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德)克里斯蒂娜·埃贝尔博格斯(Chr
页数:184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
ISBN:978756204821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克里斯蒂娜·埃贝尔-博格斯所著的《德国民法动物饲养人责任<§§833834BGB>施陶丁格注解》内容包括:历史发展;早先法律;《德国民法典》第833条诞生的历史;对危险犬(“斗犬”)造成危险的补充保护;《德国民法典》第833条的主旨;动物;争论情况概述;功能性解释;其他的解释类型,特别是原文解释等。
作者简介
作者:(德国)克里斯蒂娜·埃贝尔—博格斯(Christina Eberl-Borges) 译者:王强
埃贝尔—博格斯(Christina Eberl-Borges),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院民法学教授(Univ.—Prof.Dr.iur.Christina Eberl—Borges),1962年生于德国巴符州里德林根市(Riedlingen),1991年以summa cumlaude的成绩获波恩火学法学博士学位,并获该大学法学院奖金。1996~1999年获德国科学基金会(DFG)教授资格论文奖学金,1999年以论文《遗产分割》(Mohr Siebeck出版社2000年版)获教授资格,后曾于波恩大学、柏林洪堡大学、齐根大学等校著名法学院执教或长期担任教授,2011年起为美因茨大学法学院民法学教授。研究方向:继承法,尤其是继承人共同关系法(Recht der Erbengemein —schaft),亲属法,尤其是扶养法(Unteflmltsrecht);债法,尤其是危险责任(Gef·hrdungshaftung);孱际私祛与法律比较,尤其是德国与中国大陆民法比较。除上述领域的诸多建树外,埃贝尔—博格斯教授作为施陶丁格德国民法典注解多个条款(尤其是侵投责任法条款)的注解入,在德国及欧洲法学界,尤其在侵权责任法(包括动物饲养人侵权责任法)领域,被公认有很高知名度。牛津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的出版社纷纷邀请其为《对动物的民事责任》等专著撰写书评。有关进一步信息及埃贝尔—博格斯教授的科研成果详间http://www.uni—mainz.de/universitaet/1282_DEU_HTML.php。
王强,1975年生于古都洛阳,于河南科技大学、中国入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分别学习英、德语,1997年获学士学为。2001年起留学德国,师从翻译家/语言学家离立希教授(Prof.Dr.Ulrich Kautz),2005年获美因茨大学(汉、德、英)翻译学硕士学位,第二专业为法律。2006~2007年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蛰名顿分校攻读比较文学博士。2007年起于德国师从当代法学家何意志教授(Prof.Dr.iur.Robert Heuser)、汉斯·哈腾豪尔教授(Prof.Dr.iur.Hans Hattenhauer)、语言学家柯彼德教授(Prof.Dr.Peter Kupfer),2012年4月以magna cum laude的成绩获美因茨大学法学专业翻译博士学位。2012年6月起为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院研究员,2013年6月起同时为郑蝌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2004~2005年获美因茨大学优秀硕士毕监生奖学金,2006年获美国乔治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2008——2010年获德国莱法州及美因茨大学博士论文奖学金。曾为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德国多位前州长及联邦宪法法院(BVerfG)现任法官彼得·穆勒(Peter Mailer)等人担任翻译。将中国酋部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译为德文(Peter Langttt版社2012年版),德文专著《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的清末民律草案对中国现代财产法的语汇贡献一从法学、翻译学、语言学角度诠释研究》(PeterLang出版社2012年版)被德国多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图书馆收录,另有其他研究成果。研究方向:法学专业翻译,法律语言学,德、汉财产法语汇对比分析,比较财产法,动物饲养人责任法,公司法,证券法等。
本书特色
《德国民法动物饲养人责任(§§ 833,834 BGB)施陶丁格注解》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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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动物饲养人责任(§§ 833,834 BGB)施陶丁格注解》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