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江必新,邵长茂,李洋编著
页数:20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ISBN:978750935818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对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重点且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简明但权威的阐释,从立法者、司法者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在实践中的如何运用进行了解读。本书能帮助读者快速、直接把握最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核心问题。
作者简介
江必新,男,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的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研究院以及硕士生、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团,并担任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著有《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再修改之思辨》、《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再审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等作品四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求是》、《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百余篇。
本书特色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面世已久的行政诉讼法终于迎来了诞生二十五年来的首次修改。此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多个议题,都成为全体法律人乃至全社会热议的焦点问题。本书通过对相关立法事实的收集与整理、修改决定的规范梳理与分析、相关争论及其最终结论的描述、规范所隐含的立法者价值取向的揭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改决定作一简明导读,对行政诉讼法修改中广受热议的焦点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以帮助读者准确把握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从而推动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用优良的法律适用弘扬行政诉讼法之精神,弥补其遗憾和缺陷。
目录
绪论
上篇 制度逻辑与修改内容
一、关于立法目的
二、关于基本原则
三、关于基本制度
四、一审审理程序
五、二审审理程序
六、审判监督程序
七、执行程序及附则
中篇 不同观点与价值整合
一、关于解决行政争议纳入立法目的问题
二、关于删去“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立法目的问题
三、关于是否要将具体行政行为改为行政行为问题
四、关于公共行政组织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
五、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
六、关于诉权保护原则和受理不受干预阻碍问题
七、关于是否取消合法性审查原则问题
八、关于是否需要设置三审终审问题
九、关于行政诉讼权利保护范围问题
十、关于是否增加公益诉讼问题
十一、关于是否增加预防性诉讼问题
十二、关于是否增加示范性诉讼问题
十三、关于将行政协议纳入受案范围问题
十四、关于是否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
十五、关于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问题
十六、关于管辖权竞合问题
十七、关于管辖权下移问题
十八、关于复议机关作为被告问题
十九、关于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义务问题
二十、关于是否取消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问题
二十一、关于是否确立被告延期举证和补充证据规则问题
二十二、是否确立原告初步证明责任和在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二十三、关于证据调取和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二十四、关于延长起诉期限问题
二十五、关于口头起诉问题
二十六、关于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问题
二十七、关于“越级起诉”问题
二十八、关于是否确立诉讼停止执行原则问题
二十九、关于先予执行问题
三十、关于原告出庭传唤次数问题
三十一、关于行政诉讼是否适用调解问题
三十二、关于一并审理与被诉行政行为相关的民事争议问题
三十三、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问题
三十四、关于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代替维持判决的问题
三十五、关于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明显不当条款的设置问题
三十六、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审查问题
三十七、关于变更判决的适用问题
三十八、关于禁止不利变更原则问题
三十九、关于审限延长的问题
四十、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问题
四十一、关于二审审理方式问题
四十二、关于二审案件审查范围问题
四十三、关于是否可以向同级法院申请再审问题
四十四、关于是否沿用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启动再审规定问题
四十五、关于是否确立裁执分离原则问题
下篇 功能定位与目标追求
一、着眼于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难问题,为当事人和法院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手段排除干扰和阻力
二、着眼于强化司法的人权保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诉讼权利救济渠道
三、着眼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增强行政诉讼实效性
四、着眼于用诉讼参与人权利制约审判权,着力防止审判权滥用和误用
五、着眼于科学立法,使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更符合立法规范余论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的决定
(2014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4年11月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2013年12月16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13年12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14年8月2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4年10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草案)》
修改意见的报告
(2014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