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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人

封面

作者:拉尔夫.艾里森

页数:544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753215248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看不见的人》:拉尔夫·艾里森沸腾、浓烈的第一部小说《看不见的人》,诞生于一九五二年,那是美国社会大变革的前夕。小说描写了一个黑人青年在充斥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社会里寻找自我的心路历程,他是看不见的人,因为“人们拒绝看见我”。从他在南方黑人大学的生活,到他在纽约自由油漆厂的遭遇和在哈莱姆区的经历,小说突破个人成长故事的窠臼,将视线投向沉重而复杂的美国社会现实。正如约翰·克拉汉姆所说,“在想象力极度发挥之际,他想到用一个词来统称境遇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的非裔美国人:美国人。就此而言,这个词可以用于二十世纪,甚至更为久远的个人。”

  《看不见的人》是一部风格独特、充满激情和智慧的杰作,深受T.S.艾略特的《荒原》和詹姆斯·乔伊斯、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的影响。

作者简介

 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1914-1994),美国著名黑人作家,也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的美国小说家之一。三岁丧父,家境贫苦。中学毕业后,获得奖学金进入黑人大学塔斯克基学院学习音乐。由于奖学金出了问题,大学未读完便去了纽约,在著名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和小说家理查德·赖特等人帮助和影响下,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早期主要撰写评论文章,先后出版了两部论文集《影子与行动》和《走向领地》,阐述自己对文学、音乐和美国黑人政治社会生活方面的观点。一九五二年,拉尔夫·艾里森花费七年多时间精心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在世期间问世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出版,立即在美国文学界和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第二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一九六五年被评为美国二战以来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小说,从而一举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本书特色

经典是搁在书架上以备一千次、一百万次被人取阅

  阅读经典的乐趣在于感受想象与思维的异质性,也即穿越时空阅尽人世的欣悦。

  在大众消费文化越来越多地造成单极化的拟象世界的今天,我们需要一种文化救赎,从精神上作出反拨。

  此时此刻,打开一本企鹅经典,你也许不难找到重归家园或是重新认识自我的感觉。

目录

版权信息

自序

序曲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尾声

一部没有记录的史册

前言

  自序

  一个小说家的作品最好交给批评家,不然,小说家能对自己的作品说些什么呢?批评家至少有条件去对付书页上的文字,而小说家呢,要解释文字被付诸写作的经过,无异于指挥一个烟火精灵有序地撤退——不仅仅是把它赶回到传说中的那个魔瓶,而是将它交付于一台此时已经报废的打字机的色带和键盘。就此事而言,情况更是如此,因为自从这个不可预想的瞬间开始,它已经是一篇完全自我、自由生成的小说了。因为,曾经有一度,我正埋头写着一部完全不一样的小说,竟不觉间将它写成了一篇序言的开场白;接着继续往下写,开始挑战自己的想象力,这样大约经过七年之久。更有甚者,虽处于和平时期,我却一发不可收拾,把它写成仿佛是从人们认为的战争小说里脱胎出来的了。

  这一切开始于一九四五年的夏天,在佛蒙特州的韦茨菲尔德的一个谷仓里,当时我正从商船队服役回来休病假;此时战争已经结束,我继续在纽约的几处住所,甚至在它那拥挤不堪的地铁里专注于我的小说创作。我在一四一号大街的一个改建过的训练中心呆过,在圣尼古拉斯大道一楼一个一居室公寓住过,最意想不到的是,住进了第五大道六〇八号八楼。多亏碧翠斯和弗朗西斯·斯蒂格马勒的好心,当他们在国外的一年里,我住上了通常都是珠宝商住的一套套房。这时我才发现,在同行作家的一个漂亮办公室里写作,跟在拥挤的哈莱姆区公寓写作,其困难程度并无二致。然而,也有重要的相异之处,有些东西对我脆弱的自信心帮助非同小可,后来也许全都变成催化灵感的种种混合因素,揉进了正在进行的小说创作之中。

  房子的业主山姆和奥古斯塔·曼,想方设法确保我写作不受打扰,我也只是花点时间午餐(经常他们做东),他们对我的写作给予鼓励。多亏了他们,我的生活作息像一个体面的商人;经常目睹屋子里有漂亮的珍贵物件来来往往,看着住客们对珠宝、钻石、白银、黄金的评估,我竟忘记了自身的经济条件。事实上这是八楼,也就是最高的一层,我的小说也象征性地达到这样一个高度;但是,这跟街面上的地下公寓有天壤之别。假如我不是在写一位在社会行为、动机和礼仪上令人迷惑不解的道路上苦苦求索的人物,这天壤之别会使我失去方向。

