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江河著
页数:356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56205707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国际法的范畴体系可以从两个视角进行划分, 一是横向的互动的范畴体系, 二是纵向的以基石范畴为核心的范畴体系。前者可分为包括主体论范畴、价值论范畴、本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运行论范畴和关联论范畴 ; 后者可分普通范畴、基本范畴、中心范畴和基石范畴。因为国际社?
作者简介
江河,法学博士,副教授,瑞典隆德大学访问学者,目前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要研究方向:国际基础理论,国际组织法(欧盟法和WTO法),国际海洋法。讲授国际法学、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中国海洋协会会员、湖北国际法协会会员。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三部。
本书特色
法律的范畴论(价值论、主体论、本体论、运作论和关联论)的内在关联性和人本主义都决定了中国在国际法实践中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及其外交传统。这种传统与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和近代的殖民历史密切相关。但是中国在国际社会和平崛起之后,中国对于国际法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意义上的主体性都显著加强;在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互动中,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通过国际法予以追求的价值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样,中国在国际法实践领域必然面临着系列挑战,她必须对国际法的实践传统进行变革,只有这样才能在追求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持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以及人类的共同利益。
目录
第一章 国际法的范畴体系第一节 哲学上的范畴与国际法的范畴体系一、哲学上的范畴、概念及其作用二、法学和国际法学的范畴体系第二节 国际法的基本范畴及其特性演变一、国际法的主体论二、国际法的价值论三、国际法的本体论四、国际法的客体论五、国际法的运行论六、国际法的关联论
第二章 儒家文化、“华夷秩序”与国际法第一节 儒家文化与法治的异质性一、文化和文明的界定二、儒家文化及其政治和法律特性三、中西“封建”之比较及其法律意涵第二节 儒家文化和“华夷秩序”的建构一、大陆文化与“华夷秩序”二、“华夷秩序”的双重解读:“中国”和“国际”的悖论三、“华夷秩序”的经济分析:以海禁与朝贡为视角第三节 “华夷秩序”与近代国际法的碰撞一、“华夷秩序”的社会特性及其国际法向度二、封建帝国与近代国际法的碰撞
第三章 人权抑或主权:中国国际法主体论的实践第一节 法律主体的界定及其历史演进一、哲学意义下的主体二、法律意义下的主体第二节 中国的文化传统与法律主体的界定一、“国家”的词源分析与组织演进二、儒家文化与国家的构成要素三、封建国家与个人的法律主体性第三节 国家的主体性与国家主权的演变一、国家对外的法律主体性分析二、国家主权的界定及其双重属性第四节 国际法主体的变革:人权与主权的博弈一、中国有关国际人权保护的实践二、发达国家的人权实践三、人权与主权的博弈:国家主权的相对化
第四章 国际法的价值:中国与国际组织的实践第一节 法律的价值体系和国际法价值的演进一、法律的基本价值与法律拟制的主体二、正义的终极性、“不确定性”及其法律功能三、国际法价值的历史演进逻辑.第二节 正义原则、国际组织与国际法价值的实践一、正义的原则体系与组织的多维视角二、组织的开放性与国际法价值的互动与整合第三节 “文明的冲突”与国际法的基本价值一、宗教文明与法律体系二、“上帝之间的战争”与国际法的正义与秩序第四节 儒家文化与国际法价值的实践和变革一、儒家的价值观和中国的法律文化二、中国与主要的国际组织三、儒家和谐的现代性转向与国际法的价值重构
第五章 国际法的本体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重视第一节 法律的本体及其中西法律传统的比较一、中西哲学的本体论及其比较分析二、法律的本体、概念与渊源第二节 国际法的本体论和法律渊源一、国际法的特性与本体二、国际法的动态渊源体系三、国际法渊源的界定第三节 国际法渊源的法律实践:《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重视一、国际法渊源的新发展二、中国有关国际法渊源的实践第四节 国际法的碎片化一、国际法的碎片化概述二、国际法碎片化的体现和成因三、国际法体系化的现实路径
第六章 国际法的运行论第一节 大国政治与国际法的实施一、大国政治与国际法的实证化二、国际法的双重法理三、大国政治与国际法的执行:以《联合国宪章》为例第二节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司法化一、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概述二、和平解决争端机制的弱点与困境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第三节 中国有关国际法运行的实践一、儒家文化与国际法的运行机制二、和平崛起的中国与国际法:以美国为参照系三、中国的国际争端解决传统及其变革
参考文献
第二章 儒家文化、“华夷秩序”与国际法第一节 儒家文化与法治的异质性一、文化和文明的界定二、儒家文化及其政治和法律特性三、中西“封建”之比较及其法律意涵第二节 儒家文化和“华夷秩序”的建构一、大陆文化与“华夷秩序”二、“华夷秩序”的双重解读:“中国”和“国际”的悖论三、“华夷秩序”的经济分析:以海禁与朝贡为视角第三节 “华夷秩序”与近代国际法的碰撞一、“华夷秩序”的社会特性及其国际法向度二、封建帝国与近代国际法的碰撞
第三章 人权抑或主权:中国国际法主体论的实践第一节 法律主体的界定及其历史演进一、哲学意义下的主体二、法律意义下的主体第二节 中国的文化传统与法律主体的界定一、“国家”的词源分析与组织演进二、儒家文化与国家的构成要素三、封建国家与个人的法律主体性第三节 国家的主体性与国家主权的演变一、国家对外的法律主体性分析二、国家主权的界定及其双重属性第四节 国际法主体的变革:人权与主权的博弈一、中国有关国际人权保护的实践二、发达国家的人权实践三、人权与主权的博弈:国家主权的相对化
第四章 国际法的价值:中国与国际组织的实践第一节 法律的价值体系和国际法价值的演进一、法律的基本价值与法律拟制的主体二、正义的终极性、“不确定性”及其法律功能三、国际法价值的历史演进逻辑.第二节 正义原则、国际组织与国际法价值的实践一、正义的原则体系与组织的多维视角二、组织的开放性与国际法价值的互动与整合第三节 “文明的冲突”与国际法的基本价值一、宗教文明与法律体系二、“上帝之间的战争”与国际法的正义与秩序第四节 儒家文化与国际法价值的实践和变革一、儒家的价值观和中国的法律文化二、中国与主要的国际组织三、儒家和谐的现代性转向与国际法的价值重构
第五章 国际法的本体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重视第一节 法律的本体及其中西法律传统的比较一、中西哲学的本体论及其比较分析二、法律的本体、概念与渊源第二节 国际法的本体论和法律渊源一、国际法的特性与本体二、国际法的动态渊源体系三、国际法渊源的界定第三节 国际法渊源的法律实践:《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重视一、国际法渊源的新发展二、中国有关国际法渊源的实践第四节 国际法的碎片化一、国际法的碎片化概述二、国际法碎片化的体现和成因三、国际法体系化的现实路径
第六章 国际法的运行论第一节 大国政治与国际法的实施一、大国政治与国际法的实证化二、国际法的双重法理三、大国政治与国际法的执行:以《联合国宪章》为例第二节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司法化一、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概述二、和平解决争端机制的弱点与困境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第三节 中国有关国际法运行的实践一、儒家文化与国际法的运行机制二、和平崛起的中国与国际法:以美国为参照系三、中国的国际争端解决传统及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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