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武丽君
页数:252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302363125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分优抚安置、预防犯罪、婚姻家庭、市场活动、物权保护、侵权责任等六篇,几乎涉及到了部队官兵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即可以作为部队官兵常备的法律知识读本,也可以作为部队开展法制教育的参考书。 本书由武丽君、董刚、陈榕金、晏军华、刘军、孙毅、李雁、范庆虎、邓亚锋、古利新、裘雪美等资深律师编写,编辑过程中得到了部队、律协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初次编写该类的法律知识读本,不当之处在所难免,也衷心希望部队官兵及各界同行提出宝贵意见,以助我们进一步修正和改进,力争为部队及官兵输送更好的法律知识读本。
作者简介
武丽君 律师,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律协军事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律协女律师联谊会委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总工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员。充满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组建“公益普法进军营律师团”深入部队基层,为广大官兵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讲座,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担任多家军事单位法律顾问,为军队解决法律难题,为官兵提供法律帮助。
本书特色
《军人常用法律知识解答》分优抚安置、预防犯罪、婚姻家庭、市场活动、物权保护、侵权责任等六篇,几乎涉及到了部队官兵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即可以作为部队官兵常备的法律知识读本,也可以作为部队开展法制教育的参考书。
《军人常用法律知识解答》由武丽君、董刚、陈榕金、晏军华、刘军、孙毅、李雁、范庆虎、邓亚锋、古利新、裘雪美等资深律师编写,编辑过程中得到了部队、律协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初次编写该类的法律知识读本,不当之处在所难免,也衷心希望部队官兵及各界同行提出宝贵意见,以助我们进一步修正和改进,力争为部队及官兵输送更好的法律知识读本。
目录
1.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不在户籍地入伍的义务兵,家属能享受优待金吗?
3.同在一个部队服役,为何军属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不一样?
4.现役义务兵的家属能否享受医疗优惠?
5.农村籍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6.服役军人承包土地经营权是否可以保留,如果被征用是否应得到补偿?
7.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义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8.优抚对象被判有期徒刑的是否还能享受优抚待遇?
9.士官随军家属自谋职业的有何优待?
10.退役军人什么情况可以随配偶异地安置?
1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不回安置地报到可以吗?
12.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13.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会有什么后果?
14.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在退伍之后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15.当兵十年退役后,接收安置单位设置试用期是否合法?
1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能否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的招聘?
17.城镇士兵退役后从事个体户经营,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18.为了安置退役城镇士兵,新创办的企业在税收上有无优惠政策?
19.因公伤残士兵退役后,在企事业等单位工作,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20.军人的抚恤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二、预防犯罪篇
1.醉酒后犯罪能否从轻处罚?
2.军人在执行任务中能否实行紧急避险?
3.后动手的就是正当防卫吗?
4.犯罪后躲过几年后就不会被判刑了吗?
5.不满18周岁的军人犯罪是否会被判刑?
6.军人丢失涉密文件是否会被判刑?
7.军人私自离队,是否构成犯罪?
8.在恋爱期间,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是不是犯罪?
9.“以偷讨债”是不是犯罪?应该怎样处理?
10.军人犯罪被判刑后是否要开除军籍?是否要剥夺军衔?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吗?
12.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13.私存枪支、弹药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14.军人在训练中打骂、侮辱新战士,致人自杀身亡,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5.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如何处罚?
16.军人犯罪被判徒刑后由哪个单位执行?
17.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会加重刑罚吗?
18.什么是监外执行,应具备什么条件?
19.在狱中表现良好,可以减刑吗?
三、婚姻家庭继承法篇
1.婚前约定将房产赠与对方,婚后还能撤销赠与吗?
2.离婚时未发现或未处理的住房基金,事后还可以再行分割吗?
3.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同意吗?
4.军人因公致残所获得的伤残补助金,在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职务发明受到嘉奖而获得的奖励和报酬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能否进行分割?
7.一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婚时可以分配吗?
8.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配偶一方对该房产享有财产权益吗?
11.夫妻出资为一方父母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2.军人一方要求离婚时,有权分割另一方养老金账户中的保险费吗?
13.夫妻双方达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一方反悔的,应当如何认定?
14.离婚时,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应当怎么处理?
15.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对于双方的借款协议,依法如何认定?
1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17.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吗?
18.女方婚内受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女方在分娩后不到一年、中止妊娠后不到六个月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20.离婚时子女判给一方抚养,另一方未抚养的,其与子女就断绝关系了吗?
21.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给予帮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