  饶有趣味的是,那些开电梯的工人常问我何以住进了如此豪华的房子;但毕竟这种事情,仅仅在高档住宅区里服务的门卫引领像我一类的人进入工勤人员电梯的一段时期发生。在六〇八号,类似的事从未发生过,因为一旦电梯工人们熟悉我之后,对我都十分友好。说真的,即便他们中那个博览群书的外来移民,也觉得我居然是个作家,怪有意思。

  但是正相反,圣尼古拉斯大街的邻居却认为,我是一个有问题的人。这事从表面上看是因为我妻子方妮;她有规律地上下班,而我却老是呆在家,有人间或看见我带几只苏格兰小猎犬出去遛遛。然而,说到底,这是因为,无论在合法或非法的意义上,我都不属于哪类角色,而我的邻居却对不同身份的人都非常了解。我既不是歹徒、赌场伙计,也不是推销员、邮局工人、医师、牙医、律师、裁缝、殡葬师、理发师,也不是牧师。一旦我张嘴,他们马上听出我有高学历的背景,同时,也十分清楚,我不属于左邻右舍的任何人群。我身份的不确定,成为不被信任的对象,使他们觉得不安,特别是那些态度或处事方式跟法律和规章秩序格格不入的人。这使得大家都成为点头之交,他们对我保持一定距离,我也对他们敬而远之。但是,我依旧被怀疑:一个下雪初霁的午后,正当我从背阴的街道走到冬日的阳光底下,一个酒鬼妇女让我真正知道,我在她心目中各色人物的清单里,究竟处在什么位置。

  我走近时,她正无精打采地靠在转角一个酒吧的门上,直冲着我,对她那些糊里糊涂的伙伴说,“看那边的黑鬼,一定是个他妈的情夫,因为打从他老婆有了小‘奴隶’之后,我只看到他常在遛他那些短命的狗,拍他短命的照片!”

  老实说,我被她对我如此低下的评价惊呆了,所谓的“情夫”,指的是一个靠吃女人软饭的人,这类人常常游手好闲,衣着华丽,或是干着十足心狠手辣的皮条客营生——所有这些品性我压根儿都没有,她真的应该好好自嘲这种挑衅性的俏皮话。然而,她这样做无非是想得到一个应答,不管是生气的或是抚慰的应答;她醉得太糊涂了,竟然不给我存在的阴影投去一丁点儿的光亮。所以,我不仅不生气,倒反而觉得乐了;既然,我在回家的路上手里攥着,给人拍照合法得来的五十元钱,我有理由为自己心里这个秘密偷着乐呀。

  即便如此,醉酒妇人这事,刚好发生在我经济上马上要做出安排的时候,这一安排使我的写作计划能得以实现;当然这也是我小说背后的故事。我妻子真的为我家的收入做出可靠的贡献,而我只是顺其自然地赚一点小钱。我在写小说的过程中,她的行当是替几个不同机构做秘书,后来竟做到美国对缅甸的医疗服务中心的执行主任,这个团队支持著名的“缅甸外科大夫”加登·斯其夫。至于我本人,我写一些书评,卖一些文章和小说,业余也替人拍一些照片(包括为弗朗西斯·斯蒂格马勒和玛丽·麦卡锡新书封面而拍摄的肖像照片),制作音响放大机,安装高保真音响系统。我也还有一些在船上工作时的积蓄,一笔罗森沃尔德补助金和追加款,一家小出版社的预付款,有时,也得到我们朋友和艺术赞助人、已故的J.西莎·古根海姆夫人的按月补贴。

