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航宇,陈韵主编
页数:282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55610144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涵盖党政机关公文、事务文书、日常文书、法律文书、经济文书、传播文书、科技文书等七大类近六十种文种。
目录
第一节 应用文概述
第二节 应用文写作基础
思考与练习
第二章 党政机关公文
第一节 党政机关公文概述
第二节 命令、决定、决议
第三节 公报、公告、通告
第四节 意见、通知、通报
第五节 报告、请示、批复
第六节 议案、函、纪要
思考与练习
第三章 事务文书
第一节 事务文书概述
第二节 计划、总结
第三节 调查报告
第四节 述职报告
第五节 简报
第六节 会议文书
第七节 申论
思考与练习
第四章 日常文书
第一节 条据
第二节 申请书求职信
第三节 介绍信证明信
第四节 请柬海报
思考与练习
第五章 法律文书
第一节 法律文书概述
第二节 起诉状
第三节 上诉状
第四节 答辩状
第五节 申诉状
思考与练习
第六章 经济文书
第一节 经济应用文概述
第二节 合同
第三节 协议书
第四节 市场调查报告
第五节 市场预测报告
第六节 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第七节 商业广告
思考与练习
第七章 新闻传播文书
第一节 传播文书概述
第二节 消息
第三节 通讯
第四节 新闻时评
第五节 电子文书
思考与练习
第八章 科技文书
第一节 学术论文
第二节 毕业论文
思考与练习
附录一
附录二
节选
《新编应用文写作教程/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规划教材》: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概念 2012年4月16日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二、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 (一)作者的法定性 公文的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担负义务的机关或组织。撰写和制发公文不是个人所为,而是机关或组织意志的体现。一般科学文章的作者是个人或者是个人之间的自由结合,而公文的作者只能是法定的社会组织及其法人代表或者称为第一领导人。至于动笔起草公文初稿的人,如秘书,应称为起草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作者。 (二)格式的规范性 公文具有法定的格式,是权威机关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格式写作。公文格式的规范性,是公文本质特性的发展,是公文写作和办理的需要。公务具有公众性和同一性,对社会组织成员产生一致的认可、制约和指挥作用,否则社会组织就不可能运作。因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对公文的名称和格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使公文的表现形式具有严格、规范和统一的特点。 (三)处理的程序性 公文在撰写和制发过程中有严格的要求。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对收文的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程序;发文的办理包括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程序。这一系列过程不是无序的,其目的是保证公文制发或办理的质量,以维护公文的法定效力和机关的权威性。 (四)制发的时效性 公文所针对的问题,总是存在于特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公文的实用价值也只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才具有。一旦时过境迁,公文也就丧失了其存在价值。因此,公文写作与办理,都要求迅速及时。 三、党政机关公文的分类 (一)依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种。 上行文是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呈报给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行文是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发给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的公文。平行文是指同系统内的平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部门之间来往的公文。 所谓隶属关系,指上下级机关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例如,长沙市政府与宁乡县政府就有隶属关系,长沙市政府与郑州市政府就没有隶属关系。 (二)按照紧急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两大类。 紧急公文又分为“特急”和“加急”两种。“特急”件应在接到来文后l天内办理完毕,“加急”件应在3天内办理完毕。普通公文不作时间上的严格要求,但也要尽快办理,以提高文件处理效率。 (三)按照有无保密要求、秘密等级,可将公文分为无保密要求的普通文件和有保密要求的保密文件两大类。 保密文件又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三类。绝密文件指涉及党和国家最核心机密的文件;机密文件指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文件;秘密文件指涉及党和国家一般机密的文件。所有这些保密文件,一旦泄漏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必须严肃对待,严格管理。 (四)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联系性公文、实录性公文六大类。 (五)按适用范围分,根据《条例》规定,我国党政机关公文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和纪要。 四、党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 (一)下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可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需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