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许承光,周子凡主编
页数:319
出版社: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562946748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经济法(第2版)》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经济法(第2版)》编写的背景特殊。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背景下,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几位教师共同编写了第二版《经济法》,《经济法(第2版)》吸收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是法学教师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果体现。二是《经济法(第2版)》的体系有了新的变化。在教学实践中,我深深地感到《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与教材体系不应当等同,编写教材应主要结合受众对象的实际。作为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教材体系应当优先体现其应用性;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教材体系应当重点突出其理论性。《经济法(第2版)》的受众对象主要是经济类、管理类等专业学生,故其教材体系更具有针对性与实用性。三是本教材具有一定的新颖性。
目录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
第四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
第五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九节 公司债券的法律界定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第四章 破产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
第四节 重整与和解
第五节 破产清算
第五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概述
第二节 合同分论
第六章 劳动合同法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五节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六节 劳动监察与法律责任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著作权法
第三节 专利法
第四节 商标法
第八章 金融法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银行法
第三节 票据法
第四节 保险法
第五节 证券法
第九章 税法
第一节 税收与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流转税
第三节 所得税
第四节 财产税
第五节 行为税
第六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章 竞争法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节 反垄断法
第十一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争议的解决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三章 广告法
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
第二节 广告准则
第三节 广告活动
第四节 广告审查
第十四章 经济监督法
第一节 经济监督法概述
第二节 价格法
第三节 会计法
第四节 审计法
第十五章 房地产法
第一节 房地产法概述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房地产权属制度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
第五节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第六节 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 经济司法与经济仲裁
第一节 经济司法
第二节 经济仲裁
参考文献
节选
《经济法(第2版)》: 第一节 概述 一、破产与破产法 (一)破产的概念与作用 1.破产的概念与特征 (1)破产的概念 “破产”(Bankruptcy)一词发源于古代欧洲,是失败或倾家荡产的意思。其本义是指人的信用、偿还能力的丧失。但作为法律术语的破产虽然也含有失败、倾家荡产等含义,但它有更为严格的法律内涵,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债务人因丧失偿债能力而不能对全部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状态;二是指法律规定的由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由有关组织参与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分配破产财产,以及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结合这两层含义,可以给破产下个定义:破产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请求,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给债权人的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 (2)破产的特征 破产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它的特征主要有: ①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程序。破产的这一特征体现了破产的基本功能。即债务人通过破产来实现对债权人之债权的清偿。然而与一般清偿债务不同的是,破产是通过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消灭来实现债务清偿的。一方面它使债务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另一方面,债务人的法律民事主体资格以及相应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随之消灭。 ②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才运用的偿债程序。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手段,它的运用必须有法定的事实前提出现。各国立法虽各不相同,但一般都以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严重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 ③破产是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清偿对象的偿债程序。破产程序中用以清偿债务的对象是债务人在破产实施时的全部财产,包括债务人并不享有的所有权,但法律上规定应当用于承担偿债责任的所有财产。 ④破产是公平清偿债务的程序。在实施破产程序时,通常会有若干的债权人,并且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又往往不能全部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这时就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比例进行公平清偿。公平清偿是破产程序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⑤破产是依司法程序进行的偿债手段。破产程序自始至终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作用至关重要,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裁定,一经裁定就不得上诉。 2.破产的作用 破产的作用是双面的,既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它消极的一面。 (1)积极作用 ①有利于公平偿还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破产一般是债务人的财产极其有限,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全部债权,这时就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对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偿还,债权人的损失也是公平地按比例分担。 ②可以充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实质上是为保护债务人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因为企业从事商业活动,都会有一定的风险,各国为了鼓励企业积极从事商业活动,促进社会经济活力,破产制度应运而生。破产时,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用于偿还债权人全部或部分的债权,不能偿还的部分则可以免除,以便债务人东山再起。 ③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组合。企业破产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但没有使一国的经济垮台,反而能促进一国企业的生机活力。因为落后的都被及时淘汰,同时又相应地有更多薪企业诞生,实现一国企业的新陈代谢,经过优胜劣汰后剩下的都是具有高品质的企业。 (2)消极作用 ①破产程序实施后,债权入往往要蒙受一定的损失。这主要是因为,破产程序的提起往往是因为债务人资不抵债,对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全部清偿。而破产制度允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那部分债务给予免除,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全部实现。 ②企业破产对债务人及企业都是沉重打击。债务人一旦破产,其企业面临清算,清算完毕后企业将进行注销登记从而终止运营。另外,破产企业的经营者往往因为破产丧失信誉,很难再重新置业。 ③若大批企业破产,将出现大批失业人员,影响社会稳定。企业破产,特别是企业清算,将使企业的员工失去工作岗位,在当今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的情况下,大量失业人员的存在,势必会恶化社会治安状况,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