  很自然,我们邻居对此一无所知,房东也被蒙在鼓里,他把写作看成有问题的职业,一个好端端的青年人为啥要干这个。于是,趁我们不在时,他会偷偷潜入我们的公寓,将里面的纸张和书本乱翻一气。再说,既然自己赌博一样不管不顾地选择了做职业作家,对诸如受类似的闲气,一定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幸运,我妻子对我的才华很有信心,对我的幽默感,而且热衷于为邻里做善事,也是褒奖有加。我也并非不识抬举,看不到这种滑稽行为,仅仅是种族限制在社会上的一种动向;这使得我每天要离开黑人聚居地去另一处上班,在那里陌生人会质疑我的人格;其实这不过因为我们的共同肤色,以及我稍稍有些不合大家的行为规范罢了;要在绝大多数是白人居住的环境里找到避难所,如果对自己的肤色和身份认识不清,终究会默默无闻,置身于公众视线之外。回想起来,好像写无形性使我变得既透明又模糊,在愚昧无知小村庄的地方主义与大都市那种无害的漠不关心之间摇摆不定。要是对多元化社会里取得当作家的知识很困难有着足够的认识,那么,这样做对美国的作家来说不失为一个不错的行为准则。

  除了在第五大道的时间,这部小说的很大部分在哈莱姆完成;在那里我们共有的种族和文化背景下发出的声音、言辞、民间传说、传统以及对政治的关注度等,都成了最主要的写作素材。那么,所有这些,就是写这部小说时,一直要利用并努力掌握的经济学、地理学和社会学;下面,让我们回到写此小说起始时的情况吧。

  这部小说开始时,被那种对无形性头头是道的声音所掩盖(也恰好表明,这是小说走向成功踉跄的第一步);小说集中描写一位美国飞行员,被俘后关在一个战俘营里;因为俘虏中官阶最高,按照惯例,他被指派为狱友的代言人。可以预见,戏剧性的冲突开始了;因为他是这些美国人当中唯一的一个黑人,由此产生的一幕幕种族冲突,都被德国战俘营的长官为了自己取乐而加以利用。既要极力反对国内外的种族主义,又要维护他和白种同胞共同提倡的民主价值观;我的飞行员,被迫用他的个人尊严意识和刚刚觉醒的人类孤独意识,去寻求支持,用以鼓舞自身的斗志。他觉得,像马尔罗雄辩地写的那样,战争会带来强有力的兄弟情感,此种景象还未曾出现;使他倍感意外的是,他发现自己唯一的理由,是要像对待同志那样去对待他的同胞;这种理由恰恰来自那些陈旧的、没有遵守的诺言;这些民族的口号和言辞被说得头头是道,正像海明威《永别了,武器》的主人公从卡波雷托撤退时发现的那样,有多么可恶可憎。海明威的主人公成功地把战争甩在身后,选择了爱情,而我的飞行员,既不能逃跑,又没有一个爱他的人在等着他。因此,他既必须重申绝妙的民主理想,同时还要帮助瞧不起他的那些人,以便得到应有的尊严,或是接受毫无意义的空等待;这就等同于拒绝自己的人性。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所有这一切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他的对手当中,谁都不知道他内心的苦苦争扎。

  毫不夸张地说,所有这一切听起来有点极端,然而从历史上看,这个国家的军事冲突,至少对非洲裔美国人来说,是战争中的战争。比如,南北战争,即最后一次印第安战争、西班牙—美国战争、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等。而且,为了履行黑人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常常有必要为自我肯定的权利而斗争。于是,我的飞行员准备为战争作最后的牺牲,这是多数政府要求它们身体健全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对于他,他的生命好像比跟他同样作出了牺牲的白人要更不值钱。这种事实导致活生生的折磨,由于明白这一点,紧张的螺丝被拧得更紧了;一旦和平条约生效,德国战俘营里的长官可以移居美国,马上享受到自由的权利,但所有这些,多数英勇的黑人士兵是无权得到的。这样,民主理念和英勇征战,都被弥漫着的种族和肤色的神秘性变得荒谬绝伦。

  我自己选择了在商船服务作为更民主的服役方式(我过去有一位同事,是位诗人,他在第一次出海时便死在离摩尔曼斯克不远的地方);作为水手,有一次我在欧洲上岸,遇见许多黑人士兵;他们生动地诉说了,自己遭遇的不很民主的对待,而民主是他们为之战斗和努力争取的东西。因为我有一位神父在圣胡安山、菲律宾和中国作战,我知道这类抱怨声发自非常典型的美国两难困境:你在战场跟黑人士兵讲平等,而到了和平时期,为什么就不给他们平等权利了呢?我也听到一些关于黑人飞行员的磨难和遭遇,他们在隔离营受训,遭到白人军官和士兵的百般侮辱,但后来还是不让飞上天去履行作战任务。

