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周兆文
页数:218页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
ISBN:978756096549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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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2)对于带反冲盘和阀座调节圈的结构,是利用阀座调节圈来进行调节。拧下调节圈固定螺钉,从露出的螺孔伸入一根细铁棍之类的工具,即可拨动调节圈上的轮齿,使调节圈左右转动。当使调节圈向左做逆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升高,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降低。反之,当使调节圈向右做顺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降低,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升高。每一次调整时,调节圈转动的幅度不宜过大(一般转动数齿即可)。每次调整后都应将固定螺钉拧上,使其端部位于调节圈两齿之间的凹槽内,既能防止调节圈转动,又不对调节圈产生径向压力。为了安全起见,在拨动调节圈之前,应使安全阀进口压力适当降低(一般应低于开启压力的90%),以防止在调整时阀门突然开启,造成事故。(3)对于具有上、下调节圈(导向套和阀座上各有一个调节圈)的结构,其调整要复杂一些。阀座调节圈用来改变阀瓣与调节圈之间通道的大小,从而改变阀门初始开启时压力在阀瓣与调节圈之间腔室内积聚程度的大小。当升高阀座调节圈时,压力积聚的程度增大,从而使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减小而较快地达到突然的急速开启。因此,升高阀座调节圈能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应当注意的是,阀座调节圈亦不可升高到过分接近阀瓣。那样,密封面处的泄漏就可能导致阀门过早地突然开启,但由于此时介质压力还不足以将阀瓣保持在开启位置,阀瓣随即又关闭,于是阀门发生频跳。阀座调节圈主要用来缩小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和调节排放压力,同时也对回座压力有所影响。上调节圈用来改变流动介质在阀瓣下侧反射后折转的角度,从而改变流体作用力的大小,以此来调节回座压力。升高上调节圈时,折转角减小,流体作用力随之减小,从而使回座压力增高。反之,当降低上调节圈时,回座压力降低。当然,上调节圈在改变回座压力的同时,也影响到排放压力,即升高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升高,降低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但其影响程度不如回座压力那样明显。4.安全阀常见故障及消除方法(1)排放后阀瓣不回座:这主要是弹簧弯曲阀杆、阀瓣安装位置不正或被卡住造成的。应重新装配。(2)泄漏:在设备正常工作压力下,阀瓣与阀座密封面之间发生超过允许程度的渗漏。其原因有:阀瓣与阀座密封面之间有脏物。可使用提升扳手将阀开启几次,把脏物冲去。密封面损伤,应根据损伤程度,采用研磨或车削后研磨的方法加以修复。阀杆弯曲、倾斜或杠杆与支点偏斜,使阀芯与阀瓣错位,应重新装配或更换。弹簧弹性降低或失去弹性,应采取更换弹簧、重新调整开启压力等措施。(3)到规定压力时不开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定压不准,应重新调整弹簧的压缩量或重锤的位置。阀瓣与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作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杠杆式安全阀的杠杆被卡住或重锤被移动,应重新调整重锤位置并使杠杆运动自如。(4)排气后压力继续上升:这主要是因为选用的安全阀排量小于设备的安全泄放量,应重新选用合适的安全阀;阀杆中线不正或弹簧生锈,使阀瓣不能开到应有的高度,应重新装配阀杆或更换弹簧;排气管截有不够,应采取符合安全排放面积的排气管。(5)阀瓣频跳或振动:主要是由于弹簧刚度太大,应改用刚度适当的弹簧;调节圈调整不当,使回座压力过高,应重新调整调节圈位置;排放管道阻力过大,造成过大的排放背压,应减小排放管道阻力。
本书特色
《建筑设备工程设计与安装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系统更新强制性条文内容,全面阐述强制性条文内涵,正确引导强制性条文执行。
目录
1 给水和排水1.1 水质和防回流污染1.1.1 给水1.1.2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1.1.3 雨水与中水1.2 管道布置1.2.1 生活给水管道布置1.2.2 生活排水管道布置1.2.3 雨水与中水管道布置1.3 设备与水处理1.3.1 给排水设备设置1.3.2 水处理工艺1.4 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1.4.1 室内给排水系统1.4.2 室外给排水系统2 燃气设备2.1 燃气质量、制取与净化2.2 燃气输配管道2.2.1 室外燃气管道(P≤1.6MPa)2.2.2 室外燃气管道(1.6MPa<P≤4.0MPa)2.2.3 室内燃气管道2.3 燃气应用设备2.4 燃烧与烟气2.5 燃气工程施工质量3 采暖、通风和空调3.1 采暖3.1.1 散热器采暖3.1.2 热水辐射采暖3.1.3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3.1.4 电采暖3.2 通风3.2.1 民用建筑通风3.2.2 工业建筑通风3.2.3 设备与风管3.3 空调与制冷3.3.1 空气调节3.3.2 冷热源3.4 采暖工程施工质量3.4.1 采暖与供热系统3.4.2 锅炉与辅助设备安装3.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3.5.1 通风管道系统3.5.2 通风设备安装与调试3.5.3 空调系统安装与调试4 电气4.1 供电系统4.1.1 供电负荷分级及要求4.1.2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4.1.3 配电设备与线路的保护4.1.4 各类建筑供电系统专门设计4.2 变电设备(系统)4.2.1 变配电装置4.2.2 防火要求4.3 信息系统4.4 安全防范4.5 防雷与接地4.5.1 建筑物防雷分类与措施4.5.2 防雷装置与接地4.6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4.6.1 供电系统4.6.2 发电机组与自备电源安装4.6.3 配电系统4.6.4 用电设备与灯具4.7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4.7.1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4.7.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4.8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参考文献
节选
《建筑设备工程设计与安装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是为进一步贯彻2009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监理、质量监督等从业人员更好地掌握和理解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的建筑设备和施工质量两部分内容。主要包括:给水和排水,燃气设备,采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含建筑电气、电梯、智能建筑)等内容。《建筑设备工程设计与安装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既可作为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工具用书,也可作为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相关规范学习、培训的参考书。














