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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理论与实证

封面

作者:李昌盛

页数:233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516208687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是以跨学科方法对刑事审判的程序、证据和事实认定问题进行的探索性研究。刑事审判攸关被告人的声誉、财产、自由和生命等权益的保障,也攸关安宁、稳定的社会秩序的维护,还攸关国家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社会价值观的表达。为了均衡实现刑事审判的多元价值目标,我国当前必须要从司法体制、诉讼规则、证据规则、司法伦理等各个方面寻求审判改革之道。

作者简介

李昌盛,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首批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第二届重庆市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主要研究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学,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和译著各1部。

本书特色

本书的研究和写作得到了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刑事审判实证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错案风险分配研究”的支持。

本书共分为十章。前三章是对审判程序基础理论的实证研究,第四章至第六章是对审判中的口供问题的研究,第七章至第十章是对审判中的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问题的研究。本书对刑事审判制度的研究,强调以问题为中心,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尤其重视借鉴社科科学的观点、视角和方法对刑事审判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作者认为,从刑事审判的性质和特征来看,裁判者在认定案件事实时肩负着信念形成过程的伦理责任。其认知伦理义务可以概括为:裁判者的有罪信念,不仅应当源自于所有可采性的证据并不得违反法定的证据评价规范且达到特定案件的认知标准,而且裁判者应当像一个具备伦理和理智美德的裁判者那样形成自己的信念。只要裁判者没有遵守认知规范,且不存在主观或客观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就应给予其道德责难。追究裁判者认知责任的常规方式只能是撤消判决或者改判。以判决结果正确与否追究裁判者认知责任,必须要解决唯结果论的评价标准、错案评价主体和制造主体同一化和裁判者转移责任等问题。诉诸于裁判者的认知伦理责任可以解决证明标准的适用难题。当前司法改革应当重视法官的职业伦理建设。

目录

第一章 审判程序公正感受

一、引言

二、何谓程序公正

三、程序公正对态度、行为的影响

四、程序公正心理的产生机制

五、文化、多元性与程序公正

六、通过程序公正“欺骗”民众

七、结语

第二章 审判公正感受的中国经验

一、引言

二、审判公正感受的理论假设

三、审判公正感受的形成轨迹

四、结语

第三章 刑事庭审的教化功能

一、引言

二、我国刑事庭审的教化特色

三、教化型庭审对刑事程序的影响

四、教化型庭审的利弊

五、结语

第四章 口供对审判结果的影响力

一、引言

二、案例来源情况及变量

三、影响口供和案件处理结果的因素

四、结语

第五章 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威慑效果

一、引言

二、制裁的一般原理:以刑罚为例

三、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威慑效果的经济学分析

四、次级制裁体系的效果

五、结语

第六章 口供消极补强

一、引言

二、当前口供补强规则的三种模式

三、消极补强规则实质化及其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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