  其实,我以前出版过写这种情况的短篇小说,在将经验改变成小说的尝试中,我发现那些蕴藏着的戏剧性,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因为,我用黑与白、多数与少数冲突的提法去设想问题时,直面一个白色军官拒绝承认一位黑人的人性,不把他学好技术的同时改善他的经济状况,当作一种有尊严的报效祖国的行为;我终于明白,这位飞行员在经受着看不见自己的困难。而这一切,是他自己的群体属于哪一阶级跟文化上的差异之间的矛盾情绪所造成的,这种情绪,被一次意外的经历强化了;有一次他的飞机坠落在一位黑人佃农的种植园里,佃农的观点和习俗,勾起他对部队的不堪待遇和同为奴隶出身经历的惨痛回忆。作为身处两个世界的人,这位飞行员感到自己被这两个世界所误解了,因此,处于哪个世界他都很不自在。简而言之,这部小说描写了,为证明自我价值、为获得个人尊严而取得切实有力的支持所作的自觉努力。我并不知道他跟看不见的人有无亲缘关系,但是,他身上确实有着这样的苗头。

  在同一时期,我发表了另一个短篇小说,写的是一位非洲裔水手的故事。他在南威尔士的斯旺西上岸休息,在斯旺西直街上,战时灯火管制时,黑暗中被一群白种美国人打成了“熊猫眼”,结果他被迫挑战了恼人的所谓“美国人”身份。但是,这桩事对自省的压力却来自一帮威尔士人,他们出面救了他,而且出人意料地把他称作“美国黑佬”,把他邀请到一家私人酒吧喝酒,而且唱起了美国国歌,表示对他的尊敬。这两个小说都发表在一九四四年,可是到了一九四五年,在佛蒙特的一个农场,一个由年轻黑人身份引发的问题,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用熟悉的经验编织故事,搜集具体背景中的人物形象,对我驾轻就熟,现在我要面对的,却是被一种无实质性的、空洞声音所嘲弄。以往,我在构思一部关于战争题材小说的时候,其中的故事情节以当时进行的战争为基础,而让我一直关注的声音带来的冲突,自南北战争之后从未终止。如果以过去的经验为题材,即便要表达复杂的人类情感,或基于独特的个人所面对的哲学取舍,我总感觉得心应手,有着历史安全感。我想,这种题材,对于写一部美国小说,绝妙无比,但对一位初出茅庐的新手,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所以,我的写作被来自南方讽刺性的声音所打断,心里十分恼火,犹如听人演奏布里顿的《战争安魂曲》时,号手突然吹出了刺耳的调调那样,觉得遭到不文明对待。

  因为这种声音使我十分明白,我是绝对不能写科幻小说的;事情也果真如此。事实上,这好像是在嘲弄我,暗示多数非裔美国人遭遇种种困难,多半因为我们的“高可视性”,是一种违背科学的社会学观点;最近,有两句流行话,既阴险又具两面性:“温和的忽视”和“逆向歧视”,两者合起来,意思就是“让那些黑鬼疲于奔命吧——但一定要让他们呆在老地方。”我的朋友拿它开玩笑有好几年了,意思是,比我们更黑的兄弟明显感觉被“制约与平衡”——受到更大程度的制约而不是平衡——这是因为他那闪闪发光的黑色;然而,在美国人心里,对此紧张性的感觉如何呢,多数白人对此尴尬局面,伪装成道德上的视而不见;这也包括最近到来的几波移民潮,这些外来人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们虽然遭到二等公民的待遇,却也广为受益,不过他们还是把怨气撒在南方白人的身上。

  这样,尽管社会学家提出了一些温和的主张,而“高可视性”其实真正能让人不被看见——不管是中午在梅西百货商店的橱窗,还是在为白人至高无上而献祭的仪式上,被熊熊火炬或闪光灯照耀的时候。有了这种认识,鉴于种族暴力的持续和法律保护的缺位,我不禁问我自己,除了大笑,不知还有别的什么能支撑坚持下去的决心?这种笑里面隐藏着一丝欣欢,只是我不曾感到,不过这种笑声是否比大发雷霆要好呢?这是一种秘而不宣、苦苦得来的智慧,也许它能够帮助一名辛勤奋斗着的非裔美国作家,获得一种有效的策略,更好地来表达他的想象力吧?

