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法宝网
页数:202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50936230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借款人是否能按期偿还,如果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这无疑会增加贷款人的借款风险。因此,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作者简介
Fabao法宝网:是由中国法律信息服务领域的上海百事通整合多方优势资源,联合国内多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共同精心打造的向广大法律需求者传播法律知识,提供高质量、高标准、低门槛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的互联网法律信息服务平台。
本书特色
本书具有实用性、通俗易懂、便捷性等特点,可以使读者一看就明,一读就会,一学变知。本书的内容体例充分体现了其实用、通俗与便捷的特色。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一下本书在内容体例上是如何安排的:
第一,现实困惑。
第二,律师答疑。
第三,法条连接。
第四,法律解读。
目录
第一章 银行借贷—法律对银行贷款有严格的规定
第二章 个人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也得依法进行
第三章 抵押—最常见的借贷担保形式
第四章 质押—“出质”即转移占有的担保形式
第五章 留置—不得已而为之的担保
第六章 房产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
第七章 人的担保—债的当时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以确保债权的实行
第二章 个人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也得依法进行
第三章 抵押—最常见的借贷担保形式
第四章 质押—“出质”即转移占有的担保形式
第五章 留置—不得已而为之的担保
第六章 房产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
第七章 人的担保—债的当时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以确保债权的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