲突测度值能够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目前我国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正式状况,找出关键的“X”因素。(三)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分析:在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中,“分析”阶断的主要工作是对前面两个阶段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冲突产生原因,找出问题的潜在根源。(四)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改进 :改进阶段是整个DMAIC流程的核心,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改进应该依靠两大途径,即“CC组合”,合作(Cooperation)和补偿(Compensation)。(五)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控制:根据审查主体和内容的不同,分别探讨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外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和管理审计控制等内容。跟踪、检验和判定冲突解决的实际效果,最终形成审计报告。(六)促进耕地保护利益冲突DMAIC管理模式循环运行的政策建议:六西格玛方法是一个连续性的上升螺旋圈,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DMAIC管理模式良性运行需要相应的配套政策。

作者简介

男,江西赣州人,博士,副教授,现工作于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为房地产开发与区域管理。201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自然资源学报》、《中国土地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9项。

本书特色

  吴泽斌所最的《基于dmaic流程的我国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研究》从冲突管理视角出发,力图在耕地保护过程中发现冲突、认知冲突、驾驭冲突,以期缓解冲突和化解冲突。尽可能减少冲突对耕地保护行为造成的损害,强化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能力的建设。另外,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的管理涉及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和多途径的利益实现方式,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网络工程,必须有条理、有计划地推进。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研究方法第二章 基于dmaic流程的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定义”阶段 第一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第二节 耕地保护利益矛盾的识别 第三节 耕地保护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第四节 耕地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形态 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三章 基于dmaic流程的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测量”阶段 第一节 耕地保护政策执行力的测度与评析 第二节 影响耕地保护绩效的障碍度因子诊断分析 第三节 本章小结第四章 基于dmaic流程的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分析”阶段 第一节 我国耕地保护外部环境的区域非均衡 第二节 耕地保护成本收益核算的非对称 第三节 现行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五章 基于dmaic流程的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改进”阶段 第一节 耕地资源价值的重构和凸显 第二节 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标准测算 第三节 本章小结第六章 基于dmaic流程的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控制”阶段 第一节 耕地保护利益冲突控制总原则: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第二节 耕地保护利益冲突控制的技术支持:耕地保护责任审计 第三节 本章小结第七章 促进耕地保护利益冲突dmaic管理模式运行的政策建议 第一节 政策建议 第二节 本章小结第八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总结 第二节 研究展望参考文献

节选

  《基于DMAIC流程的我国耕地保护利益冲突管理研究》:  (二)土地非农开发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象征,我国目前许多土地政策不是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展  1.我国县改市其重要的标准是经济的非农化程度,县改市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经济发达的表现,同级城市比地市、县更加风光,地方政府权利更大。所以,我国各地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都追求扩大城镇规模,“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特另0是在经济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面貌改变困难,制定宏伟的城镇建设规划投入少,容易产生宣传效果,超现实的规划更有可能为地方政府所赏识。我国城市规划中,省级中心城市提出建设“国际性大都市”,省内中心城市提出建设“全国性大都市”,县城提出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等等,其表面上是扩大城市人口规模,真正的利益在于扩大建设用地范围。随着规划的导向,政府很多政策都向此方面倾斜,对于土地非农开发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建设用地扩张。  2.我国农地转用过程中,地方政府税费收入多。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以浙江省一个位列全国九等工业用地的某市为例,目前其征地补偿费最低为40.5元/平方米,加上需要依法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36元/平方米,耕地开垦费14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9元/平方米,耕地折抵指标费67.5元/平方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30元/平方米,土地开发基金7.05元/平方米,最低的土地级差收益40.5元/平方米,不计各种管理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其工业用的成本地价就已经达到了244.55元/平方米。征地补偿费所占比例不到15%,而政府各种税费占土地成本的85010以上。如果说政府所收的上述税费很多是有明确的用途,能够取自于民,用之于民。其中的“最低的土地级差收益”相当于土地所有者权益,它是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凭借国有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收益,而且超过了征地补偿费,显然,地方政府在农地转用过程中图利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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