  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主意,不过这种带有布鲁斯音调的笑声的余音里,我发现自己受感染而有了这样一种心态:突然间,我觉得不管是时事、记忆还是工艺制品都开始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模糊、但是十分有趣的新视角。

  在无形性的发言人发出干扰之前不久,我在附近佛蒙特村看到一张关于“汤姆秀”的海报;“汤姆秀”指的是早已被人遗忘的、根据斯陀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的一种由白人扮演黑人的歌舞剧。我想这是一种成为过去的娱乐了,但是在安静的北边小村庄,它依旧鲜活而有生命:名叫伊莱扎的女孩在冰面上拼命逃跑,滑倒又爬起来——那是二次大战之际——为了逃脱奴隶主猎犬的追捕……哦,我逃到山上/去那儿躲藏/小山叫喊着/无处能躲藏/无处能躲藏/在这儿山上!

  不,诚如威廉·福克纳坚持认为,这不是人们都以为的过往历史,而是鲜活现实的一部分。这在悄悄地、执拗地,甚至富有技巧地刺激着观众和被观赏的景象,刺激着物品的制作、人们的言谈举止和社会氛围;它持续不断地发声,即便无人愿意倾听。

  因此,当我倾听时,曾经一度模糊的事物,变得清晰了,这是一些古怪的、不期而遇的事情。正像海报使我想起,一个国家以道德为借口,所呈现出的那种坚韧性,假如采用服饰等外部标识来包装种族老习俗,那么即便最痛苦的悲剧经验,也会轻而易举地演绎成为白人扮演黑人的闹剧。即便是随意得到的朋友或熟人的信息,也会变作慢慢形成的暗示模式。我们的主角,这对混血夫妇,那妻子的爷爷,是一位土生土长的佛蒙特人,在南北战争中做过将军,这对海报的出现增加了新的看点。老照片、顺口溜、谜语、儿童游戏、教堂祈祷、大学仪式、恶作剧、政治活动等等的细节,是战前我在哈莱姆观察到的——一切都被有条不紊地记录了下来。我在《纽约邮报》上对一九四三年的动乱做了报道,早些时候还鼓动释放安吉洛·赫恩登和斯科茨伯勒的男孩们,跟随小亚当·克莱顿·鲍威尔示威游行,在他的努力下,取消了一二五大街商店里的种族隔离;同时参加了封锁第五大道、抗议德国和意大利在西班牙内战里所扮演的角色的斗争。一切事情,任何事情都成了我小说的有用素材。有一些素材大声说出,“这里就用我吧。”而有些事实却有点扑朔迷离。

  我忽然想起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打开了一只橡皮泥做的大盆子,是南方一个美术馆赠送给一位残疾的雕塑家朋友的;我发现里面包裹着一组油腻腻的塑像,它们是按照矗立在波士顿广场、圣戈登纪念碑上罗伯特·古尔德·肖上校以及他所属马萨诸塞第五十四黑人步兵团战士的形象塑成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得如此表面化,不过,也许这是在提醒我,因为我正在写小说,有意无意地收集黑人和白人友好相处的形象资料,要我尽量想方设法回顾亨利·詹姆斯的兄弟维尔基,他以前曾和一帮黑人弟兄并肩作战;肖上校的尸骨也跟士兵们的尸体一起埋在了沟里。也许,它还在提醒我,战争可以跟艺术一起,被改造成远比表面的暴力更深刻、意义更深远的东西……

  不管怎样,现在看来,这种无形性的声音源自美国复杂的地底深处。我得最后去寻找这种声音的主人,多荒唐不可思议呀,他竟然(颇费一番周折找到)住在一个废弃的地窖里。当然,搜寻的过程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不过这就是一部酝酿过程中的小说,由内到外,由主观到客观这样一个过程,以及它丰富的内涵和超现实的内核……

  即便如此,我还是更想闭上耳朵,继续写我中断了的小说,但是就像许多作家一样,碰到了康拉德所说的“破坏性的因素”,我依然我行我素,进入超感受性状态;这是一个小说作家难以回避的糟糕情况,即便已经出现了创作过程中最朦胧的情感苗头。因为他马上知道,这种无序的零星印象,可以成为想入非非的念头所馈赠的意外礼物,如果观察得当,可以提供构思过程中思如泉涌所需的材料。另一方面,它们也会将你击垮,把你埋在举棋不定的流沙之中。为了避免写成又一部所谓反对种族歧视的小说,我正在兴致勃勃进行人性比较研究,我想任何有价值的小说都应该写这个题材;而这种声音看起来好像正引领我朝这个方向努力。但是,当我在倾听这嘲讽的笑声时,我盘算着哪一类人可以用这种口气说话,我想他必须是一位有过美国地底下社会经历的人,但必须给人以稍有些讥讽、但不是愤怒的印象。他将是一位布鲁斯风调、嘲笑创伤的人,而且将自己融入控诉人类境况不公的行动之中。我喜欢这个想法,我在设想他应该是怎样的发言人的时候,终于把他跟正在进行的冲突、悲剧和喜剧联系在一起,所有这些,也就是我们这些人打自放弃重建以来所花精力的指归。经过苦苦劝导,要他稍加暴露一些自身,我弄明白了,他无疑是个“人物”,而且是双重意义上的人物。我同时也注意到他很年轻,手中没有权力(想想那个时期黑人领袖们经受的困难),但有决心做好领导人的角色,也是一个注定要失败的角色。反正我也没有失去什么,就权当给自己提供一个成功或失败的广阔平台,虽然相隔遥远,我还是把他跟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地下人》的讲述人联系起来,这样我开始构思小说的情节变化,而他呢,开始考虑我们共同关心的小说形式问题,以及由多元性文学传统带来的一些问题,我本人也是源自这一传统的。

  诸多问题之一是,为什么非裔美国人小说的多数主角(不要说由白人写的小说里的黑人角色),没有一点文化修养。他们的形象常常出现在社会斗争非常激烈的场合,在最为极端的人类困境中苦苦挣扎,却很少能说出自身受煎熬的原委。并不是许多能干的个人真的不善辞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太多的例外,他们不能给敏锐的小说家提供很好的实例。即便他们在现实里不存在,但是为了有利于小说的表达和提供人类潜力的实例,我们很有必要去创造他们。亨利·詹姆斯曾经就笔下“超敏感”的角色教导我们,那些人物用他们受过教育、上流社会的方式,来体现美国社会良知的美德。这种理想的人物在我生活的世界里难以寻觅,但是谁都不知道,这个社会里,许多东西都是不被知晓、不曾记录的。另一方面,我觉得一个美国小说家一直存在的挑战,就是要用雄辩去武装他的不善言辞的人物、场景和社会进程。因为只有做这样的尝试,他才能真正以美国艺术家的身份完成自己的社会责任。

  由此可见,艺术和民主的利益在此是一致的,培养和造就自觉的、善于表达的公民是我们这个民主社会的既定目标,创造自觉而又能表达自己的人物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创立响当当的创作机构所需要的;通过这些机构,才能实现小说创作形式的有机统一性。作家通过把意思加之于不同的美国生活经验,寻求创造种种形式,让里面的行为、场景和人物不仅仅只是为直接的自我说话;实现这个目标,作家切实掌握语言尤为重要。因为受到命运的嘲弄(尽管还有种族问题),人类的想象力是一样的——影响民主进程的离心力的作用也是如此。虽然说,小说仅仅是象征性行动的一个形式,一个“假如”的游戏,不过里面确实有它的真正功能和影响发生变化的潜在功能。但是从最严格意义上说,正如政治可以发挥它最大功能一样,小说对人类的理想实现也是一种推动力。经过一个微妙的对世界事物否定的过程,它慢慢接近了这种理想;而这一切事物,都是以人为的正面事物复合体的形式出现的。

  假如,实现政治平等的理想要我们逃避现实的话——这是一直这样在做的——仍然存在建立一个理想的民主制度的虚构憧憬;在这种民主制度里,要求现实跟理想结合,给我们提供一系列表现事态的形式:无论身居高位或地位卑贱,黑人和白人,北方人和南方人,土生土长的和外来移民,一起都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卓越的真理,什么是真正的希望——就像马克·吐温把哈克和吉姆放在了同一只筏子上那样所体现出的希望。

  这个情节暗示我,一部小说可以变成一只充满希望、洞察力和娱乐之筏,帮我们在上头漂浮,绕过障碍和漩涡,摇摇摆摆地朝着或远离理想的民主目标前进。当然,小说还有别的目标。然而,我还记得,在早些时候,共和国建国之初,大家都认为,每个个体公民都有可能成为(或应该有准备成为)总统。因为,民主制度不仅被看做个人的集体,也如W.H.奥登界定的,政治能人的集体,依靠我们引以为荣的普及教育制度,这些能人可以准备好治理它。诚如事情的结果那样,这种可能性有点靠不住——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就像最近一位种花生的农民和一位电影演员所提供的例子证实的那样。

  不过,即便对非洲裔美国人来说,他们暂时还抱有希望,因为在重建时期,华盛顿也有黑人当上议员的。我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让我们将政治可能性的比较谨慎的观点(我开始写这部小说不久,A.菲利普·伦道夫威胁敬爱的罗斯福总统,要在华盛顿举行示威,反对向黑人开放军事工业),不恰当地限制了我们的小说家,凭想象去描述这些可能性,这些可能性既存在于非裔美国人的人格上,同时也存在于受限制的美国社会结构上。我的使命是超越这些限制。诚如马克·吐温所证明那样,小说可以当做治疗政治弊端的一剂开心良药。现在,甚至自一九四五年至今,非洲裔美国人在跟环境作斗争时,屡屡败下阵来,谁也不知原因何在;像贝尔兔和他更有文学修养的弟兄们(这些悲剧和喜剧的英雄),不应该被允许从压制他们的力量中,去抢夺自觉意识的胜利。因此,我应该塑造一位既能做又能想的叙述者;在此,我看到一种有主见的能力,它是克服盲目追求自由的前提。

  因此,我的任务是,怎样揭示人类潜在于苦难中的普遍因素,不管他们是黑人还是美国人;我把它看做表达我对可能性的个人观点,也把它看做对付纯粹修辞学的挑战;这些挑战有关跨越种族、宗教、阶级、肤色和地区等障碍——这些障碍包括许多设计好并继续起作用的区分策略,用以避免不然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对黑人和白人和睦相处这个现实的自然认识。然而,为了驳斥全国性拒绝接受共同人性的倾向,而这种人性,是我的人物和那些碰巧读到过他经历的人所共同拥有的;我觉得有必要给他某种世界观,给他一种能够提出严肃的哲学问题的自觉性,给他拥有能够表现我们祖国语言丰富性的词汇,编织一个故事情节,让他跟美国的各个类型、在社会各个层面服务的人相沟通。最为重要的是,我认为有必要把种族的成见,看做社会进程和前进的既成事实,把读者接受虚构的真理能力当作赌注,揭开社会成见想要掩盖的那种人性的复杂性。

  然而,有人以为,所有写作过程都十分严肃,这种观点实属误导。因为,事实上,写作的过程充满极大乐趣。我知道我在编织一部小说,一种文艺的形式,人们允许我利用小说的功能讲真话或是说谎话,这就是非裔美国人的民间对畸形小说的称谓。我曾一度在理发馆工作,那里各色口头文艺形式层出不穷,我因此知道我既可以利用小说的文化丰富性,也可利用民间故事的文化丰富性来写故事;因为对自己的水平没有把握,我要随时改变对素材的处理方法,正像一名爵士歌手,用一阵子流星雨般暴发那样瞬息万变的速度,来处理他的音乐题材。当我意识到开场白里的有些词,同时包孕了开头和结尾里出现的词汇幼芽,我自由自在地享受着事件和人物在脑海里纷至沓来时带给的那种惊喜。

  确实有许多惊喜。在这本书完成之前的五年,弗兰克·泰勒给我第一本书的出版合同,他将其中一节带给了西里尔·康纳利看,他是英语杂志《地平线》的编辑,后来这一节发表在一期献给美国艺术的专刊上。这标志着第一节小说的刊出时间;不久之后,它被登载于一九四八年、如今已停办的《年度杂志》上——这一情况引起学者对出版的版权时间,即到底是一九四七还是一九四八年的争论。全书的确切出版时间是在一九五二年。

  这些惊喜,有鼓舞人心的,也有令人沮丧的,因为在初尝胜利的喜悦之后,我担心的是,这单独的一节包含了大混战的场面,也许是小说里唯一让读者感兴趣的部分。我一直坚持写了下去,直到后来跟我的编辑艾伯特·厄斯金合作默契和愉快为止。其余部分,诚如常言所说,都是历史。我的最大愿望是,卖出更多的书,不致让出版社亏本,再者,不要让编辑的劳动付诸东流。但是,诚如我一开头说的,这始终是一本最随意、最自发的小说,这句话已经被这里的事实所证明;难以相信,时隔长长的三十年之后,我竟然又一次动笔为它写点什么了。

  拉尔夫·艾里森,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日

  (黄遵洸译)

  献给艾达

  “你得救了,”德拉诺船长高声喊道,

  感到越来越惊异,越来越痛苦。

  “你得救了:是什么给你蒙上了这样的阴影?”

  赫尔曼·麦尔维尔:《贝纳托·塞雷诺》

  哈里:我跟你说,你双目注视的不是我,

  你笑脸相迎的不是我,你用诡秘的眼色

  企图牵连的也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

  如果你把我当成人:就让那躯壳

  助长你的恋尸癖吧……

  T.S.艾略特:《家庭团聚》

节选

说来话长,也许有二十来年了吧。我一直在寻找着什么,而且我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人要告诉我那是什么。我也接受他们的解答,尽管这些解答往往相互矛盾,甚至本身也是矛盾的。我当时很幼稚。我明明在寻找自我,却到处问人,唯独不问我自己,而这个问题只有我自己才能回答。为了寻求解答,我花了许多时间,兜了许多痛苦的圈子,最后才了解到别人生来就了解的一个道理:我不是别人,我是我自己。然而首先我得了解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

  可是,我并不是畸形的人,也不是历史上的反常现象。我不过是一种任人取舍的可能性,至于其他方面的情况,在八十五年以前与别人相同(或者说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我不为祖辈是奴隶而感到羞耻,我只为自己一度为身世感到羞耻而深感惭愧。大约八十五年前,人们宣布他们自由了,嘱咐他们要和我们国家的其他人在谋求共同的利益的一切活动中,在社会的一切事务中,团结一致,若说彼此会有点距离,那也只是像一只手上的几个指头。他们信以为真,兴高采烈。他们安分守己,辛勤劳动,扶养我爸爸长大成人,教育他要像祖辈一样生活。但是我的祖父却与众不同。他是一个古怪的老头,人家说我像他。可就是他惹了祸。临终之前,他把我爸爸叫到身边,说:“儿啊,我死后,希望你继续战斗。我没有对你说过,我们的生活就是一场战争。我一辈子都是个叛徒。自从重建时期开始,我缴了枪以来,我就成了潜伏在敌国的密探。你要在险境中周旋。希望你对他们唯唯诺诺,叫他们忘乎所以;对他们笑脸相迎,叫他们丧失警惕;对他们百依百顺,叫他们彻底完蛋。让他们吞食你吧,要撑得他们呕吐,要胀得他们爆裂。”他们以为老人神志不清,因为他本是个极为温顺软弱的人。晚辈被撵出了房间,百叶窗拉了下来,灯捻也压得很低,灯芯烧得劈啪作响,好似老人在喘息。他声音微弱了,但还一面挣扎着,一面严厉地说:“要把我的话告诉孩子们。”说罢就咽了气。

  家里的人对老人的去世固然感到惊慌,可是,对他的临终遗言更加感到震惊。仿佛他还在人间,他的话引起了很大的焦虑。家里人再三要我忘却他的这番话。事实上,我这还是第一次向外人说及。然而,老人的话对我影响极大。我怎么也弄不清他临终遗言的含义。祖父是个沉默寡言的老人,从不惹是生非,然而临死之前却把自己说成是叛徒、密探。他处处表现温顺,但他说这是危险的举动。这就成了我脑子里始终得不到解答的难题。在诸事顺利的时候,我就想起了祖父,感到自己犯了罪,内心十分不安。仿佛我在不知不觉地按他的嘱咐办事。更糟的是人们却因此喜欢我了。城里那些生就一身白皙皮肤的人称赞我。就像我祖父一样,在人们的眼里,我成了品行端正的楷模。但是老人说过这是背叛,我委实感到困惑不解。每当人们赞扬我的人品的时候,我就产生了一种犯罪感,仿佛我确实是以某种方式在违抗白人的意愿。如果他们觉察到这一点,他们准会叫我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们上当了,对我现在的作为还挺中意。其实,我应该阴沉而自卑,而他们也该指望我做这样的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会把我当成叛徒,那我就完了,这真使我害怕起来。然而我更怕不够循规蹈矩,因为那是不顺他们心的。老人的遗言真像是诅咒。举行毕业典礼那天,我发表了演说,阐明进步的秘密在于谦卑,实际上进步的本质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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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Title:《看不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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